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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姓名的由来(1)

■ 姓氏:何谓姓与氏

人的名字是由姓和名两部分构成的,要了解姓名,就有必要了解什么是姓和氏。

最初,人们认为姓就是图腾。传说在混沌初开的上古时代,每个氏族都有自己崇拜的图腾,这个图腾后来就成为姓。如方姓是由獐子变来的,杨姓是由绵羊变来的,范姓是由水牛变来的等。

对于这一说法,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意见。他们认为,不能见到某些姓氏恰好与动植物的名称相关,就一概认为姓就是图腾。如马姓,《汉书·马援传》中说,马援的先祖赵奢为赵将,因功封马服君。马服是山名,在邯郸的西北。赵奢的子孙可能先以“马服”为姓,后简化为马。如果不加以区分,就说马姓来源于图腾马,这是以偏盖全的。

如何给姓下一个定义,古人曾作过很多的解释。

人们从姓的字形着手,发现在金文中,“姓”字由“人”、“生”组合而成。许慎《说文解字》解释:“姓,人所生也。”东汉刘熙的《释名》说:“女生为姓,谓子也。”清朝王念孙进一步疏证:“姓者,生也,子孙之通称也。”

上述引证有共同之处,即“以女生为姓”,都说明姓的含义最早与女性生子有关。也就是说,一个人生而有姓,同一血统的子孙同姓。在后代的繁衍过程中,为了把从同一个老祖母传下来的人加以区别,于是便产生了姓。这就是文字学告诉人们的“姓”字的意义。

人们现在从西周青铜器上的铭文中所看到的最早的古姓,几乎都有一个“女”字偏旁,如姬、姜、姒、姚等等。

姓是图腾也好,或是女性生子也好,必须具体到某一个姓加以考证。

说到姓,就很容易联想到氏。现在看来,姓和氏似乎是相同的,没有什么区别。人们司空见惯的“以姓氏笔画为序”,就是按姓的笔画多少来排列先后。可见姓就是氏,氏就是姓。但在古代,姓与氏并不完全是一回事。“氏”是象形字,甲骨文和金文中都有这个字,写法也基本一致。许慎认为这个字像山岸崩塌之形,“氏崩声闻数百里”。

清朝人朱骏声不赞成这一说法,他认为氏字的本义应为植物的根。弯曲的根叫氏,直形的根叫氐。林义光也指出,氏字“不象山岸胁之形,本义当为根柢。姓氏之氏,亦由根柢之义引申”。人有姓氏,正如树有根本。

上古时代的姓和氏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简单地说,姓是大宗的族号,表示一个人的血统来源;氏是由大宗分出去的支系小宗的族号,是姓的分支和发展。也就是说,一个人的姓是指他的血统来源而言的,氏则是指他子孙的血统来源而言的。

当时对姓氏的区分,其一是为了更好地选择嫁娶之家。大约从旧石器时代晚期,人们开始认识到同姓婚配不仅有悖人伦,还会对后代的素质造成不良的后果。

先秦时期有很多诸侯、卿大夫都是同姓,如齐国的崔氏与东郭氏都是姜姓。齐庄公时的权臣崔杼要娶东郭偃的姐姐,尽管东郭偃是崔杼的下属,但他还是以“男女辨姓”的通婚古制为由,婉言拒绝了崔杼。

其二在于严格男女之别。在周代,“同姓不婚”的礼制实行得很严格。因此,确定婚姻关系之前,“男女辨姓”成为必要的程序。

当时,人们常将姓加在女子的称谓里,“妇人称国及姓”,与此形成对比的则是“男人称氏”。宋代学者郑樵说得很清楚:“三代之前,姓氏分而为二,男子称氏,妇人称姓。”

其三是为了区别贵贱。从周代起的一段历史时期,只有贵族才有姓氏,平民是没有姓氏的。在当时,“百姓”的含义并非指一般民众,而是指贵族,与今天讲的平头百姓不是一回事。

如周代,天子分封有德的人为诸侯,根据他们始祖的起源赐姓,再赏赐土地、人民作为封地而命氏。《左传·隐公八年》记载:“天子建德,因生以赐姓,胙之土而命之氏。”

