这时,妻买了一对黄色的芙蓉鸟来,挂在廊前,叫得很好听。妻常常叮嘱着张婶换水,加鸟粮,洗刷笼子。那只花白猫对于这一对黄鸟,似乎也特别注意,常常跳在桌上,对鸟笼凝望着。
妻道:“张婶,留心猫,它会吃鸟呢。”
张婶便跑来把猫捉了去。隔一会,它又跳上桌子对鸟笼凝望着了。
一天,我下楼时,听见张婶在叫道:“鸟死了一只,一条腿被咬去了,笼板上都是血。是什么东西把它咬死的?”
我匆匆跑下去看,果然一只鸟是死了,羽毛松散着,好像它曾与它的敌人挣扎了许久。
我很愤怒,叫道:“一定是猫,一定是猫!”于是立刻便去找它。
妻听见了,也匆匆地跑下来,看了死鸟,很难过,便道:“不是这猫咬死的还有谁?它常常对鸟笼望着,我早就叫张婶要小心了。张婶!你为什么不小心?”
张婶默默无言,不能有什么话来辩护。
于是猫的罪状证实了。大家都去找这可厌的猫,想给它以一顿惩戒。找了半天,却没找到。我以为它真是“畏罪潜逃”了。
三妹在楼上叫道:“猫在这里了。”
它躺在露台板上晒太阳,态度很安详,嘴里好像还在吃着什么。我想,它一定是在吃着这可怜的鸟的腿了,一时怒气冲天,拿起楼门旁倚着的一根木棒,追过去打了一下。它很悲楚地叫了一声“咪呜!”便逃到屋瓦上了。
我心里还愤愤的,以为惩戒得还没有快意。
隔了几天,李嫂在楼下叫道:“猫,猫?又来吃鸟了。”同时我看见一只黑猫飞快的逃过露台,嘴里衔着一只黄鸟。我开始觉得我是错了!
我心里十分的难过,真的,我的良心受伤了,我没有判断明白,便妄下断语,冤苦了一只不能说话辩诉的动物。想到它的无抵抗的逃避,益使我感到我的暴怒,我的虐待,都是针,刺我的良心的针!
我很想补救我的过失,但它是不能说话的,我将怎样的对它表白我的误解呢?
两个月后,我们的猫忽然死在邻家的屋脊上。我对于它的亡失,比以前的两只猫的亡失,更难过得多。
我永无改正我的过失的机会了!
自此,我家永不养猫。
一片阳光
林徽因
放了假,春初的日子松弛下来。将午未午时候的阳光,澄黄的一片,由窗棂横浸到室内,晶莹地四处射。我有点发怔,习惯地在沉寂中惊讶我的周围。我望着太阳那湛明的体质,像要辨别它那交织绚烂的色泽,追逐它那不着痕迹的流动。看它洁净地映到书桌上时,我感到桌面上平铺着一种恬静,一种精神上的豪兴,情趣上的闲逸,即或所谓“窗明几净”,那里默守着神秘的期待,漾开诗的气氛。那种静,在静里似可听到那一处琤琮的泉流,和着仿佛是断续的琴声,低诉着一个幽独者自娱的音调。看到这同一片阳光射到地上时,我感到地面上花影浮动,暗香吹拂左右,人随着晌午的光霭花气在变幻,那种动,柔谐婉转有如无声音乐,令人悠然轻快,不自觉地脱落伤愁。至多,在舒扬理智的客观里使我偶一回头,看看过去幼年记忆步履所留的残迹,有点儿惋惜时间;微微怪时间不能保存情绪,保存那一切情绪所曾流连的境界。
倚在软椅上不但奢侈,也许更是一种过失,有闲的过失。但东坡的辩护:“懒者常似静,静岂懒者徒”,不是没有道理。如果此刻不倚榻上而“静”,则方才情绪所兜的小小圈子便无条件地失落了去!人家就不可惜它,自己却实在不能不感到这种亲密的损失的可哀。
就说它是情绪上的小小旅行吧,不走并无不可,不过走走未始不是更好。归根说,我们活在这世上到底最珍惜一些什么?果真珍惜万物之灵的人的活动所产生的种种,所谓人类文化?这人类文化到底又靠一些什么?我们怀疑或许就是人身上那一撮精神同机体的感觉,生理心理所共起的情感,所激发出的一串行为,所聚敛的一点智慧,——那么一点点人之所以为人的表现。宇宙万物客观的本无所可珍惜,反映在人性上的山川草木禽兽才开始有了秀丽,有了气质,有了灵犀。反映在人性上的人自己更不用说。没有人的感觉,人的情感,即便有自然,也就没有自然的美,质或神方面更无所谓人的智慧,人的创造,人的一切生活艺术的表现!这样说来,谁该鄙弃自己感觉上的小小旅行?为壮壮自己胆子,我们更该相信惟其人类有这类情绪的驰骋,实际的世间才赓续着产生我们精神所寄托的文物精萃。
此刻我竟可以微微一咳嗽,乃至于用播音的圆润口调说:我们既然无疑的珍惜文化,即尊重盘古到今种种的艺术——无论是抽象的思想的艺术,或是具体的驾驭天然材料另创的非天然形象,——则对于艺术所由来的渊源,那点点人的感觉,人的情感智慧(通称人的情绪),又当如何地珍惜才算合理?
