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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我们的爱(5)

岩开始学会了酗酒买醉,越喝越凶,特别是在晚上,常常喝得烂醉如泥,不省人事,夜不归宿。岩很多次喝醉了,就在路边的草丛或田埂上睡上一觉,等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了,太阳正暖暖地挂在头上的天空,炙烤着他的屁股,炙烤着他的情绪。

也就是说,岩和梅一直徒有夫妻之名没有夫妻之实,梅一生只是我一个人的女人,梅一生只希望只是我一个人的女人。

我记得梅曾经躺在我的怀里说过,我这一生,生是你的人,死是你的鬼了。

梅用行动实践了自己的诺言。这个已经在今天绝迹了的烈性似火的女子,用她的自我毁灭,让我在失去她以后,无比清楚地记住了她,无比内疚地怀念着她,无比深刻地相思她。

梅在世界上是消失了。但在我心里永远地活了下来,足以穿透我所有的人生岁月和风雨。

在肉体上不能与我结合在一起,在生活上不能与我结合在一起,梅却让自己在情感上永远地和我结合在一起了。

接到大学通知书的那一天,我曾经兴致冲冲地去见过梅一次,本来是希望她跟我走的。但在得知梅已经成家后,想着我自己还有漫长的学业还要完成,我就打消了要她跟我走的念头,话到了嘴角又被我强行吞咽了回去。

两个月来,梅明显地消瘦了。她的脸很憔悴,额头上开始出现皱纹。梅已经完全失去了与我在一起时的那种金属般的耀眼的光泽。眼神很空洞,已经完全失去了与我在一起时的那种天使般的眩目的神采。我突然觉得婚后的梅变得有些丑陋了,让我认不出来,至少让我找不到当初的那种感觉了。梅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梅了,已经不是我心目中的那个梅了。

我也没有向梅解释什么,只是说希望她好好珍惜生活,好好珍惜自己,好好珍惜岩。

我知道,我用不着向她解释什么的。梅是理解我的,无论我对她说过什么,无论我对她做过什么,她都不会太在乎,她都对我充满母爱一样的宽容。

与我会面的几分钟里,梅显得十分平静,从她平静的语调和勉强的笑容里,我猜测梅或许过得很好。毕竟岩是真心爱她的,不像我,爱得那么牵强,为了别的一些东西,可以牺牲她,可以放弃我们的感情。或者说随着时间推移,梅好起来。只要她活着,就比什么都好。如果她不厌弃,我将来还来看她。

但没想到那是我和梅的最后一面。

见梅最后一面的时候,我还不清楚梅为了捍卫和我的那份爱情,还没有让岩真正碰过她。如果知道这些,我可能会不顾一切地带她走的。我只猜想岩疼她,爱她,养她,日子过得还可以。我只知道没有我,梅还是活下来了。

但我没想到,距离我们最后一次见面三年后,我还是听到了梅的死讯。

梅就是用那把小刀割腕自尽的。

那天夜里,岩喝完酒,醉熏熏地回来,发现梅已经睡着了。那张美丽的脸,那副惹火的身材,那弯在床上的动人的睡姿,深深地刺激了岩。片刻之间,岩觉得欲火焚身,三年来的郁积在心头的所有**化为一种疯狂的冲动。

岩扑上去,夺过梅的小刀,远远地扔出窗外,扑到在梅身上。

强壮的岩把梅身上的所有障碍在片刻之间全都撕成了碎片,用醉熏熏的身子覆盖住了梅,挺进了梅的身体深处。

尽管梅拼死挣扎,但她的挣扎在强壮无比的岩身下,显得是那样的微弱无力,就像一叶小舟挣扎在台风怒吼,波涛汹涌的大海上。

完事后,岩心满意足地沉沉睡去。

梅倦缩在床角,显得悲凄无助。她无声地哭泣着,脸上的泪如同田野里纵横的小河流,遭遇了雨季,欢快且饱满地流淌着,在那张日渐憔悴,日渐失去生机的脸上泛滥成灾。

凌晨两点左右,梅走下床来,走出房外,拾起那把寒光闪闪的小刀,走出门去。她就像一个梦游的魂魄,来到了村头的槐树底下,梅高高地举起小刀,伸出左手,用小刀对准手腕上的动脉,重重地划拉了下去,一股殷红的血箭一样地喷射了出来,洒落在槐树下那块肥沃的土地上。

