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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权”:古老的博弈命题(1)

“权”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个字,它不但道出了古代政治的精义,更是将中国的政治哲学一言蔽之。“权”字在政治领域的含义大概可分两类:一是权力,二是权变。“权”的这两重政治含义不但与古代政治密切相关,更和现代博弈论有对接的可能。博弈论在很多时候能够对以“权”为中心的古代政治作出精细的分析。

汉字是一种神奇的符号,从古至今,不但每个字的字型都经历了漫长的演化过程,而且字义也在不同时代有着不同的作用。因此,有学者说,弄清楚了一个字的含义演变,就等于研究了一部中国文化史。

这其实只说对了一半。汉字字义的演变,不但是凝固着的文化史,更是被尘封的政治史。当腥风血雨、刀光剑影在时光的侵蚀中渐渐淡去,留下的只是简单的几个字,让后人细细品味。

在我看来,“权”是中国古代政治文化中极有代表性的一个字,它不但道出了古代政治的精髓,更是将中国的政治哲学一言蔽之。

“权”字在政治领域的含义大概可分两类:一是权力,二是权变。权力这一含义,大抵是从“秤锤”这一含义引申而来的,表示举足轻重的力量和关键性因素,这恰恰是政治活动的核心,即实力与地位;权变这一含义,基本可以等同于权谋,即以谋略为指导而进行的策略调整。

权力与权变,就像兵法中所讲的“奇”与“正”,相辅相成,构成了政治活动的主体。对政治而言,更有意义的一点是,如果只有权力而无权变,就会出现赤裸裸的****和暴力;如果只有权变而无权力,则只能是巧言令色而无实际行动。这个道理,被先秦时代最后一位法家大师韩非子归纳出来,就是三个字:法、术、势。

按照今天的理解,权力就是势,而权变则是术,将二者糅合在一起,使权力与权变都在可控的范围内发挥作用的,则是法。由此可见,“权”在政治领域中的含义,正是法家思想的核心。

如果将视野放得更广阔一些,我们就会发现,“权”的这两重政治含义不但与古代政治密切相关,更和现代博弈论有对接的可能。博弈论的研究重点,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理性人”应对各类问题时的对策制定与选择。乍看上去,似乎博弈论研究的只是“权变”,但对策选择实际上与实力、地位息息相关,因此,博弈论在很多时候能够对以“权”为中心的古代政治作出精细的分析。

不是谁都能选择背叛

博弈论有很多分类方法,按照博弈双方的关系,可以分为合作性博弈与非合作性博弈。在中国古代的政治中,非合作性博弈以压倒性优势占据了主要地位。为什么会这样?中国的传统文化不是经常强调“和”与“不争”吗,怎么到了实践阶段,却又剑拔弩张、你死我活了?

从利益的角度去看,如果“争”所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和”,如何取舍就不言自明了;而如果“争”与“和”所获得的利益几乎相近,那么道德因素才会起到作用。

用道德来规范政治、规范政治家的策略选择,一直是古代思想家们的追求,但由于他们在实践层面缺少论证,因此理想是理想,现实是现实。在经典中,我们读到的是一片祥和、天下为公,而在史书中,我们看到的是尔虞我诈、翻云覆雨。

因而,我们在史书中经常看到的,是背叛、出卖和陷害。当然,这并不是说古人道德沦丧,而是在更有诱惑力的利益面前,他们无法坚守自己的道德理想。

背叛的实力

中国古代的政治博弈,基本可以用一个简单的故事来概括,这个故事里包含了博弈论最基本的道理:

两个朋友一起去深山里面游玩,结果遇到了一只熊,他们都十分害怕。其中的一个人弯下腰把鞋带系好,作好逃跑的准备,另一个人对他说:“你这样是没有用的,你不可能跑得比熊快。”那个准备跑的人回答说:“我不需要跑得比熊快,我只要跑得比你快就好了。”

