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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暑假即将来临。一向严厉的校长变得比以往更加苛刻,要求更加严格,他想让全校学生在“大考”那天表现出色。他的教鞭和戒尺现在很少闲着,至少在年龄较小的孩子身上派上了用场。只有年龄最大的男孩子和十八至二十岁的大姑娘才免受鞭笞。

多宾斯老师的教鞭打起人来也特别凶狠,虽说他的秃头上戴着假发,但刚到中年,身上的肌肉看不出一点松弛的迹象。随着大考的临近,他的凶残也暴露无遗。学生们稍有一丝差错,他就要体罚,并从中获得复仇般的快感。结果,年龄偏小的男孩白天都提心吊胆,晚上则琢磨如何报复他。他们一有机会就给他捣乱,而他照样独断专横。孩子们每次复仇成功,随之而来的惩罚就像风卷残云般气势汹汹,结果他们总是落荒而逃。

最后,他们联手策划,想出一条妙计,有望取得辉煌的胜利。

他们买通招牌匠的儿子,要他发誓保密,然后把计划告诉他,请他出手帮忙。这家伙一听欣然同意,自然事出有因。原来,老师寄宿在招牌匠的家里,这孩子讨厌他也不是没有道理。几天之后,老师的夫人要到乡下走亲戚,没人会干扰这个计划的实施。而且老师有个习惯,每逢重大节日来临之际,他总要喝得酩酊大醉才尽兴。招牌匠的儿子说,等大考前夕这位老师醉到一定程度,他就趁他在椅子上沉睡时“把事办了”,然后在合适的时候把他叫醒,催他去学校。

那个激动人心的日子终于来临。

晚上八点钟,教室里灯火辉煌,到处挂满了花环和点缀着绿叶鲜花的彩带。在高出地面的讲台上,老师背对黑板,像国王一般坐在他的宝座上,显得略微有些醉意飘然。

讲台前面摆着六排长凳,上面坐着镇上的达官贵人,左右两侧各摆着三排长凳,上面坐满了学生家长。左侧家长座位后面临时搭了一个宽大的台子,坐在这里的,是将要参加晚上考试的学生。其中有几排小男孩,个个洗得干干净净,穿得整整齐齐,看上去让人觉得有点不舒服。还有几排大男孩,显得有些笨拙。然后是一排雪白粉嫩的小女孩和妙龄少女,全都身穿上等平纹细布连衣裙,头上戴着各种饰物,有的是祖传的小首饰,有的是红蓝相间的发带,也有只戴一朵小花的。她们全都裸露着胳膊坐在那里,显得有些腼腆。不参加考试的同学则散坐在教室里的其他地方。

考试正式开始。

一个小男孩站起来,紧张地开始背诵:“你们恐怕没有想到,像我这么小的人会当众在台上演讲……”他一边背诵,一边机械地打着手势,就像机器出了点小毛病,抽搐般地抖动,样子很痛苦。不过,他虽然吓得很惨,但总算安全通过了考试。退场之前,他向大家深深鞠了一躬,赢得了一阵热烈的掌声。

一位羞怯的小姑娘口齿不清地背诵了“玛丽有只小羊羔”,背完后,还行了一个讨人喜欢的屈膝礼,博得了她应得的掌声,然后满脸通红地坐下来,心里乐开了花。

汤姆·索亚跨上台,傲气凌人,满怀信心,背诵起那篇脍炙人口、千古不朽的著名演说词“不自由,毋宁死”,他声如洪钟,慷慨激昂,手势狂放,但背着背着,却在中间卡了壳。他怯场了,就像被恶鬼缠住一般,两腿发抖,感觉似乎要窒息而死。说真的,他分明引起了在场所有人的同情,却听不到一句替他解围的话,观众的沉默比同情让他更难受。老师皱起了眉头,这场灾难算是结束。他挣扎片刻,仓皇退场,一败涂地。台下传来微弱的掌声,但刚一响起,立刻消失。

