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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台风(1)

那天我坐在我哥的小店里。

我哥的小店,说起来你很难相信,那是在一个连小区也算不上的地方。三面的楼房围成了一个狭长的院坝,临街的一面,一扇镂空的大铁门,从左到右封住,将院子围成一只牢笼。院子里别说一棵树,就连一棵草也见不到,唯有灰白色的水泥地面,任人踩踏。

我哥用几乎免费的价格将院坝租下来,开了一家四川风味的小吃店,卖凉粉凉面、鸡翅鸭脚什么的。即使这样,我哥还成天抱怨,他如今最大的愿望就是天上能掉一坨金子下来,而且最好别直接砸在地上,最好直接砸进他的怀里,这样他就连腰也不用弯了。

那天我坐在我哥小店的桌子旁。如坏牛奶一般发黄变暗的灯光里,我的目光停在了厨房一角的洗碗池边。按说我不该注意到那里,那是小店里最不起眼的地方,是小店的最底层,那里的人即使流血流汗赴汤蹈火也跟世上人无关。

但那天不同。我想首先是因为那个背影。那个背影穿着一件十分奇怪的淡蓝色短袖衫。那种淡蓝是天空最蓝时的颜色,安静中带着刺目的绚烂,还咝咝响,像有鸟群飞过。然而即使在昏黄的灯光下,你也可以看出,那蓝色经过了太多次漂洗,已泛出灰白,仿佛天空中长出了一层白霉。

后来他转过头来,脸也像漂洗过太多次了,白得陈旧,白得瘆人,而且薄透得眼看就要破掉——他的脸几乎没有肉,一层皮鼓一般绷紧在骨头上。浓眉大眼倒是醒目,悬在惨白的脸上,仿佛空屋子里点着的两盏大灯。

我问我哥,是新来的?

我哥点头。

我又问,四川的?

我哥摇头。

我想肯定不是四川的。我一眼就能看出来,四川男人的身上有一种巴山蜀水的迂靡气息,骨子里放了香料似的,男人们多多少少带点阴柔气。

那阵子我也正忙着我的发财事业。我和我哥,我们从巴山蜀水来到海边,来到这座名叫北海的城市,我们不是来看海的。我们像两只旱鸭子扑进海里,我们扑扇着翅膀,空空地咳嗽,我们冒着被淹死的危险在海里扑腾,就足见我们的意图。

我在市中心广场的边上租下二楼的一个铺面,拼尽了身家性命,又从朋友那里借来十万块,正在筹备一个旅游品商场。

即使我忙得脚不沾地,偶尔的夜晚,我还是会来到我哥的小店。

再来的那天,男人还穿着那件淡蓝色,只是他从洗碗池边已走到了店堂里。他在招呼客人,给客人倒茶安坐。我看着他一脸的笑,在桌子间跑来跑去。他走近了,给我们倒茶,我抬起眼,狠狠地看他一眼。他不老,比我以为的年轻多了,甚至还留着孩子气,只是因为瘦,皮肤下的养料抽空了,笑起来一褶一褶,如一把纸扇。然而一旦撑开,也还是光滑,平坦。

我问他,你是哪里人?

他说,百色的。

我说,哦,老区哦。

他听不懂老区的意思,却听懂了我无恶意,干站着,干笑着。我手一挥,让他去了。

他跑起堂来十分的标新立异,这是我没有想到的。他大概不懂得什么叫偷懒,一味地站着,巴望着能来客人。客人来了,也不管吃不吃饭,招呼人坐下,一味地倒茶,笑容叠起来,一褶一褶,纸扇一般。客人坐下了,喝着茶,也不点菜。不多时,堂子里净是喝茶的人。

我哥在一旁咬牙切齿。

客人终于走了,我哥发作起来:

我这里不是吃大户的,也不是福利院。你见了人就倒茶,你倒好,钱是老板出,你来操面子?你要是再这样整几天,这几幢楼的人都下来了,你要搞死我也不是这种搞法……你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天生就跟我有仇?

男人只是站着,低着头,笑成一把纸扇。只是客人再来时,他的腿仿佛生了锈一般,摇晃着,半天挪不动步。

再见他时我坐在朋友的车里。车子经过市区里最热闹的路段,缓缓地开着。斑马线的中间,他牵着一个女人的手,像所有害怕城市的人那样,战战兢兢,不知道是该过去好,还是该站着不动。

让我惊异的是那个女人的相貌。那是个奇丑无比的女人,扁平脸,比脸更平的鼻子。脸上的斑痕一块一块,乌云一般埋藏了五官。浅色碎花连衣裙,无精打采地罩下来,一路马虎,在腹部形成高潮,将裙摆远远地撑出去,像撑着一把破伞,而她整个身子看上去,也好比伞里的那根七零八落的破骨架。

