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墓三,是这篇小说的作者。
这篇小说大体来说是以第三人称来讲述一堆军乐队女兵们的故事,我作为一个开篇讲故事的人,一开始要露个面。
就像金太阳军乐队,每次送一台文艺汇演节目下基层部队慰问演出,开场前,都得先有个领导站在帷幕前,一本正经地道个开场白致辞,然后敬个极其标准庄重的军礼、退下。所时极短,台下、操场上,一排排笔直地坐在小马扎上的指战员们,忍耐相陪,报以热烈的掌声,满怀激情地期待后面精彩的节目。
循例,这篇小说的主人公不是我,是我的一个朋友,她曾是金太阳军乐队一名长笛吹奏女兵,扬州籍,她叫林秋雨。
1997年,为迎接香港回归重大庆典的高负荷演出任务,广州军区金太阳军乐队提前特招了30名才艺特长新兵充实到军乐队,其中10名女兵、20名男兵。林秋雨就是其中一名女兵,她有二胡演奏的特长,被招进了军乐队,经过培训,成为一名长笛手。
林秋雨的父亲林金湖,烈士,1983年在对越自卫反击占戈中牺牲,牺牲时刚晋升中尉军衔,作训参谋。2006年,金太阳军乐队裁员解散,林秋雨离开部队时也刚晋升为中尉军衔,她认为这一切冥冥中有一种力量支配着。
这篇小说力在描述她从18岁到38岁跌宕起伏的爱情、生活、人生,生活让我们习惯各种是非、各种羁绊,来代替幸福。同时也从侧面反映了近20年来人们意识形态的变迁。
一首无关紧要的唐诗:
《寄扬州韩绰判官》——杜牧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这篇小说人物的取名,以及相互之间的钩稽关系,大多汲取于这首关于扬州的唐诗。
至于我是谁,先卖个关子,小说写到后半,会伺机亮出身份。
我习惯于站在旁观者身份来描述身边的物是人非、过眼云烟,好像自己从来没有参与其中,亦或习惯用异乡人的沉静,听着不太熟悉的口音,聊着他们风里来、雨里去的过往,一身尘埃。
这是全网唯一一篇以部队军乐队女兵的人生为题材的小说,值得你相阅与伴!
以上只是一篇无聊的个楔子,后面才是故事的正文。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