又有几个同学分别背诵了“男孩站在燃烧的甲板上”和“亚述人来了”等名篇菁华。之后是朗读表演和拼写比赛。拉丁语班只有寥寥数人,但在朗读时,却显得无比自豪。接下来,晚上最具特色的节目终于开始——女生们的原创“作文”朗诵。

少女们轮流走到台前,先清了清喉咙,然后拿出系着精美丝带的手稿念起来。她们每个人都过于注重“表情”和语音语调,结果听上去有些矫揉造作。作文的主题五花八门,她们的母亲、祖母,以及自十字军东征以来的列位女祖宗,无疑曾在同样的场合阐述过这类同样的主题。“论友谊”便是其中之一,此外还有“往日重现”“历史上的宗教”“梦境”“论文化的优势”“政体形式对比”“论忧郁”“论孝道”“心愿”等等。

这些文章有三大共同特点:一是故作忧伤,无病呻吟;二是词藻堆砌,语言华丽;三是陈词滥调,拖泥带水。另外还有一个显著的特征,也是败笔之处,就是每篇的结尾都讲一段牢不可破的大道理,就像是一条狗摇着受伤的尾巴,让人看着难受。无论文章是什么主题,她们都会绞尽脑汁,千方百计地插入这样那样的说教,好让道德和宗教思想深入人心,发人深省。这些说教之词毫无诚意,但这种风气当时却无法从学校消除,时至今日依然如故。只要世界继续存在,这种风气可能永远不会消除。在我们的国土上,任何一所学校的女生都觉得必须要以一段说教词来结束全文。你会发现越是轻浮的女生,越没宗教信仰,她的说教词也写得越长,简直是虔诚有余、仁慈不足。

得了,闲话懒得多说,因为朴素的真理如同苦口良药,咱们书归正传,继续讲“大考”。朗诵的第一篇作文题目是《难道这就是生活》。读者不妨耐心看上一段:

在日常生活中,各行各业的年轻人是以怎样的喜悦之情翘首盼望他们期待已久的欢乐场面啊!纵横驰骋的想象力描绘着一幅幅玫瑰色的欢乐画卷。在梦幻中,体态丰盈的时尚追随者步入欢乐的人群,“万众瞩目”。她一袭白袍,身姿优美,翩翩起舞于欢乐的迷宫。明眸生辉,步态轻盈,无与伦比。梦幻甜蜜,时光如梭,迎接她进入天堂的时刻来临,那是她梦寐以求的乐园。眼前的一切,仿佛施过魔法,犹如仙境一般。移步易景,一景胜似一景。然而,不久她会发现,原来美丽的外表下,隐藏的全是虚荣心;曾使她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现在听来尖锐刺耳;舞厅已失去它的魅力。她带着疲惫的身躯和一颗伤痛的心,转身离去,虔诚地相信一切世俗的快乐都不能满足灵魂的渴望。

其余略去,不再赘述。

在朗诵过程中,观众中时而传来表示满意的嗡嗡声,间或伴有如发泄情欲般的低声尖叫:“太美了!”“太流畅了!”“太真实了!”演讲以一段特别令人痛苦的说教词结束,全场报以热烈的掌声。

接下来出场的,是一位身材苗条、面容忧伤的姑娘。她脸色苍白得“十分有趣”,分明是长期服药和消化不良所致。她朗诵了一首“诗”。下面节选的两节足以说明一切。

密苏里少女告别阿拉巴马

别了,阿拉巴马!我爱你情深意切!

无奈此时与你分别!

眷恋你,我心忧伤,肝肠寸断,

再回首,往事如烟,愁锁眉间!

我曾踏遍你的芳丛,

徜徉于塔拉布萨河畔抚卷吟诵,

聆听塔拉西河水的咆哮奔涌,

留恋库萨河畔奥罗拉曙光女神的颜容。

我爱心满溢,无悔无怨,

洒泪离去,从容坦然。

告别这片熟悉的家园,

将叹息留在故人心间。

你的每寸土地都让异乡人如在家中,

将离别你的山谷,寻不见教堂尖塔,我泪眼蒙眬。

待我望眼欲穿,心灰意懒,

亲爱的阿拉巴马,我愿把这颗头颅向你敬献!