这个故事里面包含了“囚徒定律”的基本精神:背叛。

无论对方作出什么样的策略选择,背叛对方都能够让自己获得收益,那么必然要选择背叛这一道路。在这个“朋友和熊”的故事里面,那个准备逃跑的人面临的选择有以下几个:

第一种情况:不逃跑,被熊吃掉。

第二种情况:逃跑,比同伴跑得慢,被熊追上后吃掉。

第三种情况:逃跑,比同伴跑得快,熊吃掉同伴,自己得以生还。

当然,除了这几种现实中存在的可能性之外,还有其他一些根本不可能发生的情况,比如:不逃跑,也不抵抗,熊不吃他们;不逃跑,抵抗,二人合力打败了熊;逃跑,被熊追上,但熊不吃他,而是超越他之后去追前面跑得快的同伴……但是,这些是在现实中不可能发生的情况,只能用来锻炼一下思维,而对博弈论来说,研究的只是在具有现实可能性的情况下的策略选择。

在上述的这些可能性里面,如果选择逃跑,会有生还的机会,而他的朋友也有同样的几个选择。对于选择逃跑的人来说,只要他选择了逃跑,就会有生还的机会,而他的朋友选择不逃跑,生还的机会自然属于他。朋友选择逃跑,就需要一个附加的条件——他跑得比自己的朋友快,这样才会生还。所以,在这一博弈过程中,无论他的朋友作出什么选择,只要他自己拼命去跑,就会有机会生还,这是一个标准的“囚徒困境”模式。

虽然这只是一个故事,但是这种思考并且作出选择的模式则十分常见,并且不断出现。

这个故事里面就有一个摆脱“囚徒困境”的策略——淘汰最差者的原则。处于“囚徒困境”的时候,没有什么十全十美的好办法能让自己又从困境中逃脱,又能获得利益,只能尽量做到自己不受侵害,正所谓“两害相权取其轻”。

当然,如果“朋友和熊”的故事中,有一个人腿脚不便,那么无论他作出什么选择,最后的结果都是他被熊吃掉。这种基本素质的缺陷,是策略选择无法解决的问题,因此,选择背叛也要有基本的实力。

背叛者的尴尬

翻开《左传》,第一篇就为我们讲了“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

郑庄公的母亲武姜生了两个儿子,一个是庄公,另一个是他的弟弟共叔段。因为生庄公的时候不太顺利,因此武姜夫人一直不大喜欢郑庄公,而偏爱小儿子。在庄公的父亲郑武公在世的时候,武姜就想让段做继承人,但武公没有应允。

到了庄公即位之后,武姜想要为共叔段争取一个富庶而又能自立的封邑。经过双方的拉锯战,最终决定把京封给共叔段,因此,共叔段得了一个称号——“京城太叔”。

为了共叔段的封邑问题,庄公与大臣们还有一次秘密的会谈。祭仲劝庄公不要把共叔段封到京去,因为那样会造成国家的分裂或内乱。

庄公的回答很巧妙,他说,这是姜夫人想要的结果,他把自己撇清了。事实上,没有他的允许,他的母亲姜夫人又怎么能给共叔段争取到京这座封邑呢?但是祭仲并不明白其中深意,还忧心忡忡地提醒郑庄公,要小心共叔段在姜氏的支持下作乱。庄公大而化之地说了一句话:“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等着瞧吧。”

后来,共叔段果然密谋反叛,想要取代郑庄公的位置。郑庄公依然不紧不慢地等着,直到共叔段明火执仗地准备出兵攻打都城时才下令进行讨伐,并且一举击溃了共叔段的军队。

以往我们都是从郑庄公“引蛇出洞”、让共叔段的野心暴露出来再予以痛击这个过程去看历史,并且是站在郑庄公的角度去看这段历史,从而佩服郑庄公的过人才智与谋略。黄朴民教授对郑庄公的政治智慧归纳为三点:其一为遇事能忍,气度不凡;其二为从隐忍不发到及时出击;其三为善后能稳。这个评价十分全面,可以说,在“郑伯克段于鄢”的全过程中,郑庄公在行事为人方面确实体现了这三个过人之处。而问题是,郑庄公与共叔段之间的这场兄弟之争、权力之争,到底谁是第一责任人,谁是应该承担罪责的首犯?

