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男子——慕冬奇长得斯斯文文的,还带着一副无框眼镜,浑身散发着一股“斯文败类”的气息。
慕冬奇起先以为是慕孑回来了,放下手中的报纸往门口一看,不是慕孑,反倒是一个白色长发小女孩。
“这女孩就是阿浣说起的朝暮吗?怎么眼神这么凶。”慕冬奇心里没底的想。
朝暮的眼神看向慕冬奇时很是嫌弃以及厌恶。
“素未谋面”的两人怎么可能有火药味呢?
“素未谋面”只能说明慕冬奇,不能说明朝暮。
然而这种火药味在下一秒消失殆尽了,朝暮知觉得后背凉凉的,慕冬奇亦是如此,他重新低头把目光放在报纸上。
紧随其后的慕孑和葛妮走进屋内。
慕孑看到沙发上低头看报的男人,兴奋极了:“爸!你回来了!”
慕冬奇的眼神前一秒还是久经沙场的老狐狸,下一秒就变成了慈父欣慰的看到自己儿子的眼神。
转换得挺快的嘛。
朝暮很是不屑的在心里嘀咕。
慕冬奇声音低沉:“嗯,下午回来的。”说完,嘴角不经意的翘了一下目光转向葛妮,“莫非尔小姐,对吧?”
被点名的葛妮浑身紧张的点头。
“你和朝暮的事情阿浣已经跟我说过了.......”接下来,慕冬奇向介绍商品的似的说了一大堆客套话。
朝暮听了前几句觉得没趣,面无表情的回房间了,慕孑也紧随其后。只有葛妮忍着听完了全部。
“你没病吧?”如果朝暮在场的话,她一定会给葛妮来这么一句的。
葛妮是看着朝暮长大的,知道朝暮有一股天生的,不可抹去的傲气。可,这股傲气一般都会像隐形人一般存在。
但,今天却像失控了一般肆意妄为。
朝暮在游乐园见到花习月的时候,回来的时候,见到慕冬奇的时候.....甚至可以追溯到来C国的前一天或是两年前。
或许葛妮一直都看错了,朝暮眼底的不是傲气,而是对很多事情的厌恶......有什么事情是值得她去喜欢的吗?
城府极深的女孩,就像一颗定时炸弹,是最危险的存在,毕竟人们往往会因为她的年龄而忽略这种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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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相处了两天后,钥匙终于到达了朝暮手中。除了钥匙还有一封信。
莫冉夕写的信往往都是头不接尾、乱七八糟的,朝暮也没有看透,拿了夹在里面的银行卡后就把信给了葛妮,自己带着钥匙去开轩颂苑2号的门了。
慕孑这几天成功化身为朝暮的跟屁虫,还是怎么赶也赶不走的那种。他见朝暮拿到钥匙去开门,也屁颠屁颠的跟了上去。
轩颂苑2号的门一被打开,屋里漂浮着、肉眼可见的尘埃就肆意妄为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