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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一、官宦世家,祖孙三代黄陂情(3)

县尉作为县僚之一,主管全县军事与治安,“以察奸捕盗为责任”。宋代的县尉虽然有专门的印信、官厅及弓手,平时“不须署押县事,止令专巡捕勾当” 。但其权限只管地方治安之类和诉讼等事。尽管朝廷削弱了地方的权力,但并没有削弱地方镇压人民反抗的力量,而是把镇压人民的权力分离出来,由专人分管。并依县之大小,分别派遣武装弓手,专司镇压。按当时规定:县一万户以上者,派武装弓手50名,七千户以上者40名,五千户以上者30名,三千户以上者25名,二千户者20名,一千户者15名,不满一千户者10名。这类事情由县尉专管,若“强盗”较多之处,武装弓手无法抵御的,要随即上报,由朝廷另派兵马镇压。若“盗逐不得,必尉焉罪,小则辍禄,大而夺官”。朝廷并不考虑“其力少不足以制奸”,而一味追究失职之罪 。

程珦虽然出任武官,但由于他自幼受到良好的教育,养成了仁慈宽厚而又刚强果断个性。

平日里,他与同僚、邻里及全家妇孺老幼和睦相处,处处以义理为重,惟恐对他们的心意有所伤害。他对身边的仆从则是恩威并重,不是在生活上关怀倍至,体察其饥寒饱暖;就是任人为贤,让人尽其才。但是如果有人,尤其是身边的仆从,违犯了义理,他决不姑息迁就。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所以,人们对这位县尉十分敬畏。

这期间,经过程珦伉俪的精打细算和堂兄程琳的帮助,全家度过一个个生活难关。

到了天圣九年七月(1031),程琳升迁为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监察六部、纠弹之高官(给事中),并执掌开封府大印。

有一天,一位钦差大臣来陂巡视,由程珦负责接待,由于钦差与程琳是同朝好友,,当钦差得知程珦是程琳的堂弟后,便给他讲述了程琳的一些轶闻趣事——

那是怙势骄横的宦官王蒙正之子齐雄,在打人致死之后,其妻子却到衙门谎报死者系暴病而亡。

程琳受命断案后,觉得可疑,便令有司、仵作前去验尸,果然是殴打致死。由于王蒙正之女是垂帘听政的章献太后刘娥之侄媳,程琳处理此事格外谨慎。

程琳知道刘娥的手段。她原本出身卑微,进宫后,当了真宗妃子,赐姓刘。她不能生育。那个时候,皇妃没有生育能力,特别是没有男孩,是很难保住地位的,更不要说当皇后。刘娥把侍从李氏召来,软硬兼施,搞了个双凤戏龙,李氏怀孕了。刘娥借口怀子,不见皇帝,直到李氏孩子降生。她很走运,是个儿子。刘娥安置了李氏,自己做了“母亲”;寥寥无几的知情者服从了刘娥,为她保密。有了“儿子”(后来的仁宗),刘娥当上了北宋真宗皇后,不久,开始垂帘听政。 此间,她曾经动过称帝的念头。一次,她问参事鲁宗道:“唐武后如何?”回答是:“唐之罪人也,几危社稷。”刘娥听了,沉默不语。有些大臣则向刘娥献媚取宠,请刘娥像武则天那样建立刘氏宗庙。一开始,刘娥飘飘然,可是,思前想后却有些犹豫不决,于是她跟重臣们商量,遭到反对后,才放弃了这个念头。

面对此次刘后亲自出面讲情,程琳却不为所动,而是据理力争,驳斥了王蒙正及其儿子的不实之词,并将案情如实禀告。在法理与铁证面前,刘后也无可奈何,结果凶手如期伏法,一时间传为佳话。

不仅如此,程琳知开封府期间,“前为知府者,苦其治剧”,而程琳却“在府决事神速”,“治益精明,盗讼稀少,狱屡空”(杜大珪《名臣碑传琬琰之集》上卷四),曾得到皇帝的多次表彰。他因此于明道二年十月(1033),再以翰林侍读学士兼龙图阁学士兼领知开封府。

