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周礼·天官·大府》:“大府掌九贡九赋九功之贰,以受其货赂之人,颁其货于受藏之府,颁其贿于受用之府。”郑注曰:“九功谓九职也,受藏之府若内府也,受用之府若职内也。凡货贿皆藏,以给用耳。良者以共王之用,其余以共国之用,或言受藏,或言受用,又杂言货赂,皆互文。”
又“凡式贡之余财,以共玩好之用。”郑注曰:“谓先给九式及吊用,足府库而有余财,乃可以共玩好。明玩好非治国之用,言式言贡互文。”
“式”指“九式”,“九式”是“式法”即为财用支出法,但说“九式”时不能脱离了“九赋”,即后文之所谓“关市之赋,以待王之膳服;邦中之赋,以待宾客;四郊之赋,以待稍秣;家削之赋,以待匪颁;邦甸之赋,以待工事;邦县之赋,以待币帛;邦都之赋,以待祭祀;山泽之赋,以待丧纪;币余之赋,以待赐予。”“九赋”是财用税敛法。一日“式”即支出,一日“赋”即收入。说“九式”时同时包含着“九赋”,说“九赋”同时包含着“九式”,故谓“互文”。同样,“贡”指“九贡”,贡谓贡上之财贿,是从邦国及万民进贡上来。然而“九贡”用于“凶礼五事”即荒礼、丧礼、吊礼、桧礼、恤礼的使用。故言“贡”则不离“用”。“式”与“赋”,“贡”与“用”互相对立,彼此相反,而存于“式”和“贡”两个词,谓之“互文”实际揭示了“反义同辞”的词义现象。
又郑注以“货”“贿”“受藏”“受用”谓之“互文”者,孔疏云:“郑欲以藏用互文,货言藏者,以其善物,贿言用者,以贱物。其实皆藏皆用,故言凡货贿,皆藏以给用耳。“言受藏谓内府,言受用谓职内,皆藏以给用,言藏亦用,言用亦藏,是互文也。杂言货贿者,言货兼有贿,言贿亦兼有货,亦是互文,但二者善恶不同,故别言之。孔颖达的疏解,把郑玄所说的“互文”讲得很清楚了,现在看来,就是辨析了“货”和“贿”,“藏”和“用”这两对同义词在词义上的相同和差异。“藏”和“用”均指财货收藏而供人使用,藏之供用,用则必藏,故谓“言藏亦用,言用亦藏”,其区别在于“藏”指善物,贵重者,给王之用者,而“用”则指贱物,给国之用者。“货”与“贿”均指财货,故谓“言货兼有贿,言贿兼有货”,这两个同义词的差别在善恶不同,一指好货,一指不好的货。
《礼记·月令》:“是月也,天子饮酎,用礼乐。”郑注曰:“酎之言醇也,谓重酿之酒也。春酒至此始成,与群臣以礼乐饮之于朝,正尊卑也。孟冬云:“大饮蒸”,此言“用礼乐”互其文。”孔疏曰:“孟冬云‘大饮蒸’,此言‘用礼乐’,明孟冬亦‘用礼乐’,故云互其文。”
今查,《礼记·月令·孟夏之月》谓“是月也,天子饮酎,用礼乐。”而在《礼记·月令·孟冬之月》谓“是月也,大饮蒸。”依孔颖达解,郑玄所谓“互文”是指“孟夏之月”的“用礼乐”与“孟冬之月”的“大饮蒸”,这又是前后文记同一类事而可以互相补充。比如“孟夏”“孟冬”均记天子与群臣饮酒之事,“孟夏”称天子饮醇酒,饮酒时用礼乐,则知饮于宗庙。但未明饮何酒礼,是否有牲体之俎。而“孟冬之月”谓之“大饮”,且升牲体于俎之上,但未明是否用礼乐。今谓互文,指明先后两饮,一在孟夏,一在孟冬,虽时有先后,而均为天子群臣饮宴,有相合者。故知“孟冬”虽未明“用礼乐”,而就“孟夏”知其“用礼乐”,故郑玄谓之“互其文”。
据上所述,郑玄所谓“互言”、“互辞”、“互文”、“互其文”,歧见纷出,各有所别,与后世之所谓“互文”不同,不能一概而论。与郑玄同时的服虔,以及后来的杜预等人,在注解经籍时,对“互文”时有发明,各有所见;而他们都已认识到一点:“互文”的“互”,总是文章里边两个词语,两个句子,两个语段,或者所记述的两件事、两种行为、过程、性质等相互之间的种种关系。当然,能够分析、认识辨明语言里边的这些“相互”关系,反映了当时人们对“互文”的认识,以及对语言的理解。现据先秦两汉时期“互文”修辞运用材料,分析归纳如下:
①举此补彼