以前有一个说法,说郑庄公与共叔段都不应该承担罪责,真正应该承担责任的,是他们生活的那个礼崩乐坏、天下失道的春秋时代。这个说法很宽容,但是毫无意义,原因就在于没有讲清楚为什么郑庄公和共叔段双方会选择这样的一种方式来解决他们之间的矛盾。

从矛盾的双方而言,一方是郑庄公,另一方是他的弟弟共叔段,这是一场权力核心的内斗;而从他们的支持力量而言,郑庄公所代表的,是周代以来的嫡长子继承制传统,是礼法制度;共叔段所代表的,则是非长子对继承权的要求,正代表了春秋时代的精神,那就是“礼崩乐坏”,不按照周代的制度办事。从这一点来讲,共叔段可以被称为春秋年间向嫡长子继承制挑战的第一人——至少按照史书的记载,可以这么说。

春秋时代,不按照嫡长子继承制而继承王位的著名国君不在少数,著名的霸主齐桓公和晋文公都不是嫡长子。当然,共叔段也不是,可是共叔段失败了,齐桓公和晋文公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是因为他遇到了强大的对手郑庄公吗?

显然不能这么说。共叔段的失败,可以从各个方面来考察,而有一个角度是历来被忽视的,那就是共叔段作为“背叛者”的被动与郑庄公作为“被背叛者”的主动。

共叔段是背叛者,因为他以非嫡长子的身份挑战国君(郑庄公)的权威,想要取而代之,他背叛了周礼,背叛了全社会本应遵守的嫡长子继承制。从礼法上来讲,共叔段是落在下风的,他拿不出任何理论来支持自己的作乱行为,因此郑庄公发兵讨伐他的时候,连他的封邑京的官兵也迅速投诚,不再支持他。

作为礼法制度的背叛者,共叔段如果真的要取代郑庄公,除非有突发事件,郑庄公要么暴毙,要么被其他国家捉去成了俘虏,他才能够以嫡次子的身份即位。在这些条件都不具备的情况下,他就开始招兵买马,和郑庄公硬碰硬地决战,可见其愚蠢。

双向背叛的博弈

共叔段因为愚蠢而暴露了自己的野心,而且让舆论都站在了自己的对立面。那么,假如他不这么鲁莽,而是按照前文所说的条件,在郑庄公暴毙的情况下继承王位,是不是就会天下太平呢?

当然,共叔段可以找一名刺客,到国都去刺杀郑庄公,或者和母亲武姜联系,用毒药毒死郑庄公,然后自己名正言顺地即位——可是他为什么不这样做呢?是不是因为他“很傻很天真”?

事实是,就算他这样做了,郑庄公也不会死。

因为郑庄公也是背叛者。他背叛的是什么?是兄弟之义,也就是“悌”。

在古代的传说中,舜就是一个严守兄弟之义的人。他的遭遇和郑庄公有点相似,父亲讨厌他而疼爱他的兄弟象,甚至想要杀掉他。可是他并没有怪父亲,也没有因此而怨恨象,在他成为尧的继承人、国家的首领之后,还给了象一块封地,极尽兄弟之义。

那么郑庄公为什么不能尽到兄弟之义呢?而且,他为什么对共叔段的行为不加规劝,而是要让其“多行不义必自毙”呢?