到了皇祐元年(1049年),程琳继任户部侍郎,寻复吏部、知天雄军之后,又以左丞为资政殿学士,还晋升为丞相(中书门下平章事)。

程珦并没有因为有了堂兄的靠山而向上伸手,而是凭借一己之力恪尽孝道,照顾弟妹。艰难地支撑着程氏家族的一个大家庭。

不久,伯父程适在开封不幸病逝。他一闻噩耗,立即千里迢迢赶到京畿奔丧。在协助堂兄办完丧事后,他生怕寡居的伯母承受不了丧夫的打击,当伯母过完丈夫的“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他再赴京城,把她接到黄陂,让其享受程氏大家庭的欢乐。

伯母来到黄陂后,他就像孝敬自己的母亲一样,处处体贴入微,侍候赡养得十分周到。

伯母在黄陂,与程家人安度晚年,在享受了“孝子贤孙左右随,枝叶峥嵘胜祖基”的天伦之乐后,逢人就讲:“珦侄不是亲儿,却胜似亲儿!我真是前世修来的好福气,有这么好的一位贤侄呀!”

可是,到了嘉祐元年(1056年),程琳不幸仙逝,终年69岁。宋仁宗赵祯追封他为中书令,谥文简公。

本来程琳在任上,虽对家用有所补贴,但其堂弟们几家都住在黄陂,均由程珦照应。程琳逝世后,程家更是失去了靠山,家道中落,程珦担当起长子如父的角色。

早在汉代,我国就有高官子弟凭借父兄而得官的任子制度,并将高官所享有的这一特权,明确地规定在法律条文中即《任子令》。西汉的《任子令》规定,官秩在二千石以上,任职满三年,不问其子弟德才如何,都可获得任其子弟为官的资格。除任子弟外,有时也可任孙、侄等亲属。任子弟的人数一般为一至二人,但也有不受限制的,如西汉时史丹的9个儿子都以父任而得官。

西汉后期,一些有识之士已觉察到任子制的许多弊端,如宣帝时王吉指出,当时高官子弟,都骄傲而不通古今;他呼吁应该任人唯贤,取消任子令。哀帝即位,曾一度下诏废止任子令,但因任子是官僚制度的必然产物,所以根本无法铲除。从新莽到东汉,它一直成为不可动摇的定制。以公卿、校尉、尚书子弟一人为郎、舍人,还正式见于安帝所颁发的诏令。由于外戚、宦官得势,任子制更加泛滥,尤其是东汉晚期,宦官子弟被任为官的,遍布各州郡。到了宋代,也沿袭了任子制的恩荫制度,中级以上(五、六品以上)大臣的子弟和后人都享有补官的特权。

鉴于程珦祖父、父亲和堂兄曾经都是朝廷高官,再加上程珦秉承祖训,忠孝传家,颇有口碑,朝廷先后五次颁发《任子令》,保举程珦的儿子做官,程珦看到几个弟弟、伯父与叔父的儿孙赋闲在家,便以自己的儿子年幼为由,把机会拱手让给了弟弟和堂兄弟及其侄儿。

据《宋史·职官志》记载:比部郎中、员外郎,掌勾复中外账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从所隶监司检察以上比部。程珦的弟弟程璠、程瑜就是因堂兄程琳的荫庇而当官的,程璠自16岁走马上任,后官至比部郎中,赐五品服。程瑜则先后任荆南监利尉、知汝州龙兴县事、殿中丞等职。

在封建社会,受男尊女卑的影响,当地有一种说法,叫做“嫁出去的姑娘,如泼出去的水”。但程珦却不以为然,不论男女他都平等对待。哪怕是家族中失去了父亲的外甥女或外孙女,他也要竭尽全力加以抚养,为县民所称颂。

程珦有一个堂姐,出嫁后刚刚生育了外甥,哪知一场疾病却突然夺去了堂姐夫年轻的生命。鉴于堂姐家境贫寒,生活难以为继,程珦在征求对方家长意见后,便把她接回黄陂,如同对待自己的子侄一样,把外甥教育成人。

与此同时,程珦也是全县出了名的扶贫帮弱典型。他不仅将自己的俸禄,接济一些穷亲戚,而且对于那些惨遭天灾人祸的百姓,他更是竭尽全力地帮助。被当地百姓称为大善人。

其实,程珦虽然官居县尉,系全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但由于他要养活程氏家族数十口人,而他的俸禄只相当于程遹追认官职的十分之一,仅是一县之长的五分之三,如此杯水车薪,他因此债台高筑。

