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工部惊魂未定,过了很久,他才从地上爬起来,伤口不去处理,便蹒跚而去。他不知道去什么地方,他第一次感到自己是一个飘荡的鬼魂。他败给了晚成,一招之内败给了晚成。这对他的信心打击极大,他想到的不是勤练武艺,而是去死。
他死,对不住任何人。所以,他还是活了下来,逢人便说他遇到了一个神人,把他杀死,又救了他。人们看到他喉咙上的剑痕,好不猜疑的信服他。
他从不说那个神人叫什么名字,因为他并没有认出是晚成,他也不描述晚成的声音(神仙的声音凡人是不会懂的)。所以人们认为他遇到了神,神在何处?不明白,只知道在打虎岭出现过。一传十,十传百,总归贻笑于大方之家。
林公子并非第一次来迷城,不过这一次,他有了归属感和依赖感。这个并不是他的地方,在他无家可归的时候张开它的怀抱,接纳了这个流浪汉。“不为我们的交情,只为了补偿。”
“我不需要什么补偿。”林公子驳回老大的话,在任何地方,他都不会附和曲中,而是有自己的看法。他明白自己一直以来所做的一切,他想了一下,继续说道:“晚成是我的生死之交,我为他死都值得。”
“这不是你个人的事。”老大说道:“林家镇的人为了晚成,所受到的太残酷了。你是镇子里唯一活下来的人,我想好了,等你伤好后……”
林公子打断他的话,说道:“我的伤已经好了。”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老大说道:“你伤好了,三伯家的丫头,和我女儿,还有胡五伯家的千金,都配与你为妻。”
林公子道:“她们都听您的话,可是您不能左右她们的思想。我和她们没有感情,绝不可以。”
“感情可以慢慢培养。”徐三伯接过话头,说道:“怎么,难道我家闺女配不上林公子?”
林公子道:“林某何德何能,不敢高攀。”
徐三伯道:“你的‘何德何能’,足够攀得上三门亲事。”
林公子道:“三伯,我真的不能够和她们成亲。”
“父母之命,我女儿的婚事,当然得我做主。”老大脸色大变,怒气冲冲地说道。
林公子道:“我有了喜欢的人……”
“三妻四妾,自古有之,你不用多说了。”老大道:“传宗接代,延续你们林家的香火要紧。”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徐三伯道:“你要好好想想。”
“为什么儿女的婚事父母要做主?”林公子道:“如果令千金爱别人,并不在意于我,岂不是害了她们?”
公孙太白捻着胡须,开口说道:“林公子,成为迷城的第十令(林公子从椅子上蓦地站起来),得有好多任务去做,搞不好性命就没了。林家就剩你一人了,娶妻生子,延续香火大有必要。等你自己还没有找到真爱,说不定就命归西天了。坐下。”
林公子坐下去,说道:“您要我做迷城的第十把交椅,这万万不可,我的本事,在这里连个小兵也打不过。”
老大道:“你是豪爽的汉子,怎么也变得这么扭扭捏捏,我们看重的并不是你有多么高深的武功和能力,而是你的为人,还有对你们林家的补偿。”
林公子没有什么要紧的话说,起身告辞。他听从他们的安排,因为他相信他们的安排准没有错。
身无分文的慕容恪,不得不连夜赶路。他放不下自己的身份,就饿着肚子。而饥饿,让他的嗅觉变得比平常要好的多,林子的路上,他闻到了血的味道。“很淡的血腥味,看来这里留下的血并不多。”他循着气味快速的寻找,终于发现了血迹。“是人血,这里不久前发生过打斗。”慕容恪有些失望,他本认为这是林子里的动物所留下的血迹,能够饱餐一顿,但是……
他耗费了许多力气,并非一无所获。
“女人的气味。”慕容恪有所发现,他竟自笑了起来:“越来越有趣了,有女人的地方,一定都很有趣,何况这个女人很不一般。”
他迅速在四周搜索,树叶上沾有一点点泥土,被他无意识的发现,他立刻又展开了笑容,自言自语:“男人的脚才有这么大,而且不是一般的男人。
这个人的轻功并不在我之下,故而只留下这么一点点痕迹。要么是男人的粗心大意,要么这件事很急。至少有三个人出现在这个地方。”
“这是什么?”慕容恪继续寻找,他发现荆棘上勾有一根细小的棉线。
“棉线的质地很好,而且经常处在冰冷的空气中。里面夹杂着女人的气味,用这种香的女人并不多,因为这种香不好配置,只有大理才有。难道是她?”慕容恪想到剑涯,他立刻否定自己的看法,剑涯与她从至尊府出来的时间相差不大,根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
“那就是飞仙。对,一定是她。”慕容恪喃喃说道,但他还没有找出飞仙在此的原因,他重新回到那片树叶所在的地方,仔细检查树叶周围,又用鼻子嗅这些地方,可还是一无所得。
“这里还有价值的东西,只剩下这点残留在地上血。”慕容恪趴在地上,暗自忖道,他的左手虚撑,为的是预防别人的突然攻击。他可是血液也提供不了什么信息。他忽然一跃而起,落在那片树叶上,按照树叶上残留的一点痕迹,他努力地复制。这回,他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满足,他甚至没有想到,一个看似复杂的事件竟然如此轻而易举的得到梳理。忘记了疲劳和饥饿,他现在要做的,就是继续追寻。
