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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味极则淡(7)

前几年回国,跟我娘逛菜市场,遇到“红尘”,他有一个很大的鱼摊,戴着套袖杀鱼,他媳妇一副朴实能干的样子,笑眯眯地打量我,“红尘”他娘跟我娘感慨:“小××还没结婚啊。”他收拾着鱼,抬头笑笑地看我,“××现在可不能随便将就,找就找好的。”

我看着专心杀鱼的童年伙伴,觉得自己好眼光却也好遗憾:我一直喜欢外表沉静性格朴实、从容过平凡日子的男人,自己却越走越远,任他们一个一个从我身边溜走,看他们娶了温和善良的女人,过着幸福而平淡的世俗日子。

想来也该谢谢这些男生,也许,正因为喜欢过这样的他们,所以才有今天这样的我啊。说着蜜三刀,却又扯到男人,大龄单身女青年又暴露内心小情绪了,赶紧打住。

覆盆子酒的季节

红狼

我第一次进山时雨季刚过,山路湿漉漉的,一步一个坑。我雇了一匹马,马是广西特有的德保矮马,高仅一米,四肢不及我的胳膊粗,看起来像儿童游乐场的玩具。马主人说可以骑,我不信,但那匹矮马确实驮负了令我无可奈何的见面礼:五十斤米酒,二十斤玉米酒,一箱桂林三花酒。并翻过一条河两座山,送到达西村。

我的朋友苏木匠说,你来山里游玩,可以不用旅行手册,不用地图,甚至也不用带一分钱,但是,一定要有酒。

于是我把酒桶搬进苏木匠的黄土屋,告诉他我要请全村人喝酒。

在山里,酒是人情,酒是建立从无到有的联系必不可缺的催化剂。你敬第一杯酒时是陌客,心情惶惶,你先敬黄土屋的主人,再敬村中百岁的长老,你敬带路的樵夫,你敬种粮的农夫,你还要敬群山的神灵,敬达西村的祖先,敬主宰丰收的天地。你敬他们,他们也回敬你,你饮尽最后一杯,脑海空白,酣醉倒地,酒气渗进泥土,群山与它的子民便接纳了你。

第二天,黄土屋依旧人头攒动,山民们席地而坐,他们昨天喝了我的酒,今天就是我的朋友,他们的面孔仍旧陌生,笑容却好似认识了你一辈子。他们各自杀鸡宰猪,割菜捕鱼,带来家酿的土酒,也回请你吃肉喝酒。

屋外架着一口宽沿铁锅,你不用加太多柴,火焰需要升腾的空间,而那口锅是如此巨大,以至于我猜不透里面在煮什么,一度担心他们煮了我的矮马。

第一道端上桌的菜是鱼,鱼是本地特有的“油鱼”,手指长,软骨无鳞,形似泥鳅,逐水草而生,终日藏于水下礁石缝隙,用小刀剖开鱼脊,就会流出白色的天然油脂。所以烹油鱼最好的方法就是用它身上出的鱼油,刷在滚烫的铁锅锅沿,往鱼身抹一点盐,一条并一条围着宽沿排一圈,火候便刚刚好,嫩肉锁住汁水,也不至于焦了。后来我在城里的星级酒店吃过许多次油鱼,皆是现代化厨房精细调味出品,用再好的橄榄油,火温控制最佳的平底锅,挤了柠檬汁吊味,依然欠一股味儿。我是说,作为寻常煎鱼,无可挑剔,但如白马非马,油鱼亦非鱼,要煎出油鱼真正的味道,恐怕还是乡下人的土法子管用。

第二道菜揭开了铁锅,发现锅里是一头猪而不是一匹马,我松了口气。猪是吃野果啃玉米长大的黑毛猪,除了猪头彰明真身,其他部位皆拆骨切碎,一块一块四四方方,每块肉都有拳头大。肉在煎鱼前已经下锅,柴火焖煮许久,汤里飘着奇异的香味,我问苏木匠汤里头有什么,他说了一长串名字,龙骨花、雷公草、野山药、栎树上生的云耳……马奶。瞧见我奇怪的表情,苏木匠忙解释道当然不是这匹马的奶,这匹是公马嘛。猪肉出锅垒满了五个搪瓷脸盆,小山一样高,肉块太大,我试了用筷子夹不住,直接用手拿似乎又太生猛,还在琢磨如何体面,只见一个山民操起两根筷子从肉块中心穿过,轻描淡写叉起一块肉,好似太妃糖苹果,在白糖碗里蘸一下,再淋一勺辣酱,举到齐眉张口大嚼。我依样画葫芦,原来那肉已煨得酥烂,如周庄沈万三家的招牌蹄髈,简直快化了,煨到这份上,瘦肉稀烂,肥肉不肥,糖浆与辣酱这两种背道而驰的调味融合,激发出层次丰富的奇异味觉,吃起来远没看起来怕人。纵使,大胃如我亦只能消受两块肉。