虽然在场的人没几个听得懂“头颅”的意思,但这首诗朗诵得非常令人满意。

随后,又有一位黑皮肤、黑眼睛、黑头发的姑娘登上台来。她稍作停顿,酝酿感情,展现出悲剧表情,以庄重的语调和缓慢的节奏朗诵起来:

夜色漆黑,风雨交加。在高高的天庭上,上帝御座的四周无半点星辰闪烁,雷声沉闷,不断轰鸣,震耳欲聋。强烈的闪电穿过空中厚厚的云层,在愤怒中恣意放纵,仿佛在嘲笑富兰克林!这位杰出的发明家不畏凶险,在放风筝导电。阵阵飓风从神秘的巢穴一起出动,横扫而来,肆意暴虐,以助雷电之威,大有席卷旷野之势。此时此刻,天空如此黑暗,大地如此阴沉,我的灵魂为天下苍生哀叹。可是,然而,因此,我最亲爱的朋友、我的辅导员、我灵魂的安慰者和引路人,我悲伤中的快乐,我快乐中的洪福,来到我的身边。

她宛如浪漫青年画家描绘的伊甸园里的神女,走在铺满阳光的、梦幻般的小路上。她,天然去雕饰,美丽绝伦,艳冠群芳。她,步履轻盈,悄无声息。如果不与其他风姿稍逊的神女一起轻抚玉指,创造令人战栗的神奇,她会翩然而去,芳踪难觅。不知为何,她忽然愁容满面,如同冰冷的眼泪落在腊月寒衣。她手指伊甸园外正在交战的狂风和暴雨,叫我沉思自然现象背后的意义。

这篇噩梦般的散文占据大约十页稿纸,最后以一段说教词收尾,使非长老会教徒的希望彻底破灭,被认为是当晚的最佳作文,因此获得一等奖。镇长在给作者颁奖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说这是他迄今为止听过的“最雄辩的演说,就连丹尼尔·韦伯斯特听了,也会感到骄傲。”

顺便提一下,在这些朗诵的作文中,“美好”一词备受青睐,被普遍采用,人生经历被比作“生命篇章”的比比皆是。

此时,老师醉眼蒙眬,看上去慈眉善目。只见他把椅子推到一旁,转身背对观众,开始在黑板上画美国地图,准备考学生地理知识。可是,他的手指却不停地颤抖,地图画得一塌糊涂。

嗤笑声如涟漪般在全场泛起。他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便开始修改地图,擦掉几条线,又重新画上几道,结果画得比刚才更糟糕。嗤笑声变得更加响亮。他全神贯注,继续画图,似乎已破釜沉舟,不让嘲笑吓倒。他能感觉到,所有的目光全部聚集在他的身上。在他的想象中,自己马上就要成功。台下的笑声仍在继续,而且越来越疯狂。

他的头顶上方有个天窗通往阁楼,天窗刚好正对他的头顶。这时,只见一只猫悬挂在天窗下。猫的腰上拴着一根绳子,吊在上空来回晃荡。

猫嘴上扎着一块破布条,叫不出声。猫儿缓缓降下来,翘身用爪子抓住那根绳,然后翻转而下,爪子在空中乱抓一通,引得众人哄堂大笑。

此时,猫儿离聚精会神的老师只有六英寸,但还在下降,越降越低。突然,它扑向老师的假发,用爪子死死抓住不放,随即又被拉上阁楼,爪子还紧紧抱住它的战利品!老师的秃顶放射出耀眼的光芒!招牌匠的儿子早就在它上面涂了一层油光!

大考盛会就此结束。孩子们大仇已报。假期终于来临。

本章引用的两篇“作文”并非书中人物所作,而是选自《西部少女诗歌散文集》,且未经任何删改。然而,由于引文的风格与书中女生的文风严格保持一致,因而它们应该比女生的作文更高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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