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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天弃遗孤

黄巾之乱爆发五年前,也就是汉灵帝光和元年。

在荆州南阳郡附近的一条道路上,一驾马车辘辘而过,车里是一家四口人,一对夫妇带着他们两个孩子,准备前往豫州。这一家子姓叶,男人叫叶循,妻子叶陆氏,两个儿子,长子叶爽十二岁,次子叶放仅七岁,江东会稽郡乌伤县人氏。

叶循是个读书人,本来在会稽做个掌管文书的小官吏,后经长官推荐,远调去京城附近的豫州任职,因此才举家迁徙。妻子贤惠,相夫教子,两个儿子都十分聪颖,特别是叶放,从小就表现出色,学习能力很强,不论在读书还是其他方面,深得父亲喜爱。

只是叶放这小子也颇为顽劣,有时候背着父母就变个样,很有纨绔子弟的潜质。他大哥叶爽就经常被忽悠着帮这个弟弟瞒住父亲一些不好的事来。说起来叶放从小就是纯真与狡诈并存的那么一个人。

这一日叶放一家已经到了南阳,准备在天黑之前赶到宛城好住宿,催着车夫驾车前行。叶放安静的坐在车内,靠着母亲的怀抱,其实是在发呆,老远一路而来,再有兴致,也被消耗的差不多了,无聊加点疲累,不如就这样发着呆,等到了城里就可以吃饭了,哥哥叶爽则和父亲聊着天。叶放虽然只有七岁,但身材却与十二岁的兄长相差无几,比一般同龄的人要高大许多。

天色已经开始昏沉了,看路旁景物都不甚清楚。这时,道路上三三两两还有一些其他行人,多数是赶着天黑前进城的人,周围尽是大山和密林,道路穿越其间。

叶放正昏昏沉沉之时,突闻车外一片嘈杂吵闹,还伴随着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好像是有一群人骑着马奔过来的声音。叶循正想出去查看是何状况,车夫却已伸头进来,神色颇为惊慌,颤声说道:“官家,不…不好啦!强盗,强盗!快跑吧…”说完就再顾不得叶循反应,就弃车而跑。

叶循心里“咯噔”一下,强盗?忙探头出去察看,眼见周围行人都纷纷四散在奔逃,前方正有一队人马,约摸十数人,个个凶悍无比,手执利器,其中几人叫喊着喝令奔跑的人群,有骑马追赶上的被一下挥刀砍倒在地,还有的直接用马撞翻踏过,残忍至极。一下子这条道上哀嚎一片,哭喊声四起,天色昏暗,乱成一团。

叶循吓得胆战心惊,忙拉起儿子叶爽,唤上妻子抱起叶放下车奔逃,但被跑过来的几个人一冲,与妻子分散了开来。叶放还没对刚才这一阵剧变缓过神来,被母亲抱着奔跑,一个不小心,母亲摔倒在地,叶放顺势跌了出去,滚入到一边茂密草丛,不料草丛里却又个大洞,直接掉了下去,一个狗啃泥,更倒霉的是,正好啃在泥地里一块突出的石头上,痛的他龇牙咧嘴,嗷嗷大叫,一摸,满是血,门牙也崩掉个角。

此刻叫喊声一片,叶放明白是怎么一回事了,虽然痛的眼泪哗哗冒,却出奇的没有哭喊,刚才那一阵剧痛反而让他脑子激灵了,想起刚才摔倒的母亲,还有父亲和哥哥,他马上爬起来,扒开有点高大茂密的杂草,朝外走去。正当他要探头出去时,一个事物从天而降,砸在他脑袋上,落在怀里,一阵粘稠的液体粘在他额上,顺着脸留下。叶放伸手一抹,是血,又有些白的东西,低头一看,呀妈哟,是半个人头,被刀劈掉,是嘴以上的那半个,叶放一阵剧烈的恶心,呕吐了起来。

叶放扔开人头,拨开草丛往外看去,正好对上趴在地上母亲寻找的眼神,刚要喊,突然母亲急使眼色,摇头示意他不要出声,明显是要他躲藏起来。叶放一下子着急起来,哭着就要出去到娘亲的身边。母亲也哭了,但还是死命地摇头,用神情告诉叶放,赶快逃走。

叶放见此再忍不住哭出声来,母亲急了,怕强盗听到儿子哭声,下定决心,站起身来,大声哭喊着,另一方面,用神情跟动作拼命示意着让儿子别哭赶快逃走。

这一下,就有一个强盗注意到了她,拍马往这边过来,见到是个美貌妇人,贼心顿起,哈哈淫笑着想拖她上马。

见到母亲受辱挣扎,叶放心里冒出火来,正要不自量力地冲出去,突然间到一个身影快速地扑向那强盗,硬生生把他从马上撞落在地,纠缠在一起。这个人影正是叶放的父亲叶循,只见他血红着双眼,用手死掐强盗的脖子,嘴里喊着让一旁的妻子赶快跑走。叶循一介书生,哪敌的过强盗,不一会就被推开,强盗站起来,一脚踏住叶循,拿起刀来就往下捅。

叶陆氏见丈夫命危,不顾一切扑上前去,压在丈夫身上,利刃破体的声音响起,刀穿透过叶陆氏,刺入了叶循的身体,一声惨叫一声闷哼。不远处草丛里的叶放一时呆住,怔怔望着母亲惨叫之后趴在父亲身上再也不动一下,脑子里一片空白。

叶循还没有立刻毙命,强盗将刀抽离,他突然奋起,抓住那强盗一条腿,疯狂用牙撕咬了起来。强盗不想此人还没死,被咬的剧痛,暴怒异常,大喊一声,一把抓住叶循的头发,将他抬了起来,看着他满脸血污的脸,狰狞地骂了几句,又按往地上,将他按在其妻子尸体上,拿刀疯狂地砍了起来。