第三道菜是白切鸡,鸡是九斤重的大阉鸡,徒手撕成几大块,也需用脸盆盛,我估摸一根鸡腿得有一斤重,面露难色,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吃得下,结果不仅吃完两根鸡腿,鸡翅鸡爪也消灭殆尽,还在啃鸡头下酒。我小时候不信《水浒》里人物动辄一顿饭吃几斤肉几斤酒,如今看来倒也不夸张。

主食是柴火蒸的白米饭,饭里埋着几段葛薯,饭是极香的,可你暗忖吃肉到这份上谁还有肚量吃饭?

但是环顾四周,每个人都在装饭。莫非这些长得小小巧巧的山里人,像那德保马一样不能以貌取?再一看他们面前吐出的骨头,不过两三块,而我面前的骨头已经完整得能复原成一只鸡,醉酒掩饰了脸红。

在山里住了很久,我才知道近年来野生油鱼越发稀

少,日益精贵,这一盆鱼是苏木匠跑遍赐福湖对岸两个渔村才凑来的;我才知道山里人对家养的猪有感情,举凡遇上红白喜事祭祀典礼才会宰杀;我才知道那只九斤重的阉鸡,本是可以幸福地长到十斤才面临命运的终点。我翻出压箱底的外套,居然自上衣口袋摸出一包IKEA的扭扭糖,大概是去年冬天买家具时的收获,便取了一块给苏木匠的孙子二毛。可能是吃到姜味抑或是一下咬不动,二毛把扭扭糖塞进嘴里,旋即吐了出来,摆在掌心端详,脸上写满狐疑。这糖像回形针,确实很难叫人相信是真的糖。我就说,世上有一个国家叫瑞典,非常寒冷,冰雪终年不化,所以瑞典人的房子都是扭扭糖做的。二毛听了扑哧一声,说你骗人,便把糖塞回嘴里大嚼,嘎嘣响。

二毛吃了糖就跑了,没过片刻又出现在我面前,像他消失时一样突然,归来的男孩手上抓着一段连着叶子的绿色植物的茎秆。吃,他递给我。

我问这是什么?

南瓜苗。

南瓜苗能生吃?

能!好吃哟!

现在轮到我狐疑,南瓜苗的茎秆有许多毛刺,摸起来扎手,看来不能吃,于是便摘下一片叶子送进嘴里,闭起眼睛咀嚼,唔,舌头有点涩,不算很好吃嘛。我睁开眼睛,二毛笑得前俯后仰,他的心情大概与我忽悠他吃扭扭糖时一样。笨蛋,牛才吃叶子啦!二毛取了一段茎秆,从截断处剥开皮,指甲抠住,一下子揭掉整段南瓜茎的表皮,三下五除二连叶片扯得一干二净,只剩脆生生的裸茎,好像重阳的嫩笋。吃,他递给我。

微甜回甘,汁水饱满,田野的清新沁人心脾,爽脆生津,是我从未尝过的味道,一定要比较,唯有冰镇过的嫩莴苣可比,嗯,若是此刻有一碟芥末更妙。还有?有。二毛拉着我走过一座又一座黄土屋,在后院与田地里搜寻生长茂盛的藤蔓,小手一捏,娴熟地一揪一撮,咱们便站那藤下剥了吃了。我手指笨,总揭不好整张皮,二毛剥三根苗的时间,我一根还未送进嘴里,气得干脆掏出瑞士军刀生吞活剥。

