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说十年后的长风武馆。
秦玉竹来到长风武馆已经两个月了。这两个月,秦玉竹做梦都会笑着醒过来看看,醒过来还要使劲掐掐自己的脸,再确认自己是不是真的躺在长风武馆自己的房间里。
每天,秦玉竹在渐渐降低声音的虫鸣声醒来,夏天天亮的非常早,早早地,天空就漏出了鱼肚白。长风武馆的人还在熟睡中,此刻,秦玉竹多年养成早起的习惯,怕是一时半会也改不了的。她悄悄起身,生怕让阿东听到自己起床的声音,阿东对自己非常尽心尽力,每次只要秦玉竹一起床,肯定过来端洗脸水,端茶倒水的。
自从发现秦玉竹爱看书这个习惯之后,长风武馆上下人都特别爱送秦玉竹书,此刻秦玉竹的书已经满满的堆了两个书架了,好在自己的房间很大,再有两个书架子也放得下。
墨凡先生也送了自己几本书,都是市面上很难寻到的股本。而显然这几本书是墨凡先生珍藏的,书已经被翻得次数太多,以至于书的每一页都厚厚的鼓起来,书侧的厚度倒是书脊的好几倍厚。小玉竹在一次下课的时候,接到这几本书后,非常惊喜,因为这几本书都是自己非常喜欢的类型,可见墨凡先生也是很注意秦玉竹的学习的。
小玉竹小心翼翼地接过书后,说道:“谢谢先生!只是我什么时候还给先生合适呢?”
墨凡非常喜欢秦玉竹的早慧,在秦玉竹身上,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缺失的那部分光阴,而秦玉竹总是在自己授课的时候,发表一些自己的见解,且不说这些见解远远不应该是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更是和自己的想法不谋而合,所以,自己总是忍不住要多留意她一些,甚至把自己多年来珍藏的书送给她。
看着小玉竹欣喜的脸,墨凡也不自觉跟着笑起来,说道:“这是送给你的。如果你还有什么想看的书,可以到我的书房挑选。”
小玉竹自然是感激万分,对墨凡的敬重之情又增添了一分。
且说前几天,于婉璃非要在下学后拉着秦玉竹去闹市逛逛,秦玉竹本来是想回去读书的。
于婉璃嘟着嘴说道:“玉竹弟弟,你太没劲了,一天到晚就窝在屋里看书,你这样下去迟早会变成书呆子的。”
秦玉竹昨晚正读了一本好看的书,想赶紧回去接着看,一看于婉璃这架势,只好摇摇头,苦笑着跟着去了。
“我正好顺路,送送你们吧。”忽然一个男声从旁边传来,秦玉竹一看,正是她第一天去学堂的时候看到的那个狭长眼睛,脸上挂满心计的男孩子。这个男孩子叫王锦,是当地一个丝绸铺子老板:王洪都的儿子,他的父亲非常精于买卖,近几年来,生意更是越做越大,据说,光小妾就娶了六个。王锦是大房夫人的儿子,说来也怪,这个王锦的父亲王洪都虽然娶了这么多小妾,可是膝下只有王锦这么一个孩子,自然对王锦特别疼爱,连带着对王锦的母亲也敬重有加。在父母的疼爱下,王锦也越来越目中无人。
自从去年十四岁的王锦被送到私塾读书(据说是王洪都强烈要求的,王锦特别厌恶读书,从小一读书就生病),本来王锦也打算去了之后再找茬装病,没想到正碰到年仅十二岁的于婉璃,这于婉璃不同于寻常人家的女儿,因为于长风从来不要求于婉璃要学习什么女德,反而从小让她学练剑,骑马,拳脚功夫,所以,于婉璃比之那些大家闺秀,虽然少了一丝文质,却多了一丝灵动。