《古汉语语法资料汇编》(中华书局65年版)称贾公彦《仪礼·疏》谓“凡言互文者,是两物各举一边而省文,故曰互文。”然据刘明华《互文三则》(《修辞学习》86年第4期)一文指出《仪礼》贾疏并无此语,而于《仪礼》卷七贾疏曰“凡言互文者、各举一事,一事自周,是互文。”今查《仪礼》贾疏,确如刘文所言,恐《古汉语语法资料汇编》所辑有误。然反观所论,诚然发明此条“互文”之要义。即言古人行文,于相互对立两部分,或上因下而省,或下承上而略,然其义却下因上而补,上缘下而明,上下互补,其义相足,而其文自省。如:
《左传·隐公元年》:“公人而赋:‘大隧之中,其乐也融融。’姜出而赋:‘大隧之外,其乐也洩洩。’”孔疏曰:“赋诗谓自作诗也。中融外洩,各自为韵。盖所赋之诗,有此辞,传略而言之也。融融,和乐;洩洩,舒散。皆是乐之状,以意言之耳。服虔云:‘人言公,出言姜,明俱出入,互相见。’”
《左传》记郑庄公从颍考叔语,与其母姜氏“隧而相见”,上句言庄公人隧,赋诗四句。其出隧,及后两句诗,则因下文而省略,而又因下文补足;下句言姜氏出隧,亦赋诗四句,而其人隧,及前两句诗,则承上文而省略,而缘上文补足。故谓庄公姜氏俱出入,俱赋诗。
《左传·昭公六年》:“夏,季孙宿如晋,拜莒田也。晋侯享之,有加笾。武子退,使行人告曰:“小国之事大国也,苟免于讨,不敢求贶。得贶不过三献,今豆有加,下臣弗堪,无乃戾也。”孔疏曰:“上言加笾,此言豆者,笾豆并加,互举其一也。杨伯峻《春秋左传注》:“上文云‘有加笾’此则云‘豆有加’,盖有加笾,必有加豆,豆盛湿物,笾盛干食。”据孔、杨疏注则知笾豆为宴享二事,上文因下文而不言加豆,下文承上文不言加笾,实则笾豆俱加,因上下文各省,又互补。
又《左传·哀公八年》:“吴师克东阳而进,舍于五梧;明日,舍于蚕室。公宾庚、公甲叔子与战于夷,获叔子与析朱组,献于王。王曰:‘此同车,必使能,国未可望也。’”杜预注:“公宾庚、公甲叔子并析朱钽为三人,皆同车,传互言之。”
这里杜预所说的“互言之”也是“举此补彼”类的互文。上文言公宾庚与公甲叔子参战,不言析朱钽参战,而析朱钮因下文省略,其亦参战可知;下文言叔子与析朱组被获,不言公宾庚被获,而公宾庚蒙上文省略,其被获亦自明。
上边所举各例,其所谓“互文”亦就上下文可见,而先秦文献中又有异书、异篇,或异时而“互文”举此明彼者,如:
《左传·桓公三年》:“秋,公子晕如齐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又《左传·宣公元年》:“元年春王正月,公子遂如齐逆女,尊君命也。”
《庄公三年》杜预注曰:“昏礼虽奉时君之命,其言必称先君为礼辞,故公子晕逆女,传称修先君之好,公子遂逆女,传称尊君命,互举其义。”
公子晕到齐国迎齐女,是在桓公三年,只说“重修前代国君之好。”而没有说“尊从国君命令”。与公子晕迎齐女相同的事是公子遂到齐国迎齐女,只说尊从国君命令,而没有说重修前代国君之好。这两件事可以说既相类,又相对,都是鲁国公子到齐国迎齐女作亲,但为什么说的话不一样呢?原来公子晕迎亲没有说“尊从国君命令”是根据宣公元年公子遂迎亲的话而省略。公子遂迎亲没有说“重修前代国君之好”,是根据桓公三年公子晕迎亲的话而省略了。这两句话互相补充,两人都说了两句话,所以就叫异时“互文”。
又《汉书·宣帝纪》:“封贺所子弟子侍中中郎将彭祖为阳都侯。”
《汉书·张安世传》:“其封贺弟子侍中关内侯彭祖为阳都侯。
杨树达于《汉文文言修辞学》指出:“周寿昌《汉书注校补卷四》云:“《宣帝纪》无‘关内侯’三字,《安世传》无‘中郎将’三字,所谓互文以征实也。”这实际也是同书异卷而互补。《汉书卷八宣帝纪》内记彭祖曰“中郎将”而不言“关内侯”是因“卷五十九张世安传”而省略,又依其补足;《张世安传》记鼓祖为“关内侯”,不言“中郎将”,是因《宣帝纪》而省略,又当依其补上。实则彭祖既为“中郎将”又为“关内侯”,此之为“互文”。
②对文互见
文中所记两事、在事理、逻辑、语义上相对而存在,相对待而互明,遂省文以互补。
《左传·昭公十四年》:“楚子使然丹简上国之兵于宗丘,且抚其民,分贫,振穷,长孤幼,养老疾,收介特,救灾患。宥孤寡,赦罪戾,诘奸慝,举淹滞,礼新,叙旧,禄勋,合亲,任良,物官。使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亦如之。”