他见我贪婪狼狈的模样,摆出一副大人的口吻安慰道,那边还有好多好多好吃的。男孩指向青绿的群山,露出自豪的笑容。

是的,山上有好吃的。我们阻断潺潺流动的溪水,像淘金客一样设下竹制的滤网,候上半天,等一群倒霉的猎物落网,那种透明的小米虾,串在竹扦上烤着吃再好不过。我们不顾双手被刺得鲜血淋漓,自灌木丛中捧出一把红得发紫的浆果,一颗一颗嚼,一口一口吞,吃到舌头发麻嘴唇发红,然后取下明黄的金银花瓣,冲茶漱口,抹干净犯罪证据。我们从腐朽的栎树树干上挖出乌黑肥厚的云耳,自谷底的野芒果树下拾取成熟的果实,野芒果只有桃子大小,又酸又涩,男孩却是会吃,拿回家与玉米粒一起晒成干,剩下的便只有甜味。我们也不会放过生得招摇的野韭菜,一场雨过去它们就迫不及待地冲出地面,你的动作要快,赶在别的顽童发现它们以前摘回家,打几个土鸡蛋,炒了吃。我们从岩石缝隙中挖掘蛛丝马迹,顺着剪不清理还乱的藤蔓寻找肥美的野山药根茎,平凡的骨头汤里加一颗野山药,炖到奶白就能化腐朽为神奇。

但是“狩猎”野山药可不简单,你得在去年冬天,趁着地表还未被植被覆盖时找到野山药伸出土地的第一撮枝条,然后做好标记,等到来年寻回原地开挖。你不能挖得太早,太嫩的山药没吸够天地精华。你也不能挖得太晚,等到第二个冬天,山药根茎的营养都被藤蔓吸收光了,只剩下一个干瘪瘪的躯壳,在泥土中分解。你必须赶在雨季结束的第一周,在藤蔓最茂密、毒虫最生猛、泥土最湿泞的时刻动手,即便如此,无功而返也是常事,那山药明明在此处,顺藤挖了整天却不见踪影,没有被猪拱去,没有被采药人挖去,土也未曾被动过,横竖就是找不着了,完全没有道理可讲。

这时二毛便相信那棵找不到的野山药是灵性的,是活的,它有两条腿,可以在土里走路,不愿意被人找到于是就跑了。你要挖有灵性的野山药,说话需轻声细气,动铲子也需小心谨慎,不要毁坏了无关的花花草草,不要碾死了路过的蛇虫,你有诚心,它才出现。

这故事是二毛的爷爷的爷爷,也就是苏木匠的爷爷说的,据说在遥远的过去,山里的巫师会一种特别的咒语安抚大地,能叫最大最有灵性的野山药乖乖出现,甘愿奉献,你拿它做了汤,加上巫师的一百二十种神奇草药,喂给卧床的亲人喝了,心意所致,病魔退散。

要是知道咒语就好了,一无所获的男孩抱怨道。你真的需要吗?像传说中的孝子一样需要吗?苏木匠问,抑或只为了满足嘴馋?二毛摇摇头。所以得不到,也不是什么坏事。在这座山所有慷慨的给予中,藏得最深的莫过于覆盆子,它的周围有荆棘的城墙。勇于将手伸进藤蔓只是第一步,为了避开那些无所不在的尖刺,你屏息凝神,以抚摸刀尖一样的轻柔悄悄接近果实,依旧难免被扎一下,痒半天。而在绿荫下面,保不准住着什么容易被惊扰的生物,若是一只赤红的蜈蚣突然从脚下经过,又或是一只毛茸茸的肉食蜘蛛毫无征兆地落在手背上,千万不要惊慌,试图以剧烈的动作抽出手,只会落得鲜血淋漓。为了一口酸甜清香,你愿意付出多少伤痕?如此来之不易的野生覆盆子,每趟只能收获一口袋,慷慨允许自己吃几颗,剩下的留着酿酒,直到我离开岭南最后几天,才勉强凑够数。

捣烂去籽的覆盆子被盛进一口半人高的瓦缸,里头有东山瑶族人秘制的酒曲与我永远也不会知道的草药,以湿泥封住缸口,埋入黄土房的地下。

我的胃口,也生生吊了半年,直到这一年冬天再次拜访达西村。

启封的日子,苏木匠抓起一把柴刀,倒转,以刀柄砸碎封泥,一股辛辣扑鼻而至。

第一眼覆盆子酒是玫红色的,除了气息撩人,看起来与平凡的葡萄酒别无二致,心中略有失落。

尝尝,什么味?