且看那于婉璃身穿一身火红的绫罗长裙,领口绣着蓝色的花边,一串晶莹剔透的玛瑙垂在胸口,衣服上绣着青色的秀竹,被红色衬的更加生机勃勃。再看她珠圆玉润的鹅蛋脸上,杏目微瞪,眉毛英挺,小巧的鼻子,整个人灼灼生辉,闪的王锦忘了呼吸。
于婉璃一进门只见一个细皮嫩肉,一看就没怎么晒过阳光的纨绔子弟,还一脸色眯眯的看着自己,口水都快流出来了,看他这个样子,于婉璃别提有多反感了。
她狠狠地白了一眼这个讨厌鬼,找自己大哥于玥海旁边坐下。于玥海正差异自己的妹妹什么时候转性了,竟然主动坐到自己旁边,正想着,只见于婉璃往斜后方一偏头,于玥海顺着看过去,只见那个色眯眯的坏小子抻着脖子,眼珠子都快流出来了,他沉声“嗯”了一声,把妹妹拉大自己身后。
王锦正沉醉在于婉璃那“娇媚”的一瞥中,忽然看见佳人的影子被挡住了,正要不耐烦的歪脑袋寻找,却发现,挡住自己的人非常危险的盯着自己。
这个人身材十分高大,剑眉星目,腰间别着一把剑,身穿墨蓝色衣服,两只双拳紧紧握着,这拳头居然快有自己的脑袋大了,王锦立刻缩着脖子转移了视线。
他想:“爹说的话果然没错,这年头,只要一有好逼,立刻就有狗扑上去。”
他误以为于玥海是于婉璃的相好呢。后来,他欣喜地发现了这个真相,觉得自己还有希望,而于婉璃不止一次地扬言说喜欢饱读诗书的人,所以,自己一改往日的浪荡样子,装摸做样的开始读起书来。可惜,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东施效颦。
王锦非常有心机,他发现自己在于婉璃那儿的第一印象非常差劲,所以,他从来没有主动找过于婉璃说过话,只是在日常找机会改善自己的形象。
比如救助流浪猫狗,给它们找吃的,比如帮助老残妇幼扛东西,甚至还劝住了父亲偶尔开粥铺接济穷人。只不过这些事情总是恰好能被于婉璃看见。
再后来,长风武馆请到了墨凡当私塾先生,于婉璃和她的哥哥、堂哥都不再原来的私塾读书了,他想尽办法,让自己的父亲和于长风搭上了交情,最后同意自己也可以来长风武馆的私塾一起读书。
小婉璃比较涉世不深,她还真的以为王锦是一个乐善好施的好人呢,虽然第一次见面他盯着自己看,但是,无论一个女人多少岁,只要被男人肯定自己的长相,多多少少内心还是很高兴的,而且,王锦从来没有骚扰过自己,甚至都没跟自己说过话,小婉璃慢慢的对他有所改观了。
于婉璃不知道的是,王锦在青楼和**颠龙倒凤的时候,想得全是自己,王锦想得到于婉璃,而且想永久占有她,糟践她。
王锦坚信,放长线钓大鱼,而钓鱼最讲究的就是耐心。
可是,最近他耐心消失了。
也许是老天赐予他的天赋吧,王锦虽然做人和学问都一塌糊涂,但是他的天生直觉非常的灵敏,从他见到秦玉竹第一眼之后,他就对秦玉竹产生了深深地敌意,虽然秦玉竹长得很丑,但是,他散发着一种自己永远无法具备的贵族气质,而且,在某些时刻,秦玉竹竟然会给他一种美的错觉。
最重要的是,于婉璃似乎非常非常喜欢秦玉竹,虽然秦玉竹小她四岁,但是,秦玉竹和于婉璃每天都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而且,于婉璃总是缠着秦玉竹,拉着他的手,四处玩耍。
所以,在于婉璃要求秦玉竹陪自己去逛闹市的时候,自己终于忍不住出声了:“我正好顺路,送送你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