杜预注:“上国在国都之西。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孔颖达疏:“以水皆东流,西方居上流,故谓之上国。西为上则东为下,下言东则此是西,互相见也。”
据杜、孔注疏可知,“上”的反面是“下”,故与“上国”相对的是“下国”,又因我国水皆东流,故水之上流为西,下流为东,推而论之,“上流”则为“西国”,“下流”则为“东国”。此言楚国然丹检阅上国之兵,而不说检阅西国之兵,据下文“屈罢简东国之兵于召陵”则知“上国”亦即“西国”。谓屈罢检阅东国之兵,而不说检阅下国之兵,据上文“然丹检阅上国之兵”,则知“下国”亦即“东国”。这就是对文而相互推明文义。
不过,我们这里所说的“对文互见”式的互文,与文言里一种“对文”是不同的。文言里的“对文”是指结构相似,词性相同的两个词组或句子,它们相对应位置上的词语,其词义相同、相关或相反的一种现象。如《韩非子·五蠹》:“献图则地削,效玺则名卑”两句结构相似,均为紧缩复句,“献图”与“效玺”均为动宾结构,“地削”与“名卑”均为主谓结构。则“献”与“效”两字在结构中处在相对应的位置,且又是同义词,这就叫“对文”。而我们这里所说的对文,不是结构关系中的对应,是指在词义系统中,在逻辑关系上,在事理中,处于相互对应、对立或相对待关系。如“上”与“下”“东”与“西”,“前”与“后”等。
《礼记·坊记》:“故君子约言,小人先言。”
郑注曰:“言人尚德不尚言也。约与先互言尔。君子约,则小人多矣;小人先,则君子后矣。”孔疏:“君子约言者,省约其言,则小人多言也;小人先言者,小人行在于后,必先用其言,君子则后言,先行其行,二者相互也。”
郑玄指出“约”与“先”互文,而“先”与“后”反义相对;“约”,简约,省约,亦即“少”,与“多”反义相对。故“先言”与“后言”相对,“多言”与“约言”相对。此本当云君子约言后言,之所不言“后言”者,以下多“小人先言”而明之。本当云小人多言先言,之所不言“多言”二字,以其上句“君子约言”而互见其义,如此则上下两句省却“后言”“多言”四字,则求其简约。
③反义互足
所谓反义即句子里的动词义互相对待,此类互文是指使句子反义两端互相补足。
《左传·成公二年》:“公会晋师于上郧,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司马,司空,舆帅,侯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
孔颖达疏:“于卿言赐,于大夫言受,互相足也。”
此指“赐”“受”二字互文。“赐”指赐予,给予。“受”指接受,动词义正好相反相成。“赐三帅先路三命之服”,言鲁君赐三帅(卻克、士燮、栾书)辂车及三命之服,这个句子是双宾句,主语“鲁君”省,“三帅”是接受鲁君所赐者。“司马、司空、舆帅、侯正、亚旅皆受一命之服”,这个句子是一般主谓宾句,“司马”等是主语,谓“司马”等接受一命之服。然而上句的“赐”字因为有了下句的“受”字补足其义,所以在说“鲁君赐予”的时候。同时也包含着“三帅接受”的意思。同样,下句的“受”字受上句“赐”字影响,所以在说“司马、司空等接受(一命之服)的时候,同时也包含着“鲁君赐予”的意思。
《左传·昭公四年》:“祭寒而藏之,献羔而启之。”
孔颖达疏:“上已云‘其藏冰也,黑牡柜黍以享寒司,今复云‘祭寒而藏之’,与上一事而重其文者,欲明献羔而启之还是献之于寒神,故更使藏之启之文相对也。”
杜预解“祭寒”曰“享寒司”,而“献羔”也是献于寒司,“祭寒”与“献羔”指同一事,于是“藏之”的“藏”与“启之”的“启”相对成文,反义互训,“藏”不单纯有“收藏”之义,从下文“启”,有了“封闭冰窑”的意思。“启之”的“启”不单纯有“打开冰窑”之义,承上文“藏”字,它还有“使用”的意思,“收藏”和“使用”可以是反义相对。
④单一及余
行文所记之事,只举其一端,其余各端省文而简之,其义则据其一端类而推之。此之谓举一隅而****。