因为共叔段是他潜在的威胁,是王位的竞争者。而这种威胁、竞争,都来自于他们的母亲——武姜。如果武姜不是对两个儿子爱憎相差特别大,如果武姜不是一再站在共叔段一方而打压郑庄公,可能这威胁与竞争还不会表现得那么明显。

武姜先是在郑武公在世时试图为共叔段谋取继承权,后是在郑庄公即位后为共叔段争取好的封邑,她的行为,前后都破坏了礼法制度,为非嫡长子谋夺不应得的权益。

武姜所代表的是什么呢?显然不是家长的权威,这个权威是在郑武公身上。她所代表的,是与周礼中嫡长子继承制相对抗的一种力量——父母对子女的偏爱在继承制中的反应。换言之,如果说共叔段代表的是非长子对继承权的要求,郑庄公代表的是嫡长子继承制的传统,那么武姜代表的,就是与“礼”相对抗的“情”。

在这里,我们看到,武姜和共叔段形成了一股合力,那就是对嫡长子继承制的挑战与对抗。在这样的情况下,郑庄公应该如何选择?

郑庄公可以作出的选择如下:

第一种情况:严守礼法,以兄弟之义对待共叔段,以母子之情对待武姜,感化二人。

第二种情况:严守礼法,以兄弟之义对待共叔段,以母子之情对待武姜,被二人推翻。

第三种情况:背叛礼法,不守孝悌之道,积极准备对付二人,取得成功。

第四种情况:背叛礼法,不守孝悌之道,积极准备对付二人,被二人推翻。

在四种情况中,郑庄公显然不愿意看到自己被推翻的结局,因此他能够选择的,只有第一种和第三种策略,但第一种情况基本等于痴人说梦,在获得的利益远远大于道德收益时,共叔段和武姜又怎么会被道德所感化呢?

因此,郑庄公只能选择第三种情况,自己也做一个背叛者,背叛孝悌之道,对母亲不孝,对共叔段不尽兄弟之义。

正是出于这种考虑,我们才会看到郑庄公和祭仲对话时,将所有的责任都轻描淡写地推到武姜和共叔段身上的那一幕。可以说,从即位开始,郑庄公背叛礼法、不孝不悌的行为就表现了出来。此前他有没有打算,史书中没有写,但可能也有——用鲁迅先生的话来讲,那简直是一定的。

就这样,作为礼法背叛者的郑庄公,既有舆论的支持——他是被母亲和兄弟逼迫而自卫,又有王位这一名义上的正统地位,还有传统礼法下臣子对他的效忠,如此一来,武姜也好,共叔段也罢,哪里是他的对手?

可见,在非合作性博弈中,虽然背叛会给自己带来利益,但如果双方都选择了背叛,最终的决定力量,就不再是“权变”的策略,而是“权力”的硬实力。

权变的罪与罚

博弈既然是权力在特殊局势下的权变选择,那么如果权力——或者说实力不够强大,又应该如何选择呢?

有一个成语,叫做“朝秦暮楚”,指的就是那些以功利原则为行事标准、随着强权者眼色行事的人或国家。那么,是不是对于弱小者而言,要么就在沉默中灭亡,要么就在无耻中猖狂?

其实不是的。对弱小的国家而言,在古代,特别是以军事实力说话的时代,他们全都逃不过灭亡的命运。因此,他们的选择,就只能是战术性的延缓灭亡,而不是战略性的保存实力、壮大自己、伺机而动。

发生在春秋时期的著名战例——“假途灭虢”之战,就是一个处于被欺凌、被威胁困境的小国作出权变选择、最终依然没能逃脱灭亡命运的典型案例。

这个故事经常被人们看做是小国的君主目光短浅、缺乏长远的眼光,最终导致自己国家覆亡的例子,但实际上,经过分析就可以看出,这是一个经过理性的思考后作出的策略选择。

强国的困境

自从西周灭亡、周天子东迁之后,便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段的诸侯并立、战争频发的乱局。这是一种政治、军事无序化的表现,也是大国均衡局势出现前的霸主争雄时期。这个时期,就是历史上的“春秋”时期。我们以前熟知的“春秋五霸”,正是这一时期军事、外交上的佼佼者。

在春秋争霸过程中,晋国是一个慢热的国家。春秋初年,通过内部的激烈斗争,晋国的政权进行了重组,由旁系小宗取代了大宗,此后,晋国的国力才显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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