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仙席一战,果然厉害,连这观星台的老板都震动了。远远的那观月楼之上,他瞅着那遥相望的观星台,身边站着几位妙龄的少女,摇着巨大的绸缎扇子,为他扇风。
他淡定,不动如山,为人低调,几乎不与人来往,可这云省之事,就没有什么逃得出他的耳目。准确而言,他是身披黄马褂的贵人,有黄马褂,见人不死,有先斩后奏之权柄。
之所以称为之天仙席一战,则是因为季悟明视之为战。
丁老三和秋老四上来了。
“季大公子,你在心性上败了。”秋老四毫不客气的说道:“如果不是战,我们不会来。如果我们来了,这战你就得打好。虽然你季大少爷是我云省第一,可你不把别人放在眼中,就是骄兵自败。”
季悟明脸色一沉,不是发彪,而是谦虚受教的表情,“受教了。”
原来这便是战,言,行,举,止,心,性,为,全部都是战。高人比的东西,的确有些让人难以捉摸。
一百零八道菜,两人每样菜都小试了一口,就比了一百零八次,结果是平局。季悟明发了彪认了真,就的确是非同小可,可他竟然未胜,不禁让他略有怒意。他最恨失败,在他的眼中,平局就是一场惨败。他可以接受失败一般的惨胜结局,可绝不愿意得到一个这样的结果。
丁老三和秋老四站了起来,离去。这战打完了,他们就走了,没有多说一个字。
只是在他们转过弯,无人时,两人小小的说了一段话。
“谁胜?”
“段峰。”
“季悟明让了一局先手。”
“可段峰又还了一次后手。第一局季悟明全力争胜,也未必会赢。所以是段峰胜。”
段峰给季悟明倒了一杯酒。这酒本是柳飞絮来倒,可他抢过壶。
“我不接受平局。”
“那便再战。”
“这局是我定的,下局你来。文武酒色四道,你自选一样。”
此话听得柳飞絮手不禁一抖,指甲一掐,硬生生的在掌心里掐出了四个血痕。
天下,除了万人敌季悟明,谁可以骄傲到这样的境地?
在他的眼中,女人再美,也不过玩物。是他手中的一朵珠花而已。没意思了,可以扔,可以赠人,可以请敌一会,作请帖。纵横沙场,与刀剑为伍才是男人的圣地。死当马革裹尸还便是这季悟明的理想。反正这些妾也是从别人那抢来的老婆,要不要他是无所谓的。
他变态,他偏执,他疯狂……莫名的,季悟明让段峰想起了穿越前的一个人,一个名叫卡梅隆的男人说出的上帝偏爱偏执狂这样一句话。世界是偏执狂创造的,这大概是真的。不想被这世界改变,那我们就试着改变世界吧!生或死,全或无,创造或毁灭,这就是我们所要得!世界偏爱偏执狂,所以少部分成了伟人;但上帝恨他们,所以大部分被毁灭,或被改造同化,或进入了疯人院。
季悟明是个疯子,但是这个时代没有疯人院,所以他有着成功的机遇。与这样的男人为敌,不禁让段峰觉得有点骇然。同等条件下,高手往往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打不过疯子,这是一个真理。
既然疯狂的时代已经来到,那么便让疯成为一种时尚,一个相信背水一战,战者成雄的疯子,依靠力量***活着的男人。
或许会因为迷恋上了快意恩仇的无形不可捉摸,而更加锐利和准确的事实告诉我,生为战雄,死为鬼才的霸者,才会在短短时间里,把这场比试,演译得如此华丽精致,那么多色彩鲜明的味道和勾心斗角,够迷离,够散乱。
渗着一股被磨砂霜浸透的寒气,如他的名字,季捂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