但我记住了他们牵手的神情。车子开过去好久了,我还在想着他们的样子。他们手牵着手站在斑马线中间,那道如鱼脊般将马路一分为二的线上。车流,人流,滚滚红尘。他们伸出了脚,又收回去,生怕一脚下去,被城市的巨浪就此卷走,再于一个陌生的沙滩发现尸体。那是一份共同的恐惧,并由此形成了支撑;那份支撑唯有彼此,须得死死地抓牢。

我由此判断,那个看上去像他母亲一样衰老丑陋的女人,是他的妻子而不是别的。

当天晚上,我坐在我哥的店里。我问,那个人呢?我哥说,走了。

我说,哦。

我一点也不意外,只模糊地想,白天见到的他俩,该是在去找工作的路上。

事情一下子就到了危急关头。我的旅游品商场眼看就要开业了。商场装修完毕,我把所有货物的70%摆上了货架,再把30%存进商场背后的库房里,我倒退着步子欣赏着我的以蓝色为基调的海洋般的商场,欣赏着我的事业和我眼看就要到来的辉煌,一个要命的问题冒了出来:这是一幢新建不久的商用铺面,所有的店家都还没有开业。我动作快是因为我亏不起。当我把一切准备就绪时,我这才想起来:这样的一幢空楼,难道不是小偷和强盗最容易光顾的地方?

仅这一个转念就足以吓得我半死。我已经说过,为了这个商场,我已押上了身家性命,还从朋友那里借来了十万块,一旦闪失,我自己的命没了,还欠下了十万块。换句话说,一旦出事,我必须死两回才行。

必须找一个人守夜。而且这个人必须绝对可靠。必须知根知底根正苗红万无一失。可当时的我,别说这样的人,就连一个能勉强答应去商场睡觉的男人,也找不到。

我坐在我哥的小店里,我向他抱怨并非对他抱有指望。他这个小店,天黑了开门天亮了关门,他也就好比一只猫头鹰,昼伏夜出,命中注定只能在黑暗中觅食。

我一边抱怨,一边看着店堂,在桌子与桌子之间,我突然想起了一个人,一个淡蓝色的身影。

哎,那个人,那个男的,穿蓝衣服那个,叫什么?我问。

他?走了的那个?姓蒙,我哥说。具体叫什么,他也说不出。

他去哪里了?找到工作了没有?我又问。

不知道,好像没有。他说,又马上道:怎么,你想找他去守夜?

他声音里的警觉我不是没有听见。别说是他,连我也感到奇怪,这样一个连认识也说不上的人,我怎么能让他去守夜?我的身家性命,怎么能托付给他?

就这样想想也是罪过。

可我还是在想。我怀疑当时的我就是一门心思要找死,或者求生。反正人在生与死的边缘只需要一根稻草,至于是求死还是逃生,他自己做不了主。

必须先对付几天。至少几天。我狠狠地说。

小蒙是和他老婆一起来店里的。那天在街上,与他牵手的女人。他微笑着走过来,并不坐下,而是先拿过我的茶杯,蓄满水,再去拿我哥的。我的眼睛跟着他转,满意地说了声谢谢。倒是我哥,目中无人的表情,看也不看他一眼。

他有些紧张,依然站着,他老婆反倒活泛多了,一边打招呼,一边搬过一张凳子来,拉他坐下,再搬来一张,自己坐下。

我开门见山,说起了正事。在说完了各项重大的责任事项之后,我说起了另一件事。

我说——我话还没出口,就发现自己很难措辞。我说,因为,因为这个事情太重大了,我的投资,所有的——我不能说我的身家性命,可当时的我还真想说出来,我还想告诉他,我还借了别人十万块……我终究没说,是因为我还有点理智,得保持起码的尊严。

我说,几十万啊,那里面,都在商场里了,一旦有闪失……因此,所以,我……我们萍水相逢,应该说还算不上认识,我对你们一点也不了解,因此,所以,我……我得要一张,你的身份证复印件……

我的潜台词无奈极了:如果你跑了,至少我还可以按图索骥,找到你。

我吞吞吐吐咬文嚼字半天,终于让小蒙听明白了。他站起来,突然说,你等等,老板。说完拉起他老婆就走。

十几分钟后,他们回来了。他递给我一只塑料袋。我看着他,疑惑着,不知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我打开,是两张身份证,一个户口簿。

我像烫着了一般顿时叫起来:我不是这个意思。你听我说,我不要你的身份证,只要一个复印件就行了。你知道,我这也是例行公事,照章办事,规矩使然——人一急,没想到冒出的尽是官话。我受党教育多年,一直以为自己冥顽不灵朽木难雕,没想到一离开组织,我的骨头里全是红的。