周王室本为姬姓,被分封的各国诸侯与周天子同为姬姓后代。但他们各自的封国的名称,如鲁、晋、郑、吴、蔡、魏等等,又成为自己及其后代的氏。

到了春秋末年,由于礼崩乐坏和战乱的影响,姓与氏之间的界限慢慢变得模糊不清,出现了姓氏走向统一的势头。

秦朝统一天下后,“废封建,虽公族亦无议贵之律,匹夫编户,知有氏不知有姓久矣”。此后,人们有时称姓,有时称氏,有时姓氏并称,不再像以前那样界限分明。

几千年过去了,姓与氏的概念及内涵都发生了变化,甚至是质的变化。即使到了现代,姓氏合一,姓有了明确的概念,氏依旧表现出它的复杂性和特殊性。

氏有时与姓完全相同,比如旧俗中“张氏兄弟”和“李氏昆仲”,都是姓张的兄弟和姓李的兄弟之意。

氏有时放在已婚妇女的姓后。在当时的婚姻制度下,经常出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首先是在本身的父姓前加夫姓,表示已属夫族的一员,然后在父姓之后加“氏”,表明自身原属的家族。至于本名,就完全被忽略了。如赵王氏,就表示夫姓赵,父姓王,后加“氏”就是表示已嫁入赵家,原为王家的女人的意思。

氏有时也用在表示亲属关系字的后边,用来称呼自己的亲属,如舅氏(母舅)、母氏等。有时它又表示对名家、专家、学者的称呼,如清代文字训诂学家、经学家段玉裁,被称为段氏。

由此可见,氏在古今社会中的忽贬忽尊,是不同时期社会形态变化的反映和遗迹。

中国历史源远流长,但不论古今,人的姓名大体都是由姓氏和名字组合而成的。由于姓氏关系着一个人的祖先和血统,对名字有着制约和规定性的作用和意义,因此一个人只有把自己所在人群的标志“姓”与自己的标志“名”结合在一起,才能充分而准确地表达自己。

从这个角度上说,姓乃名之魂,因此姓氏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并且由此产生了许多厚重而丰富的文化内涵,这确实值得人们研究和玩味。

■ 名,固定身份的标志

古今中外,无论男女老幼,贵贱尊卑,莫不有名。名之于人,生而具之,如影随形,相伴终生,荣辱与共,实在是再密切不过的了。

那么,人名是怎样产生的?又是怎样演进和发展的?其文化意蕴绚丽多彩,十分丰富,回溯起来颇有意味。

远古时代,祖先过着群居生活,靠采集和狩猎来维持生存,他们的生活十分原始,还不需要用姓名来区分彼此。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口的增多,为了把某一群人与另一群人区分开来,便出现了某一群人共有的标志,即所说的姓。在一群人中间,为了相互区分,就出现了只属于个人的标志,这种标志就是名。

那时,在社会交往中,无论哪一群人,在自己内部只用名便可以彼此区分。若与另一群人交往,只称名便不能表明自己的身份了,只有把自己所在人群的标志——姓与自己的标志——名结合在一起,才能将自己从不同的人群中区分开来。

关于名字的起源,从汉字“名”字本身也可以推知其最初含义。这一汉字由“夕”和“口”两部分组成。对此,《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名,自命也,从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见,故以口自名。

意思是说,在早期的社会交往中,人们白天相见,可能通过形体、面貌、声音相互识别。到了晚上,相互看不清楚,就只能通过互报名字来区分了。

可见,人名的产生是社会交往的需要,它最本质的作用,就是在社交中便于彼此区别。

我国最早拥有自己固定名字的人,可能是那些传说中氏族社会的首领,或在部族战争中出现的英雄。但这些人名,严格说来是族名、公名,而不是人名、私名。

之后,人名开始表明一定的特点,《礼记·祭法》中说:“黄帝正名百物。”这时,名实才有了一定的相符性,如有巢氏、燧人氏、伏羲氏、烈山氏、轩辕氏等,大多反映了一定的历史事实。