慕容恪向来追寻他的猎物,这次却截然相反。他追求他的对手,他的朋友。“剑涯一定会联络飞仙,和她在某一个地方相会,我只要找到飞仙,紧随着她,就可以找到剑涯。我要跟她好好说清楚。”他微微笑道,并不放声大笑,现在他在明处,他觉得有几双眼睛在盯着他看,他还没有发现他们。通过地上的血迹,他可以断定飞仙离开此处至少有四天的时间,这样去追寻更加困难,他不怕麻烦,也下定决心通过自己来找到飞仙。
他找飞仙和剑涯,并不是为了个人感情。为了利益,他决定利用她们。用好听一点的话说,就是博得她们的信任,然后顺利地拿到嗜血刀。这柄刀对他的吸引力和作用并不大,他只是为了完成自己的任务罢了。
他没有见过嗜血刀,所以并不知道这把刀所隐藏的秘密。如果他知道,他可能永远不会去碰它。现在的他,就是追查人。
飞仙离开的速度并不快,晚成孤立独行惯了,他擅长在任何时间用任何方式赶路。可是身边有个女人,他听说过怜香惜玉,也很快学会了对待女人的方式。他走的很慢,他想在枝头躺下来好好睡一觉。
“我很累,如果你能走快点就好了。”晚成乞求道:“我一个人赶路,这时候至少走了一百里。”
飞仙白了她一眼。晚成忽然发现,原来陪他的是一个女孩子,而不是像他一样的男儿。他的脸刷的红了,第一次这么红,感到很不好意思。他曾经在别人面前听说过这是恋爱的征兆。原来他也会深情,也懂得爱,也动情了。
一个杀手要是动了心、动了情,那他就再也不能杀人了。对于一个厌倦杀人生活的杀手来说,这样的结果很好。可是他失去了自己最为强势的东西后,他用什么来面临他接下来的生活。
晚成的朋友极少,他的仇家很多。他从不惧怕他的仇家,他所具备的所有能力,让仇家只能望而却步。不想活的,就来报复他。可是现在,他身边多了一个女人。
不管是什么样的女人,对晚成来说,都是一个负担。
飞仙见晚成停下脚步,问道:“你怎么不走了?”
晚成笑道:“你需要休息,我知道你很累,而且我们现在安全了。”
“这里并没有其他人,就是那位,也败在了你的手中。”飞仙不明白晚成的意思,惊讶地大眼睛望着晚成。
晚成道:“我的伤没有全好。”
当飞仙发现她衣角上的血是从晚成的左肋擦着的时候,她明白了晚成所说的话。她的眼睛立刻湿润了。
一个女人,有男人为她出生入死,她还奢求什么?她什么都不奢求,这就足够了。
天剑城的大门,早已没有龙拳时代的封闭,现在只要是想去天剑城,几乎都可以如愿。龙平对于他的家业,放松了警惕。他想不到这样带来的坏处有多大,他考虑一件事情总是按自己的意志和思路去思考。暂且不说事情本身和他的考虑有多大的错误,总之和他预料到的必然有极大的差别。他为了丧失了大片的土地和金钱。现在加上了自己的妹妹。
龙华并非无辜,她积极地参与到龙平的部署中,可她是如此的不幸。当她发现自己爱上慕容恪的时候,她本来的目的全部忘却——她情愿置之度外。但姬霜、芬猜出她本来的目的,仅此而已,也就下了对策。
一个聪慧无比的女人,刹那间变作白痴。这是怎么的一种戏剧性,简直是无法忍受和预料的。更加可悲的是,龙华在成为白痴后,她竟然产生了爱情,而她爱的人竟然是慕容恪。前前后后,她对慕容恪都有爱慕之心。只要她还有生命,她就不能摆脱慕容恪。真的很残酷,无法避免与反抗。
龙平不知道如何向妹妹开口,看着专注于折千纸鹤而默不作声的妹妹,他有多少的愧疚!可他还是开口了,再开口之前,他双膝着地,扑通一声跪下。
龙华放下手中的纸鹤,不解地看着哥哥,问道:“哥哥,你为什么跪在地上,你快站起来。”
龙平道:“哥哥有件事要求你,你答应不答应?”
“起来!”龙华说道,要伸手扶他,早有侍从上前,扶起龙平。龙华看着哥哥一脸愁容,便能猜出并不是什么好事。我们冠以龙华的“白痴”,仅仅说明她现在所处在的世界,对她来说是全新的,充满各种各样的刺激与新鲜,她完全告别了过去的生活,现在就像刚出生的婴儿,对一切都很陌生和好奇。她的智力并未得到丝毫的退减,相同的是,她别人的依赖,和婴儿对母亲的依赖相差无几。
她坐着不动,让龙平说出他的请求。
龙平想都没想,等自己坐下来,便说道:“我想把你嫁出去。”
龙华急切地说道:“嫁给谁?”
龙平道:“一个很富有、很有势力的男人。”
“是谁?”龙华略带失落地问道。
龙平道:“玉林镖局的镖主杨师古。”
龙华问道:“杨师古是什么样的人?”
龙平道:“嫁给他,你会过的很幸福。”
龙华道:“我想嫁给容恪。”
龙平道:“你不答应这桩婚事?”
龙华道:“我连杨师古是谁都不知道,怎么能够嫁给他,何况我喜欢的人是容恪。”
龙平静下心来,若有所思地说道:“可惜你对以前的事都不记得,否则你会请求我把你嫁给杨师古。”
龙华道:“我原来爱他?”
龙平激动地说道:“一场近乎疯狂的爱。”
龙华道:“他现在还爱我?”
龙平道:“我对你提这件事,就因为他还爱你。”
“可我不爱他。”龙华讥讽的笑意,她略停了一下,继续说道:“我不相信你说的话。”
龙平道:“慕容恪对你真的那么重要?他可是你的仇人。”
“不可能!”龙华极力否定,她爱他。
龙平道:“你现在这样,就是他造成的。”
龙华道:“我现在很好,无忧无虑,活得很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