但是情绪的驰骋,显然不是诗或画或任何其他艺术建造的完成。这驰骋此刻虽占了自己生活的若干时间,却并不在空间里占任何一个小小位置!这个情形自己需完全明了。此刻它仅是一种无踪迹的流动,并无栖身的形体,它或含有各种或可捉摸的质素,但是好奇地探讨这个质素而具体要表现它的差事,无论其有无意义,除却本人外,别人是无能为力的。我此刻为着一片清婉可喜的阳光,分明自己在对内心交流变化的各种联想发生一种兴趣的注意,换句话说,这好奇与兴趣的注意已是我此刻生活的活动。一种力量又迫着我来把握住这个活动,而设法表现它,这不易抑制的冲动,或即所谓艺术冲动也未可知!只记得冷静的杜工部散散步,看看花,也不免会有“江上被花恼不彻,无处告诉只颠狂”的情绪上一片紊乱!玲珑煦暖的阳光照人面前,那美的感人力量就不减于花,不容我生硬地自己把情绪分划为有闲与实际的两种,而权其轻重,然后再决定取舍的。我也只有情绪上的一片紊乱。
情绪的旅行本偶然的事,今天一开头并为着这片春初晌午的阳光,现在也还是为着它。房间内有两种豪侈的光常叫我的心绪紧张如同花开,趁着感觉的微风,深浅零乱于冷智的枝叶中间。一种是烛光,高高的台座,长垂的烛泪,熊熊红焰当帘幕四下时各处光影掩映。那种闪烁明艳,雅有古意,明明是画中景象,却含有更多诗的成分。另一种便是这初春晌午的阳光,到时候有意无意的大片子洒落满室,那些窗棂栏板几案笔砚浴在光霭中,一时全成了静物图案;再有红蕊细枝点缀几处,室内更是轻香浮溢,叫人俯仰全触到一种灵性。
这种说法怕有点会发生误会,我并不说这片阳光射入室内,需要笔砚花香那些儒雅的托衬才能动人,我的意思倒是:室内顶寻常的一些供设,只要一片阳光这样又幽娴又洒脱地落在上面,一切都会带上另一种动人的气息。
这里要说到我最初认识的一片阳光。那年我六岁,记得是刚刚出了水珠以后——水珠即寻常水痘,不过我家乡的话叫它做水珠。当时我很喜欢那美丽的名字,忘却它是一种病,因而也觉到一种神秘的骄傲。只要人过我窗口问问出“水珠”么?我就感到一种荣耀。那个感觉至今还印在脑子里。也为这个缘故,我还记得病中奢侈的愉悦心境。虽然同其他多次的害病一样,那次我仍然是孤独的被囚禁在一间房屋里休养的。那是我们老宅子里最后的一进房子;白粉墙围着小小院子,北面一排三间,当中夹着一个开敞的厅堂。我病在东头娘的卧室里。西头是婶婶的住房。娘同婶永远要在祖母的前院里行使她们女人们的职务的,于是我常是这三间房屋惟一留守的主人。
在那三间屋子里病着,那经验是难堪的。时间过得特别慢,尤其是在日中毫无睡意的时候。起初,我仅集注我的听觉在各种似脚步,又不似脚步的上面。猜想着,等候着,希望着人来。间或听听隔墙各种琐碎的声音,由墙基底下传达出来又消敛了去。过一会,我就不耐烦了——不记得是怎样的,我就蹑着鞋,捱着木床走到房门边。房门向着厅堂斜斜地开着一扇,我便扶着门框好奇地向外探望。
那时大概刚是午后两点钟光景,一张刚开过饭的八仙桌,异常寂寞地立在当中。桌下一片由厅口处射进来的阳光,泄泄融融地倒在那里。一个绝对悄寂的周围伴着这一片无声的金色的晶莹,不知为什么,忽使我六岁孩子的心里起了一次极不平常的振荡。
那里并没有几案花香,美术的布置,只是一张极寻常的八仙桌。如果我的记忆没有错,那上面在不多时间以前,是刚陈列过咸鱼、酱菜一类极寻常俭朴的午餐的。小孩子的心却呆了。或许两只眼睛倒张大一点,四处地望,似乎在寻觅一个问题的答案。为什么那片阳光美得那样动人?我记得我爬到房内窗前的桌子上坐着,有意无意地望望窗外,院里粉墙疏影同室内那片金色和煦绝然不同趣味。顺便我翻开手边娘梳妆用的旧式镜箱,又上下摇动那小排状抽屉,同那刻成花篮形的小铜坠子,不时听雀跃过枝清脆的鸟语。心里却仍为那片阳光隐着一片模糊的疑问。
时间经过二十多年,直到今天,又是这样一泄阳光,一片不可捉摸,不可思议流动的而又恬静的瑰宝,我才明白我那问题是永远没有答案的。事实上仅是如此:一张孤独的桌,一角寂寞的厅堂。一只灵巧的镜箱,或窗外断续的鸟语,和水珠——那美丽小孩子的病名——便凑巧永远同初春静沉的阳光整整复斜斜地成了我回忆中极自然的联想。
