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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3. 得宝

这心情一放松,大壮人直接又一屁墩坐地上了,静下心来一看,自己满身大汗,左眼角上被开了个口子,也许是年轻身体好,也许是刚刚的秘法的原因,反正血在战斗的时候就自己止住了,道袍的外袍算是彻底的毁了,还好袍子的内袍衣服还算完整,不然真的要露肉走光了。虽然这外袍本来就一身的补丁,但好歹也陪伴了大壮六年的光景,可六年前大壮才九岁啊,回想当初师傅给他这道袍时的情景:“你这个熊孩子,就知道吃,怎么比别人家的孩子长的快这么多,衣服是改了又改,山下裁缝店的胖婶都说你小子的裤子再改就成短裤了,褂子再改就成肚兜了,布料少遮不住啊。给你,这是我当年在门派外门学东西时穿的袍子,现在我将它郑重的交给你了,你可要好好的善待它们,它们和你师父我是有感情的,以后你就穿着吧,现在太大了不要紧,来为师帮你把裤腿袖子啥的往上收收,这外袍为师给你中间多收一节,你以后啊每长高一截,自己就放一截,反正这袍子长,绝对能遮住你的身板。”说着老头呵呵的瞅着全身上下都收了好几节衣服才勉强穿下的大壮笑了。大壮当时心里还在想:“瞅这老货的狐狸样,不就给我省了几年的衣服钱嘛,至于乐成这样吗?也不自己先把酒戒了,天天咳嗽还天天喝。”

现在一回想当时的情景,心中真是百感交集,可能是劫后余生的喜悦特别想马上见到自己最亲近的人,也许是经历了生死的考验才觉得亲人的珍贵,现在大壮真的恨不得马上飞奔上山告诉师傅一切,自己好歹也是斩杀了一头荒兽啊,还是带元骨的呢,这要说出去,这么的光宗耀祖,多么的光耀门楣啊,师傅老人家别提要多高兴了。

但大壮知道,必须处理好这头猪,不然大家知道他杀了元骨荒兽,还不把他大卸八块。深秋将至,马上寒冬来临,这猪也许也是大山深处住着的,临近寒冬出来打打牙签补补营养熬冬天才让自己撞上的吧,一念至此,大壮马上有了想法,大壮走到豪猪尸体边上,先是抽出了自己的宝剑,一看剑刃,好嘛,宝器就是宝器,大壮如此想着,和猪的獠牙和“铠甲”对砍了这么多次居然连一点卷刃都没有。大壮拿着宝剑左看看右看看呵呵的傻笑,突然发现平时这么没有发现这剑这么威武不凡呢:“难道是今天开了荤,为民除了一大害,宝剑配英雄所以才显得此剑的不凡呢。”就是这剑刃不错,剑把怎么这么磕碜,话说真是,这剑的剑把啊,真的就像一截枯木一样,原来也没有剑鞘,勉强说是剑鞘的居然是师妹给他找个山上的枯枝作的剑鞘,反正就是随意削了个剑鞘的样子,平时剑插在背上的剑鞘里真的像背着根长木棍一样。

大壮毕竟少年心性,现在大难刚过正是思维活跃的时候,难免瞎想些事情。大壮知道必须马上处理了这头猪,虽然这山道上平时真的没啥人来,但保不准有人路过看到就不好了,此地人人修武,万一有人从战斗的痕迹看出有荒兽有元骨就不好玩了。

于是乎大壮定了定心神,拿着宝剑对着猪说:“猪兄你安息吧,我会好好善待你的血肉的,一定物尽其用,你看先是你撞了我的柿子,又想吃我,反被我弄死了你在下面也不能怪我不是。分明是你技不如人啊。”也那怪大壮在这碎碎念,之前连只鸡都没有杀过的少年,突然杀了个活物,心里有点七上八下是可以理解的,之前拼命的时候不敢多想,现在事后自然还是觉得有点不自在。

一番‘感慨’和猪说完后,大壮手一紧,一剑就把猪头砍了下来,然后四肢也全都砍了下来,然后大壮就像个屠夫似的一点一点的剃着猪的骨头,他在找那块元骨,元骨之所以叫这个名字是因为大多数就是荒兽的骨头进化而来的,骨,对于很多生物来说都是最坚硬的地方,都是承载能量的最好载体。