文字出现以后,原由口头表达的人名也进化到文字阶段。在目前已经发现的一些原始社会的陶器中,上面都刻画有一两个符号。据考证,这些符号多与早期的人名有关。

我国有确切文字记载的历史是从殷商开始的,那时,文字大量出现并趋于定型,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人名。在商代的甲骨卜辞中,不仅有“名”这个汉字,而且还有“示壬”、“中丁”、“外丙”、“小乙”等人名。这些,都是我国最早见于文字记载的名字。

殷商的人名主要有两类,一是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王,均以天干之字为名;二是从事占卜吉凶的贞人,均为一字的单名,如争、行、韦、大、宾等。

从周代起,首先是氏和名连称。姓氏合一后,姓和名连称便成为全社会的习惯。姓加名的姓名模式自秦汉以来一直延续至今,且男女取名的基本模式大致相同。

我国人名远在上古时期,就已经形成单名和双名并行的格局,一直延续到今天。与姓氏相比,名的格局更加稳定。取单名还是取双名,因时代而异。

从周代到两汉,由于姓或氏与名连称,人们习惯起单名。这时起单名的习惯,主要基于两个因素的考虑:一是求偶心理,人们从来都认为偶数吉利;二是便于使用,即好叫、好识、好记。而且,当时人口不多,取单名不会有很多重名。

两汉以后,双名的增长势头很猛。唐宋以后,双名的比例继续攀升,很快就占了绝对优势。历史上双名大量涌现,与范字的使用密切相关。范字对于理顺整个家族的谱系关系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由家族的先祖为后代规定范字,使属于这个家族系统的每个成员一出生就得按辈分对字入座。

汉代以后,大都取双名并让其中的一个字相同,作为表示同辈人的范字。这种范字最初使用于家庭,慢慢发展至家族。

我国宗法社会十分重视血亲关系,无论帝王将相还是平民百姓,从生到死都要受到家族的制约。男子死后,其名要载入家谱或族谱。由于家族范字完全适应了以族权为支柱的中国宗法社会的需要,必然受到统治者和社会各阶层的广泛重视与青睐。

到宋代,家族范字达到了比较完美的地步,特别是统治者对家族范字的制定有更为严格的要求。带有家族范字的名,通常又称谱名。谱名是人的正式名称,历来为人们所重视,但只是针对男子而言。因为我国的宗谱只是男子的谱系,女子只是作为丈夫的陪衬出现在宗谱里。

在一个大家族里,儿子往往随家族范字,女儿则另取家族范字。如贾宝玉、贾琏、贾琮、贾珩、贾琛、贾琼,每个人名里均含“玉”字,使用的是局部范字(即字的某个部首或构件);贾宝玉的姊妹则与“玉”字无关,均范“春”字,分别是贾元春、贾迎春、贾探春和贾惜春。

在等级森严的宗法社会里,父母之命对于子女来说,具有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既然取名的权力归父母,那么名自然就处于十分特殊的地位。

现代人的名字比较自由,除了对长辈不便直呼其名外,其他场合并没有多少禁忌,既可称全名,也可单称名。

总之,人名是在人类社会处于原始时期出现的一种文化现象,它的起源和发展经历了一个由不完善到完善的过程。最早,它是人们随意用来区分彼此的称号,以后又演变为固定身份的标志,在文字出现以后又以文字形式记载下来。从它产生的那天起,名就已显示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人类应该感谢人名,它不仅为人类保存着文化,再现着历史,也在推动着人类历史和文化的发展。在通向未来的漫长岁月里,人名与人类生活的关系将更加密切,每个人名的使用频率都将大大超过以往的任何时代。

在当代,人名的作用不仅不会被削弱,而且将得到进一步加强。从这个意义上说,人名的好坏、美丑势必会给人们的生活带来各种影响。因而,在当代社会中,取个好名字更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