程珦克己为义的事迹不胫而走,竟被到南方视察水灾的两任宰相文彦博知道了,他一回到京师,便联合官至刑部尚书与吏部尚书的著名天文学家、药物学家苏颂等九名高官,上表皇上,赞其清节。皇帝得奏后,立即颁诏,赐帛二百,并由官方补助了一笔葬事费用。程珦这才还清了债务。

“双凤投怀”,草庙巷内育二程

程珦能够克己为义,也得益于他的贤内助。

那是乾兴年(1022年)初,17岁的程珦与19岁的姑娘侯氏结为百年好合。清光绪《山西通志·列女录·贤淑》云:“侯氏,二程之母也,封上谷郡君。……父丹徒(今江苏镇江)君侯道济爱之过于子,……年十九归河南程大中二程父,名程珦……”

当时,儒家的追随者,“凡议婚姻,当先察其婿与妇之性行及家法何如,勿苟慕其富贵”。(司马光《温公书仪》卷三《婚仪上》)一般士大夫家庭,不注重嫁娶双方男女本人的资质,而侧重于对方的家族背景。往往“嫁女必须胜吾家者,胜吾家则女之事人必钦必戒;娶妇必须不若吾家者,不若吾家则妇之事舅姑必执妇道”。[朱熹《五朝名臣言行录》(四部丛刊初编)卷一○《安定胡先生瑗》]

据黄陂《侯氏宗谱》记载,侯姓始祖乃晋侯缗,跟齐桓公是差不多同一时代的人,曾经主政晋国28年。可是,后来却被曲沃武公所灭,他的子孙随即纷纷逃到别的地方避祸。也就在这个时候,有一部份子孙开始以侯为氏。侯氏的晋国后裔,虽然很快遍布北方各地,但是到了秦、汉天下一统之后,却在现在的河北中西部一带,繁衍得最为旺盛,也表现得最为优异。因此,长久以来的侯姓人家都世代沿袭着“上谷”的堂号,因为现在河北的中部和西部之地,汉朝时正是上谷郡的所在地。因此,“上谷”二字成为侯氏家族的共同标帜了。

上谷侯氏有一支迁往山西太原,成为当地望族。侯氏之曾祖侯元、祖父侯暠,在五代平乱中,以武勇著称。其父侯道济,生活在北宋盛世,始弃武以儒学见长并登科,系宋真宗时进士,外放润州着知丹徒县事,逝世后赠尚书比部员外郎。程颐为母亲侯氏所撰《上谷郡君家传》中记载:“先妣夫人姓侯氏,太原盂县人,行第二。世为河东大姓。”

后来,这支侯姓,又有一部分南迁黄陂,经过历代繁衍,发展到十余个村庄,其中以侯家垱一支最为出名。侯家垱文风颇盛,从这里走出了一批名扬于士林的文人雅士,达官显贵。在村子周围相继建有传播儒学的文兴寺、夫子庙与夫子湾等建筑。

相传二程的外祖父侯道济为侯氏家族名儒,曾应黄陂宗亲之邀来到侯家垱这个幽雅的地方施教授徒。

在宋景德元年(1004年)十月十三日,侯道济夫人在这里生育了侯郡君,于大中祥符元年(1008年)生育了儿子侯可,字无可。

由于侯郡君年幼时即聪明过人,再加上“道济家教”(光绪《山西通志·侯道济传》)的熏陶,她不仅女红无所不会,而且好文读史,博古通今,其诗词歌赋与琴棋书画颇为出色。虽然旧时重男轻女,但侯道济却视女为掌上明珠。

其弟侯可“少倜傥不羁,以气节自许。既壮,尽易前好,笃志为学”(元.脱脱《宋史. 列传第二百一十五.孝义.侯可》),后虽被誉为名儒,但与其姐姐相比,他常常自愧弗如。

侯氏七八岁时,就按古诗的警句约束自己的行为,当她读到“女子不夜出,夜出秉明烛”后,便再也不在夜间里走出房阁了!

有一次,其父赋闲在家时,与她讨论国家大事,她居然对答如流,“雅合其意”。以至于侯道济不禁感叹道:“恨汝非男子也!”