《左传。隐公元年》:“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中五之一,小九之一。”
于大都、中都、小都三者只举大都,所以“大都不过参国之一”与“中五之一”互文,后句应据前未省文之句类推,为“中都不过五国之一”;又与“小九之一”互文,则类推应为“小都不过九国之一”。
《礼记·王制》:“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下卿再命,小国之卿与下大夫一命。”
郑注曰:“不著次国之卿者,以大国之下互明之。”
孔疏曰:“以大国之卿不过三命,则知次国之卿不过再命,大国下卿再命,则知次国下卿一命,故云互明之。”
举“大国之卿不过三命”一句明之,则由“大国”知有“次国”,由“三命”推知有“再命”,则“次国之卿不过再命”,有“大国下卿”则有“次国下卿”,二者互文,推而论之。则“次国下卿不过一命”。
亦有举先及后者,先足以兼后,如:
《诗经·鲁颂·睏宫》:“春秋匪解,享祀不忒。”
郑笺云:“春秋犹言四时也。”孔颖达疏:“作者错举春秋以明冬夏,故云:‘春秋犹言四时也’又《左传正义》卷一《春秋序疏》云:‘春先于夏,秋先于冬,举先可以及后,言春足以兼夏,言秋足以见冬,故举二字以包四时也。’”
春夏连言,春在先,言春兼具夏,谓春夏,是以春代春夏;秋冬连言,秋在先,言秋兼具冬,谓秋冬,是以秋代秋冬。故一年四季,春夏秋冬,可称春秋。
亦有举偏代全者,亦可谓“互文”:
《左传·昭公九年》:“先王居祷杌于四裔以御魑魅。”
杜注云:“言祷杌,略举四凶之一。下言四裔,则三苗在其中。”
孔疏:“文十八年《传》称:‘舜臣尧,流四凶族,浑敦、穷奇、祷杌、饕餮,投诸四裔以御魑魅。’先儒皆以为浑敦、欢兜也;穷奇,共工也;祷杌,鲧也;饕餮,三苗也。此传以晋率阴戎伐颖,止须言饕餮耳,而云祷杌者,略举四凶之一耳。下言四裔,则三苗在其中可知也。若直说鲧,当言居祷杌于羽山,不须言四裔也。”
杜预以为“祷杌“即四凶之一。四凶乃舜所流放的四族首领,即浑敦、穷奇、祷杌和饕餮。传举“祷杌”是为以祷杌兼代四凶。又据孔疏解,下文有“四裔”,乃四方边远之地,舜流放四凶于四方边远之地,称“四裔”则三苗包括在其中,三苗即指浑敦、穷奇和饕餮。这样,“祷杌”与“三苗”就是互文。举“祷杌”则兼具“三苗”,谓四凶也;言“四裔”亦即“三苗”,亦兼包“祷杌”,故谓之举偏代全,举一及余者也。
⑤异文互参
所谓“异文”是指所记同一件事、人或语,在不同的书里,或不同篇章,卷帙里有相异之处,这相异之处则为“互文”,未知孰是,留存参证。
《汉书》卷八《宣帝纪》:“丙吉为廷尉,治巫蛊于郡邸,怜曾孙之无辜,使女徒复作淮阳赵征卿,渭城胡组更乳养,私给衣食,视愚甚有恩。’’
又卷七十四《丙吉传》云:“吉谓则云:‘汝尝坐养皇曾孙不谨督笞,汝安得有功!独渭城胡组,淮阳郭征卿有恩耳。’”
《宣帝纪》云:“赵征卿、郭征卿纪传不同,未知孰是。”周寿昌云:“此复作女徒,或传其家姓,或传其夫姓,故纪传有异同也。
周寿昌以为赵征卿与郭征卿均是,一传其家(娘家)之姓。一为夫家之姓。
又《汉书》卷三十一《项籍传》:“梁已破东阿下军,遂追秦军,数使使趣齐兵俱西。荣曰:“楚杀田假,赵杀田角田间,乃发兵。”梁曰:‘田假,与国之王,穷来归我,不忍杀。’”
又卷三十三《田儋传》云:“项梁既追章邯,章邯兵益盛,项梁使趣齐兵共击章邯。荣曰:‘楚杀田假,赵杀角间,乃出兵。’楚怀王曰:‘田假,与国之王,穷而归我,杀之,不谊。’”
宋祁校《籍传》云:“田假与国之王又在《田儋传》,作怀王语。”刘奉世校《田儋传》云:“谓田假与国之王者项梁之语也。见《羽传》中。朱一新《汉书管窥》卷三云:“是时怀王拥虚位,兵事一决于梁,《田儋传》存其名,《项籍传》则从其实也。”
同一句话于《汉书。项籍传》则为项梁所说,于《汉书·田儋传》所记,则为楚怀王所说,朱一新据历史事实推究,以《项籍传》为是。
《汉书》卷六十《杜延年传》:“左将军上官桀父子与盖主燕王谋为逆乱,假稻田使者燕仓知其谋,以告大司农杨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