■ 字,古代成人的正式称谓

今天的中国人,习惯一姓一名,但在古代,人们的姓名没有这么简单。通常的情况下,除了姓和名以外,还有字、号等。

人们常说的名字,在古代包括姓、名、字三个部分,三者各有各的功能和作用,是三个独立而又相互依存的整体。

古人刚生下不久就有了名,长大以后要取字,两者相连,通称名字。关于二者的作用,《颜氏家训》中说:“古者名以正体,字以表德。”意思是说,名是用来区分彼此的,字则是表示德行的。二者性质不同,用途也不一样。

取字始于西周初年,助周武王灭商的大军事家姜尚,世称姜太公,传说他是姜姓部族族长,字望,一说字子牙,他是第一个取字的名人。

一般来说,古时候,名是阶段性的称呼,小时候称小名,大了叫大名。古制中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时,表示其已经成人,将要正式参加社会交往,就要在“名”之后,再加“字”。

在周代,取字还和财产地位有关,取字是贵族家庭和知识分子阶层的事,穷困无依、目不识丁的平头百姓对此是不热心的。

贵族男子字的前面常常加“伯、仲、叔、季”表排行,字的后面缀以“父”、“甫”表性别,并美化其名,成为字的一个部分。如屈原的父亲伯庸,他的完整称呼是屈伯庸父,其中屈是姓氏,伯是排行,庸是字,父是男子的美称。还有如伯禽父、仲山甫、仲尼父和叔兴父等。

周代贵族女子字的前面加姓,姓的前面加“孟(伯)仲、叔、季”表排行,字的后面加“母”、“女”表性别,也成为字的一部分。如孟妊车母、中(仲)姞义母等。

古代普通人家的男女是不用排行和性别取字的。排行(表长幼贵贱)与性别(表尊卑)都与财产和地位有关。

此外,有地位有学问的人,常常在字的前后加上表敬称的“子”。春秋时政治家公孙侨,亦名公孙成子,为郑国贵族,取字子产,又字子美,其父是郑国大司马,字子国。

有了字,名就成了应该避讳的东西,相称时也只能称字而不称名。简言之,名是在家庭内叫的,字是外人叫的,人际交往称字而不称名,称人之字就是敬其名。

名与字在多数情况下,共同构成一个人的代号,尽管用途不尽相同,二者之间还是有联系的。古人大多因名取字,名与字内容毫不相干的情况几乎见不到。

三国时的名将张飞,字翼德,“飞”是名,“翼德”则是对“飞”的解释,因为“飞”就是“翼之德”(翅膀扇动而造就的功德)。

唐代大诗人白居易,字乐天,名与字之间也有联系,“居易”是因,“乐天”是果。只有居处安宁,才能知命而乐天。

有些人在取字时注重效法古人,取字士则、思贤、师亮等;有些人则寄托对当事人的厚望,取字温叟(长寿不夭折)、永全等等,无不含有深刻的意义。

也有些人根据自己的心愿随意取字,实际上另取一名,随意性很强。北宋画家米芾的长子米友仁,人称“小米”,他原名“伊”,小名叫“寅哥”,又名“鳌儿”。

大诗人黄庭坚(米芾的好友)戏称米友仁为“虎儿”,还赠以古印并诗:“我有元晖古印章……教字元晖继阿章(米芾的名)。”米友仁便索性摘其诗中之词,取字元晖。

取字原属贵族阶层的特权,后来扩展为知识分子阶层的事,而一般下层还不得染指,宋代曾有明令,不准下层社会的人取字。

到明清时代,情况大为改观,三教九流,官僚百姓,几乎人人有字。尽管一般平民取字遭到了文人士大夫的嘲讽和抨击,但取字的习俗还是普遍地推广开来。

值得注意的是,秦汉时,历史上的一些才女也有自己的字,如西汉王嫱字昭君;东汉班昭字惠班、蔡琰字文姬;前秦苏蕙字若兰;唐代薛涛字洪度、裴淑字柔之、鱼玄机字幼微;宋代谢金莲字素秋;元代曹妙清字比玉等。

不过,女性有字,也只限于贵族或上层女子的事。当女子成年,可许配人家时,把垂发挽在头顶,用笄别住,同时给她取字。这一礼制,在秦汉以后并没有承袭下来。一般女性自幼至成年,就只有一个小名,也称闺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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