大壮找的很仔细,不放过一块骨头,终于在猪的胸骨上发现了一块与众不同的‘骨头’,与其说是骨头不如说是骨头上上长的一个黄色的‘琥珀’,就是一颗像小孩玩弹珠一样大小的‘琥珀’,这‘琥珀’和骨头紧紧相连,‘琥珀’里面有黄色的亮光,就好像有无数萤火虫一样一闪一闪,要是放在眼前仔细看的话,就像是宇宙形成前的星河一样美丽。

大壮把元骨从骨头上取下来拿在手上,感觉轻轻的没有啥重量,不知是否错觉,大壮觉得拿元骨的手上好像天地元气流动快了一些,及让他感到一种厚重和锐利的感觉,但此感觉转瞬即逝,大壮以为是自己太累了,就没多想。

把元骨包了好几层布贴身放好,大壮看着豪猪剩下的血肉,大壮转头一想:“荒兽的肉啊,大补血气啊,听说那些豪门大阀世家大派的子弟们都是吃荒兽的肉长大的,天生的起跑点就比别人不知道高多少倍,还有据说还吃成了精的灵草炼成的仙丹,长期服用男的个个长的风流倜傥,女的个个跟仙女下凡似的。”

于是乎大壮赶紧找了两片大叶子把猪肉包好,是的,就两片叶子,这片大陆的植物长的普遍都很高大,几十上百米高的大树比比皆是,似乎这些植物也在诉说这当年这边大陆也曾繁华过,现在由于元气稀薄,几百米高的大树基本都死绝了,只剩下最多几十米高的大树才能勉强生存了。

大壮把包好的猪肉找了个坑先埋起来,为啥不直接拿上山去呢,那是因为山顶离山下的牛家村足足小一百里地呢,这都跑出来六七十里了,再折回去一趟,大壮实在是不愿意再跑回去一趟了,再说,他还得去下面的牛家村换点东西呢,拿啥换,那半框柿子?不,荒兽一身是宝,血肉可壮了筋骨血气,部分身体部分还可以炼成武器,这不,这豪猪的两颗獠牙,还有背上的箭毛都是可以卖钱的。

大壮揣着两颗獠牙,拔下豪猪剩下的箭毛,一路顺着战斗的痕迹把之前豪猪射出的箭毛都捡了回来,除了他之前特殊状态下和用剑磕飞的那一根箭毛,也许当时力量大增,劲使大了,拍远了,大壮也没有在意,数了数,呵呵一笑,足足十六根呢,大壮用力掰了掰箭毛,发现不使劲它居然不弯曲!要知道大壮可是比一般人要力气大点的,这点优势大壮自己还是知道的。细心一看这箭毛箭头到箭尾居然是中空的!这要是被扎上了,估计射不死,这中间的小孔放血也把人放干了。

一念至此,大壮把刚刚对豪猪的死的那点不舒服的感觉抛到九霄之外了,心中不禁后怕的想着:“这野兽怎么都进化成这样了呢,难道个个都成了杀戮的怪物了?,下次哪怕我遇到只小兔子我也躲得远远的,万一要是能喷火防毒啥的呢,那东西我可不会对付,估计一个不好真的就完蛋了。”

大壮一边处理好战斗的痕迹,尤其是猪之前‘铠甲’最后脱落的物质,大壮更是一点一点都收集了起来,等都收集齐全了,大壮细细一看,用手一捏,就真的像泥巴晒干了的黄土一样,一下就捏碎了,看来之前的刀枪不入都是元骨闹的,元骨能量释放完,这些东西就又打回原形了。

但大壮还是细心的把每块‘铠甲’的碎片都细细捏碎,均匀的撒在别处。然后大壮拿着箭毛,揣着獠牙,背着半框柿子,一溜小跑的就下了山。

也就半个时辰的光景,大壮已下了山,再走了个五里地,隐隐约约就看到一个用比成年男子大腿还粗的铁树主干扎起来的围栏,外层还有一根根铁甲长矛斜刺的对的外面,不少铁矛上面仿佛锈迹斑斑的样子,实际上大壮知道那是荒兽攻城时荒兽的血液干了的痕迹,眼看不少血迹都发黑了,就像涂了厚厚的一层黑油一样。不少铁树栅栏上更有巨大的抓痕,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诉说这个世界的残酷。

大壮怀着一颗激动的心走进了牛家村,其实说是村,其实一点也不小,圆形分布的村子直径也有近几十里地,住着世代在这里生存的十几万人。没办法,这片大陆太大了,几十万人的居住地也就能叫做“村”,如果人口达到千万人才能叫做“镇”,还有一个称呼“城”的,那都是上亿甚至几十亿人居住的雄城,是人族赖与生存的根据地了。所以啊,这牛家村也真的算是穷乡僻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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