当时正是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时分。

人们发现梅时已经是第二天早晨,夜色全部散去,空气中笼着一层淡淡的薄雾,光明重新沐浴在小村庄上空。

梅的生命之液早就流淌尽了,干涸了,鲜红的血染红了梅身下的那块土地。平静地横躺在地上的梅吻着那把小刀,脸上的表情幸福而安祥,像一位圣洁的修女在领取升入天堂的门票,像一位情窦初开的少女陶醉在甜美的梦里水乡。

第二天清早,村人目睹了一场前所未见的壮观景象:成千上万五彩缤纷的大蝴蝶在槐树周围翩翩起舞,经久不散。是这些蝴蝶把村人引到槐树下的。人们发现梅时,梅早就已经没有了呼吸,梅的身上栖满了蝴蝶,蝴蝶们低徊依依,在悼念梅的痴情。

这壮观的景象,就在那一天,我也看见了,成千上万五彩缤纷的大蝴蝶在我居住的宿舍楼下的青草众中上下翻飞,美丽无比,壮观无比。

当天,我在校园散步的时候,这些蝴蝶就一直跟在我的身后,若即若离,恋恋不舍,让我诧异万分,让师生们诧异万分。几个生物学教授闻讯而来,观看了一天,研究了几个月,至今都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儿。只有我明白,我也是听说了梅死后的情况才明白是怎么一回事的。但我没有把真相告诉任何人,即使告诉别人,都没有人相信,以为我在天方夜谭。

虽然我讨厌文的为人处世,但我贪恋她的散发着诱惑的芳香的肉体(这具肉体已经与我的爱情生活无关),尤其是在因为蓉的杳无音讯给我造成心里上巨大的空洞和无边的寂寞的日子里,文的身体成了我唯一可以摆脱空洞和寂寞的慰藉。尽管每次从文的肉体上爬下来,离开那间出租屋之后,我会感到更加巨大的空洞,更加浓烈的寂寞,在片刻之间袭遍全身,鬼魂附身一样,久久不散。

我已经不止一次地告诫自己不要再和文鬼混了,要对蓉负起责来,对自己的良心负起责来。但我无法摆脱文那风情万千的肉体的诱惑,一想起那团白花花,软绵绵的,曲线有致,富有弹性的胴体,我就产生一种饥饿的人见了面包一样潮涌而起的扑上去大快朵颐的**和冲动。

更重要的是蓉在哪里呢?我连她的影儿都捞不着,我怎么对她负责呢?

我和文发生关系的频率很固定,一周就那么两三次偷欢。这是正常的基本的需要,应该与良心无关,应该无可厚非。

如果不是在我和文之间横亘着一个蓝眼睛白皮肤秃顶的性无能的汤姆,如果没有让我再次感动的蓉,我可能愿意和文昼夜不停地在一起鬼混的。

趴在文的肉体上,一边让我享受文无边的风情,一边老是联想到那个讨厌的鬼佬曾经也在上面徒劳无功地折腾过,心里就很不是滋味,就想呕想吐,想一吐为快。

我和文心里都清楚我们这种关系是迟早会结束的。我们都是在各取所需,这种需要,只是一种生理需要而已。

文在汤姆出院之后,我在找到蓉之后,我们当中有一方就会主动提出来避一下嫌疑。即使可能有,即使需要,都是一种偶然行为,都是一种藕断丝连,偷偷摸摸的地下状态,不像这样光天化日之下,纵**望,无所顾忌。

我找文,是因为我心浮躁。

这浮躁源于蓉,也将灭于蓉。

只要找到了蓉,我就会安静下来。在文处可以得到的,在蓉身上照样可以得到。但在蓉身上可以得到的,在文身上却不一定有。

蓉纯净如同婴儿,她那小小的如玉一样洁净的身体,只会让人充满怜惜,不会让人产生可怕的联想和呕吐的感觉。

原谅我,蓉,在不懈地努力寻找你的这些日子里,正是因为找不到你,我才如此需要在文的肉体上得到安慰,得到继续寻找你的力量。否则,我会精神崩溃的。

拿起话筒,听着文唱歌一样妖媚的声音从电话线那头传过来,我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是不是想我了?要不要我立刻赶过来?你迷人的身体是我的港湾,我愿意在那里一辈子停泊靠岸。

听出是文的声音,我夸张地抒情地和文打情骂俏。

当然要你马上过来,但不是做那事。我没功夫跟你扯淡,我在天马歌舞厅给你打电话,我看见了你最想看见的人。

你看到了蓉?