据传侯道济父女在陂游学期间,县爷程遹曾设家宴款待了侯氏父女。正是这一机缘,两家因此成为儿女亲家。

当年,婚姻论财、“苟慕富贵”,是社会上存在的一种普遍现象。而程家家道中衰,侯家之所以与之联姻,正是看好程珦的敬老爱幼、广播善缘的人品。

与此同时,那时的男女定婚在年龄上有一个规矩:宁肯男大一年,不可女大一天。而程遹之所以能顶住世俗偏见,娶比儿子年长两岁的侯氏过门为儿媳,则是出于对侯氏“性行及家法”的考量。

一般来说,住家过日子,婆媳关系是很难相处的,更何况侯氏是一个刚刚嫁到程家的大家闺秀。

可是,侯氏嫁给了程珦后,秉持义理,恪守妇道,孝敬公公,侍奉公婆,可谓无微不至,公婆对待这位孝顺媳妇也像女儿一样亲切。

程珦与侯氏小两口则鸾凤和鸣,相敬如宾。哪怕只是小事,侯氏也要与丈夫通气后才去做。

对于平民百姓,她不分老幼贵贱,一视同仁地关爱。故亲友敬爱她,邻居喜欢接近她。后来,程颐在《上谷郡君家传》中说:

“(侯氏)夫人聪悟过人,善女工,无所不能,好读书,史博知古。仕宦之子每每以政事问之,应答合宜。常叹曰:‘恨汝非男子!’常教以古诗,十九岁适夫。……德容之盛,内外亲族无不敬爱。”(《河南程氏文集》卷十二)

美中不足的是,程珦与侯氏结婚多年竟没有生育。后来虽然分娩了长子应昌、次子天锡(包括后来的五子韩奴、六子蛮奴)却都早逝于襁褓中,长女、三女,也在摇篮中夭折。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接受正统儒学教育的侯氏,常常因此坐卧不安。她为此到处寻医问药找偏方,依然没有效果。

那天,一位好友相告,若是农历八月初一木兰山开山门时,谁虔诚地进了第一炷香,然后到祈嗣顶向观世音菩萨祈祷,谁就能顺利地生育子女。

侯氏并不信什么菩萨显灵,但好友反复相劝,并愿与她一同前往,她只好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前往祈祷。于是,1030年开山门前夕,便与好友徒步前往木兰山,一步一拜地来到木兰殿,排队坐等到八月初一零时,她终于抢先进献了第一炷香;而后,她又到木兰山之祈嗣顶,许了一个美好的愿望……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当天夜里,她一上床就进入了“双凤投怀”的梦乡。

不久,她果然生下了程颢,次年癸酉八月十五日午时,又生育了四子程颐,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后来,她还生育了次女(嫁奉礼部席延年)和小女(嫁都部官郎中李正中)。

作为程氏家族的家长,程珦不仅要负责几十口人吃穿用,还要负责二程堂兄弟、堂姊妹十几人的教育费用,他因此压得喘不过气来。

为了把程颢、程颐堂兄弟姊妹培养成才,他与侯氏商量,毅然卖掉了一部分田产,聘请了两位名师对孩子们进行严格训练。

当时黄陂的基础教育,是二程的祖父打下的基础,仍然沿袭儒家的教育方针,注重文武兼备,其具体内容是“六艺之说”(即礼、乐、射、御、书、数)。《周礼·保氏》载:“养国子以道,乃教之六艺:一曰五礼,二曰六乐,三曰五射,四曰五驭,五曰六书,六曰九数。”

这里的礼是指礼节,属于德育的范畴;乐指音乐,是美育的范畴;射、御是指射箭技术、骑马和驾驭战车的技术,属于体育与军事的范畴;上述的德、美、体既是战斗、狩猎、打仗的需要,也是一种基本的身体素质的训练。而书则是指文学,数是指算法,这两项属于文化素质。

据说在聘请的两位名师中,一位是侯家垱学究出身的老先生侯学士,负责教授二程兄弟的文化知识;另一位是木兰将军家族的后裔、武举人朱教头,专门传授武德武功。

两位名师受聘后,来一个合理分工,严格按照“六艺之说”编写教程,对二程兄弟因材施教。具体地,侯学士负责教授礼、乐、书、数知识,朱教头负责传授射、御技能。二程的启蒙教育,完全按照两位名师编写的教程进行强化训练,力求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教育子女不仅是教师的事,也是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

程珦夫妇尤其是具备了良好的文化与道德素养的侯氏,深知自己的责任,当仁不让地充当起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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