猛灌一口,咳咳,呛……

那瞬间,好似尖刺扎进皮肤的感受,情不自禁反抗。

噢,我想起苏木匠说过,荆棘并不是为了刺伤人而生刺的,错误的触碰方式才会产生摩擦,何况一根尖刺扎痛你的同时,它自己也会衰败。其实只要不做激烈的动作,不再强扯硬拉,荆棘也不会扎得更深,等你平静下来,理清藤蔓的头绪,顺着缝隙轻缓动作,便不会被刺伤。你放弃粗暴的征服,就能收获甜蜜。

于是我任那暖液流过喉管,果然,呛辣的感觉只短暂维持了几秒,后劲是一股灼热的甜,甜得不奉承,不腻人,从喉咙到腹腔都感受到一股暖流,像把仲夏带进了冬日。这是森林的味道?苏木匠眯起眼,倒了第二杯酒。以酒建立的联系,虽不及血浓于水,却可以发酵,一杯一杯积淀。

记忆中的酸甜苦辣咸

蔡要要

永远爱吃酸豆角。从坛子里捞出一把刚泡好的脆生生还绿油油的豆角,在水里泡泡去掉盐臊气,以快刀切成小段,再把五花肉剁成臊子,切几颗干辣椒,拍一瓣蒜,起油锅把蒜瓣和辣椒炸出香味,放肉臊一起爆炒,再把酸豆角倒入,最后加一点浏阳豆豉和生抽,简直能立马下掉三碗白饭!记忆中的酸豆角一定要是家里泡的,才会有那种天然不做作的酸味,让人止不住地流口水。小时候外婆腌好豆角,总是从坛子里捡一根让我试试味道,我总是像吃面条那样一口吸溜掉,摊开手板表示还想要第二根,外婆会拍拍我的手说炒好了再吃,不然胃疼。

每当冬天来的时候,老家亲戚总会送来自己打的糍粑,热腾腾的糯米,全凭手工用一把木槌一个石槽一点点打成。糍粑总是泡在一个大桶里,借以保持新鲜。早上不知道吃什么的时候,外公就会捞出一块糍粑,打一个土鸡蛋。把糍粑用蛋液裹一下,在锅里倒入同样是老家送来的菜籽油,油烧得热热的时候,关小火,以慢火煎糍粑,才能把糍粑煎得外脆内软。出锅前撒一把绵白糖,糍粑的余温能把糖化成绕指柔。最后倒一碗刚从豆腐摊打回来的红糖豆腐脑,吃得人浑身热乎乎。擦擦嘴巴,糍粑的余味还黏黏地缠绕在唇齿之间。然后外公把书包递给我,打发我上学去了。

苦全家人都爱吃的一道菜就是酿苦瓜,菜谱据说是由外婆的外婆传下来的。也吃过别人家的,总是觉得不及自己家里的好吃。买一块上好的猪五花,手工剁成细细的肉糜,加一只鸡蛋,大葱、荸荠剁成细末,都和肉糜拌在一起,加生抽和盐巴,再洒一点黄酒。苦瓜切段儿,把调好的肉馅塞进去。下油锅两面煎,然后加一碗水,这时只放一点老抽调味。锅盖一揭开,全家人都围了上来。小时候不爱吃苦瓜,但是嘴馋,常常把肉馅掏出来吃掉,剩下一段光溜溜的苦瓜给妈妈消灭,我妈总是说,你吃肉我吃苦瓜,精华都在苦瓜里,你可亏大了。

在湖南人里,其实我家吃得算是比较清淡的,主要是我小时候身体不好老是得吃中药,而很多药又和辣椒犯冲。偶尔不用吃药的时候,我就对辣椒馋得流口水。我小姨是厨神,在任何饭馆吃过一次的菜回来都能照着口味做个八九分相似。她吃完姜辣猪脚回来就依葫芦画瓢做了一大盆。先备好大量的生姜片和干辣椒,用蚝油和老抽给猪脚上色,放到高压锅里转上半小时,压完还要回锅加一点盐和脆皮豆腐一起红烧一会儿,猪脚焖得Q弹,咬一口,绵软又不失那胶原蛋白在嘴里抖动的乐趣。吃一块儿,要一口气喝掉大半杯可乐。嘴巴明显地肿起来,却还是欲罢不能,只想大动手指。小姨笑嘻嘻地看我猛喝饮料,劝我再吃一块。

我做菜不爱放味精鸡精这些东西,特别是素菜,就靠一点盐调味。晚上冷的时候,躺在床上睡不着,起床掰几片大白菜,手撕成块,切一块冻豆腐,白水放进去,撒上一点虾米皮,一点盐巴,煮得白菜软豆腐香的时候起锅,倒出来热腾腾的一大碗,哗啦啦喝进去,只觉得从胃一直暖到脚底,拍拍肚皮,心满意足地睡去,梦里都像是靠在火炉边。

美食带来的喜悦,在每一段记忆里,化成一道最柔软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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