我尖声锐叫了起来。

在得到文的肯定的答案后,我风驰电掣地旋下楼,冲出校门,招手拦了一辆的士,急急忙忙赶往天马歌舞厅。

天马歌舞厅,我是比较熟悉的。

和文相恋的时候,她曾经很多个晚上在那里串场演唱。我曾经很多个晚上跑到那里,在文演出结束后把她接回来。

天马歌舞厅在这个城市比较有名,属于高档的歌舞厅。听说有公安的背景作靠山,所以很安全,顾客很放心,生意很红火,小姐很上档次,服务很到位。

天马歌舞厅聚集了一群过惯灯红酒绿,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生活的当地政界要人,和慕名而来的五湖四海的商贾大款。

那里的小姐是这城市业界公认最出众的,进去过没进去过的人都这样认为。去过那里的男人说起天马歌舞厅来,总会眉飞色舞,手舞足蹈,脸上流淌猥亵满足和流连忘返的表情。

文每天晚上都要赶很多场,她要聚敛去美国的钱。文在媚俗的歌舞厅演唱一些媚俗****的歌曲,助长声色犬马的气焰和**。

那天晚上,文赶到天马歌舞厅,登台演唱的时候,和一个人擦肩而过。虽然对方化了浓妆,把自己掩藏得很深。文还是觉得和她擦肩而过的小姑娘很面熟,印象很深,好像在哪里见过,但一时又想不起对方究竟是谁。

在台上唱歌的时候,文突然想起,刚才与她擦肩而过的小姑娘正是那天被她气走,现在正被我发疯一样满世界寻找着的蓉。

所以,文匆匆唱完第一支歌,便迫不及待地走下台来,跑到洗手间,用手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她在天马歌舞厅看见了蓉,叫我赶快过去。

赶到天马歌舞厅,文已在门口等着我了。

文告诉我,她一直在注意门口,可以确定蓉还没有离开。

我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挨个包厢挨个包厢地推开门寻找。

每推开一家,我都会听到小姐的尖叫和嫖客的谩骂,甚至险些挨了拳脚。

但我心里只有一个念头:找到蓉,把她带出这个鬼地方。

当推开几个包厢后,我终于找到了蓉。

我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一个满身酒气,满脸横肉的壮汉怀里挣扎,蓉的脸上流淌着屈辱和无奈的泪水。

这一幕刺痛着我的眼睛,刺痛着我的心。

我被怒火烧烤的血液蓦地燃烧了起来,我的内心升起一股巨大的冲动力量,我挥起拳头,抡圆胳膊,闪电般地击了出去,我的拳头狠狠地砸在壮汉鼻梁上,壮汉应声倒在沙发上,杀猪般地嚎叫起来。在壮汉还没有反映过来之前,我拉起蓉,夺门而出。

在门口,我们被一群牛高马大的汉子阻住,拳头和脚雨点般地砸了下来,我用身体护着蓉,从拳脚的罅隙中钻了出去,两个人没命地疯跑。

跑到安全的大街上,我已经鼻青脸肿了。蓉有些心疼,但她还是倔强地站在我面前,对我不理不睬。我知道她在生我的气,我也知道她生我气的理由。因为文对她说过是我女朋友,蓉可能也这样认为。

换了其他的女孩子,碰到这种情况也一定这么想,一定这么做的。如果不是因为文是我的女朋友,她也不用到天马那种屈辱的地方去卖笑。一切都是我的错,一切都是我惹的祸。

文已经不是我的女朋友了,我说,虽然她曾经是我女朋友,但现在已经不是了,我的女朋友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真的吗?蓉破涕为笑了。她扑进我的怀里,心疼万分地给我揩拭脸上的纵横的血水。