徒然草(节选)
兼好法师(日)著郁达夫译
序段
信无聊的自然,弄笔砚以终永日,将印上心来的无聊琐事,浑浑沌沌,写将下来,希奇古怪,倒著实也有点儿疯狂的别趣。
第一段
却说,人生斯世,谁也免不了有万千的愿望。天皇位居至尊,实在是诚惶诚恐,高不敢攀。皇族的枝枝叶叶,决非人间的凡种,其尊其贵,也是当然。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摄政关白(朝廷重镇,以现代官制来解释,应是执掌全权的内阁;辅成王的周公,挟天子的曹操,庶几可以当得。)的行状,更可不必提起;就是寻常的朝贵,凡由天子敕赐随身护卫之臣的,都是尊严无比之属;他们的子子孙孙,即使沦落,也总带有些娇羞的风趣,别著幽闲。自此以下,若随他风云的身分,逢时得令之辈,则虽装得满面骄矜,自鸣得意,由旁边的冷眼看来,可真一无足取了。
像做僧侣的法师那么不为人所欣羡的人,世上原也很少。清少纳言(枕草纸的作家,清原元辅之女,仕一条天皇皇后定子,与日本有数之女诗人紫式部齐名。)所说的“被人家视同木屑”之话,真是一点儿也不错。假令声势煊赫,即使做了有官有位的红僧,也不见得怎么样的了不得;正如增贺(参议橘恒平之子,系大和多武峰的高僧。)圣僧之所言,徒囿役于世上的名闻,得毋背于佛爷的御教!不过一心专念,修道弃世之人,倒也颇有为我们所欣羡的地方。
容貌丰采的超群,原是凡人都在愿望的盛事。发言有致,而趣味津津,话不多谈,而使人相对不厌,岂非很好。至若外貌堂堂,而语言乏味,终于被人看出下劣的本性,那又是痛心的恨事了。
人品容貌原是天生成的,可是人的心,却为什么不可以贤之更贤,精益求精地改移呢?本来是容貌根性都好的人,若没有了才学,交错入人品不高,容颜卑恶的群中,并且还更比他们不上而被压倒的时候,这才真是意外的丑事。
真正的可贵可慕之事,是有用的实学,文字的制作,和歌的赋咏,音乐弦管得才能,故实礼义的精通和夫朝廷典礼的谙熟,要使都足为人家的模范,才有意思。手笔佳灵儿流利,歌声嘹亮而中拍,逢人劝酒,谦让有加,一若非辞不可的苦事,但结果倒也能倾吞下三杯两盏的男子,才是真真的好汉。
第三段
凡百事情样样堪能,而独不解好色的男子,实在是太孤冷的人,大约同一只玉杯的无底,是一样的风情。要每被晨霜朝露所淋沾,彷徨漂泊无定所,心怀着父母的训诫,社会的讥讪,时时刻刻方寸不安,并且还要常常也成独宿的孤眠,而不能安睡终宵者,才觉得其味无穷。可是,也不要一味的惑于女色,由女人看来觉得也不是轻易可以到手的男子,那才是更妙更佳的神技。
第七段
爱宕山野的朝露,鸟部山麓的青烟。若永无消失的时候,为人在世,也像这样的长活下去,那人生的风趣,还有什么?正唯其人世之无常,才感得到人生的有味。
统观生物,只有人最长命。蜉蝣不知朝露,夏蝉不识春秋。胸怀旷达,悠悠而但过一年,也已经是无上的妙境了。贪多无厌,虽过千年,也不过像是一宵的短梦。在这一个住不到头的世界,徒赢得了衰迟的丑相,终于有何益处?寿命长了,耻辱也多。最多是活上了将近四十而死,那便是顶漂亮的处置。
过了这一个年纪,就再也没有自惭形秽之心,只想在人前露面,直到夕阳的晚境,还爱子孙,预测着儿孙的腾达飞黄,徒深贪图苟活的心思,凡百的情趣,一概不知,老年丑态,就将毕露了。
我撞上了秋天
郁达夫
今夏漫长的炎热里,凌晨那段时间大概最舒服。就养成习惯,天一亮,铁定是早上四点半左右,就该我起床,或者入睡了。
这是我的生活规律。
但是昨晚睡得早,十一点左右。醒来一看,天还没亮,正想继续睡去,突然觉得蚊子的嗡嗡和空气的流动有些特别,不像是浓酽的午夜,一看表,果不其然,已经五点了。
爬起来,把自个儿撸撸干净了,走出我那烟熏火燎的房间,刚刚步出楼道,我就让秋天狠狠撞了个斤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