我稍稍冷静了一些,放缓了语气:再说,我也不要你老婆的身份证,更不需要你们家的户口簿。

我的语气里已带有责备,不能容忍他置我于不义之地。

小蒙和他老婆已经站起来,不容再说的表情。他笑着,用他那十分难听的普通话说:不是的,老板,就当你帮我们收着吧,反正这些东西我们也用不上,放在你那里,保险。

我愣了,低头仔细看,他叫蒙小兵,而他的老婆,名叫黄利明。

事情就这么成了。后来的好长时间,我一直想不明白,就因为我的一句话,小蒙竟将他的全部家底和盘托出——将那些能证明他全家人身份的所有要件抵押给我。那些证件虽不是现金,一文不值,但作为交底,作为信任的筹码,已远远超出了我的承受能力。

我回报他的,只能是同样的和盘托出——交给他我的全部,我的身家性命。而我的身家性命,在当时来看,除了钱,别的一无所有。

我交给他一把钥匙。那是一把自行车链条锁钥匙。扭成麻花状的钢条上,套着一只大红塑料外套。当初买它时,我站在锁行前,问老板:哪种锁是最结实的?老板看也不看我,忙着自己的活,对着手中的一大圈铁丝说,哪种最结实?最贵的就最结实。

我说好,那我就买最贵的。

如今这把锁就用在商场的大门上。门是双开门,玻璃质地,每一扇门上各安着一只亮晶晶的大钢环。每晚打烊之后,小蒙就将自己用这把锁锁起来,与商场里的那些珍珠、贝壳、牛角、贝雕为伴。那是一派蓝色的世界,蓝柜台蓝货架蓝色的天花板,是有意模仿海洋的结果,要把一片海硬生生搬到这里来。小蒙倒是不再穿那件淡蓝色短袖,而是穿着商场里的统一服装,一件廉价的白色T恤。黑漆漆的夜色里,只有窗户上透过来一些飞蛾般的小光点,再有就是商场尽头,办公室里的橘色光晕,小蒙在暗夜里走动,仿佛海底一条警觉的小鲨鱼。

办公室的里间是仓库。仓库的一角放着一张钢丝床,钢丝床上极少有人。小蒙说他不信任玻璃门,也不信任那把锁自行车用的链条锁。我说没关系的,楼下不是还有卷帘门吗?他说卷帘门没有用的,他已检查过了,整幢楼里有三个出口。其中东端的那个楼梯通向楼顶露台的门,早已被撬坏,人想什么时候钻进来,就可以什么时候钻进来。

我说,那还不赶快找物管,老这么担心着,总不是事儿。

他说,找了,没有人管。老说修的,总不见反应。

我还在说着没关系的,该睡就睡。我看见小蒙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把链条锁,锁条的一头拽在手上,另一头垂下去,像一条鞭子随时准备抽人。然而他的眼睛却是哀伤的,不为他自己,为商场的安危。我顿时有种怪异的感觉,我把自己的身家性命交给了他,我现在解放了,却站去了一旁,享受着他的压力,一副旁观者的清闲。

我不再说什么,叮嘱他把门锁好,转身离开。

小蒙的变化越来越明显。因为少睡,他越来越消瘦。脑袋小得如同一只青橄榄,脸上的皮肤薄而透明,仿佛纸浸了油,透过去,可以看见骨头。他说他不光晚上没法睡,白天也睡不着。白天躺在床上,闭上眼,脑子里尽是黑影,他提着那条锁到处追,可是一跑过去,黑影没了,他扑了空。

我只有再掏腰包。先是用一把锁摩托车用的钢筋锁换掉了那把链条锁,再在玻璃门外装上了防盗网。我不是不心疼钱,我是不能眼看着小蒙就此化掉。再说开业以来,业务平顺,在一切正常生意的底部,是小蒙在那里撑着。我选对了人,就得省着用,而不能像一个浪荡子挥霍钱财那样,挥霍我的福气。

我这样做,既是让他省心,也是为自己省事。

然而商场里还是出了事。那天早上七点,我被电话铃吵醒。那尖锐的铃声在微明的空气中响起,仿佛刀子磨在石头上,有一种不寒而栗的效果。我脚还没碰到拖鞋,人已经扑进客厅,抓住了电话。是小蒙的声音。小蒙的声音因为焦急,已陌生得无法辨认。

老板,出事了……

什么?我尖叫一声。跟着就明白过来,我不能急,得让他慢慢说。

但他说不成句子。他的那一口带有浓重口音的普通话,加上他那些混乱的词汇——他的词汇在平常的日子里,倘不标好数码,按照顺序说出来,便时常混淆视听;如今排序一乱,所有的词汇逃命一般,一股脑儿向外挤,堵塞了大门,妨碍了交通——我咬牙切齿,只听懂了几个字:空调没有了……

我火冒三丈:算了算了,你别说了,我马上过来。

来到商场,我一眼就看见了两台空调。它们像两个大力士一般,各自立在商场的角落。平常的日子,它们待在角落,径直发出低而有力的轰隆声,呼呼地冒着冷气。它们像商场里所有的物件一样,既亲切又各从其事,让我熟悉得几近忽略,以至于我根本没发现今天的异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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