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

我说。

蓉把我抱得更紧了。

哄蓉开心竟然如此容易和简单。

小小的女孩,小小的年纪,小小的心思,没有什么城府,很好哄的,我喜欢,并且陶醉。

在我面前,蓉是一张纯白的纸,任意我在纸上描绘各种各样的图画,精心勾勒也行,肆意挥霍也行。

我喜欢这种纯净的空白的感觉。我厌倦文那种五彩斑斓的女孩。

那一夜,我和蓉没有回家。

我们手牵手走在都市里灯光闪烁的大街小巷上,兴奋得无法入睡。久别重逢,失而复得让我们的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真心的喜悦。

最后,我们在公园里的石凳上坐下来,开始漫无边际地闲聊。

我给蓉讲述了我和农家女孩梅的故事。

听着故事,蓉的脸上是一片涟涟的泪水,她把头埋在我怀里,紧紧地握着我的手。

你当时的选择也是迫不得已,蓉说,如果不是迫不得已,你是不会放弃梅的。

我允许你常常想起她,蓉说,我不会跟一个对你那么好的人吃醋的,我尊重她,我佩服她,何况,梅姐已经为你而死了,她的这份爱对我已经没有什么威胁了,我不会与一个爱过你,但已经为你殉情了的好女孩过不去的。我爱她,因为她曾经爱过你,因为她曾经是你流走的岁月的一部分,生命的一部分,因为没有她,你就不会像今天这样珍惜我。

梅姐的这份爱,让我肃然起敬。

听完故事后,蓉说。

你就是我现在的梅,我对蓉说,梅给我了过去,你给了我现在,你还要给我将来。对过去,我已经无能为力了。但对现在,对将来,我要好好地把握,再不能荒废过去,再不能透支未来。

我把蓉紧紧地搂在怀里,生怕再一次失去她,再一次失去现在的梅。

我给汤姆的那一拳让汤姆在医院里躺了整整一个月时间。

那一拳,我让汤姆尝到了中国男人的厉害。

我真的成了英雄。这回不再只是女生们的英雄,这回我还成了男生们的英雄。这回不再是那种莫明其妙的英雄,我成了他们心目中的民族英雄。

前几天中国驻南联盟大使馆被炸,我们参加浩浩荡荡的游行示威。路过麦当劳的时候,大胆的学生扔过几块石头,砸碎过几块玻璃,就被人当作英雄崇拜。但美国人没有真正受到伤害或惩罚。而这次,是我让美国人名副其实地尝到了苦头,尝到了中国人的厉害。

洋鬼子汤姆曾抢走过不少男生的女朋友。我给他们报了仇,雪了耻,出了口恶气,让男生们兴高采烈,倍受鼓舞,奔走相告,那阵势简直就像在校园里游行庆祝。

我的那一拳彻底打掉了汤姆在中国继续呆下去的信心。

出院后,汤姆在风月场上偃旗息鼓了,听说他害怕再品尝拳头的滋味,在积极准备着回国。挨揍之前,汤姆可嚣张了,他身边几乎美女成群。

汤姆这个性无能的废人没有食言,居然真的准备把文给弄出去。

汤姆出院那一天,我在学校门口碰到他。他巴结一样向我笑了笑,算是准备与我和解,对我的鲁莽表示谅解,他想相逢一笑泯恩仇。

我没有吃他这一套,我恶作剧地向他挥了挥拳头,呲牙咧嘴地笑了笑,就像狮子对小动物露出牙齿一样。

可怜的老头误解了我的意思,以为我还没有放过他,吓得他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了起来。

汤姆一边跑,一边不停地回头张望,生怕我再追上去,把他揍一顿。

我突然觉得可怜可笑的汤姆让我真是解恨,我突然涌起再捉弄一下他的冲动。在汤姆回头张望的时候,我恶狠狠地盯着他,握着拳头,向他挥舞着,飞快地跑了过去。

其实,我无心再恨汤姆了,也无心再把他怎么样了。

我只是在汤姆回头张望的时候,紧紧地追了几步就停了下来,剩下的脚步声,只是我在原地粗重地“踏步踏”传过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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