这时的叶放,受了如此剧烈的刺激,心智一时缺失,傻了一般呆在那里,眼看着父母的身体最后变得血肉模糊一团,他是哭也哭不出来,只感觉心一下子被掏空了一般。那强盗见刀下两人早已死透,便不再理会,翻身上马,去往其他人那里。

叶放此刻回过神来,心中大痛,不知道该怎么办了,突然想起还有哥哥呢,怎么不见了哥哥?放眼去寻找哥哥叶爽,天色昏暗,根本看不清楚事物,只听闻到哭喊声逐渐少去,过了一会儿,几乎再没有哭声,那些强盗已经把百姓杀尽了,想来哥哥多半也凶多吉少了,一时之间叶放感到一阵恍惚,头晕目眩,差点就当场晕过去。

强盗杀光百姓,一部分就开始收拾物品,其中一个像是领头的,身材高大,蒙着脸,但露出的一双眼睛阴鸷狠毒,扫过四周,突然吩咐另外几个人去搜查一下四周,看看还有没有躲藏起来的。

叶放清楚听到了强盗头子的话,这人说话声音沙哑难听,像是把喉咙撕裂着憋出话来一样。见到有人已经往四处开始搜寻,心里一惊,其中一人向他藏身这边草丛走来,大感害怕,但也悄悄缩回身,轻轻钻往草丛深处。钻到刚才掉下的大坑时,叶放趴了下来开始爬行,他不敢动作太大怕引起强盗注意,心里感觉到草丛外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心跳剧烈地加速。还好他一个孩童,加上天色已黑,怎么也不容易被注意到,渐渐的,已经爬了很远,叶放回抬起头张望,看到背后的那片草丛哗哗地被翻动,出了一身冷汗,心里蚂蚁咬一样的感觉,慌忙又往前爬钻。

不知道爬了多久,全身被杂草割划了数不清的伤口,已经听不到后面的声音了,叶放停了下来。他抬起身来,发现四周都是茂密的植物,自己埋身其中,离刚才那恐怖的地方好像挺远了。叶放却不敢作停留,站起来矮着身以更快的速度往前钻跑。

又不知道过了多久,叶放跑进了一片茂密的丛林,突然一个打滑,滚下山坡,直往小树草丛里窜去,最后后脑磕到地里突出的一块石头,眼前一黑,就那样昏了过去。

等到他醒来,四周是一片漆黑。

叶放还躺在那,伸手去摸旁边,都是些草木,离脑袋不远可以摸到一个大石块,刚才定时撞到了这个才昏过去,真是倒霉,之前磕破了门牙,如今竟然又撞晕。叶放感觉全身都像是散了架一般,到处都痛,身上不知道有多少地方受了伤,现在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脑海里开始浮现父母亲惨死的景象,叶放再也忍耐不住,放声大哭起来,也不管现在在哪会不会有人听到了。小小年纪,就遭遇这样悲惨的事情,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感受,小叶放撕心裂肺地痛哭,眼泪把眼睛蒙得一塌糊涂。哭到再也哭不出来了,叶放躺在那,透过稀疏草木树叶怔怔地望着夜空,心里比之前憋着的时候好了许多,也感到强烈的疲劳,闭上眼睛就那样昏睡了过去。

叶放再醒来的时候,天已经亮了,他站起身来,发现自己身处一片茂密山林之中,而且根本分不清东西南北,从哪方向来的都搞不明白了。他低头看了看自己,全身衣服破烂,身上到处都是伤痕,稍有动作就疼痛难当。

接下来该怎么办?去哪呢?叶放开始担忧起眼前的状况来。他想回去父母死的地方,看看是什么样的情景了,家人的尸体还在不在,不能让死去的父母兄长就那样烂在路边。可是,现在的他连方向也分布清楚了,走不走的出这片密林都是个问题,更别说会到之前来的那个地方。

叶放最终选定一个方向开始寻找出路,走了很久却发现一条小溪,记得昨晚跑的时候没遇到过小溪,那应该是走错方向了。他喝了几口水,肚子却饿的咕咕叫起来,四处看了看,根本没有可以果腹的东西,无奈,只能继续走。

小叶放这回学聪明了,沿着小溪往下游走,先走出这片山林才是首要的,不然非饿死在这里不可。当时正值九月入秋,山里到了晚上会非常冷,叶放必须在天黑之前走出去,否则不饿死也会冻死在这里。

不知道走了多久,看日头都已经偏西了,叶放翻过一座山,终于在前方看到了平原和村落,心里那个惊喜,刚才都还快要累倒,现在不知哪来的力量,撒开腿就往山下跑去,踉踉跄跄的,几乎是摔着滚下山去。

等到他来到最近的那个村庄时,再也支持不住,就那样躺倒在村口,过了一会儿,来了几个村民,发现他这个孩子,把他抱到了一户人家。这一家的主人是个年长的老人,估计是这个村子的村长。

叶放干涩着声音,向老人大致讲了自己遇到了强盗流亡到这里的经过。老人姓陈,这村子叫陈家村,给叶放弄了点吃的就让他先休息好再说。

经过几天的调养,叶放终于恢复的差不多了,这过程中,叶放知道自己现在是在新野县的辖地里,再往南就是新野县城。陈老村长对这个只有七岁的孩子感到很惊异,竟然有这样的毅力坚持到了这里。

“叶小公子,依老夫之见,你父母兄长的尸体都已经难以寻觅,如今你只身一人,不如就留在我们陈家村,住在老夫家里,我们村里的人都可以照料你。”陈老村长和蔼地对小叶放说道。

叶放心里非常感激老人,但还是决定离开,他跪了下来,对老人磕了几个响头,泪道:“多谢陈爷爷和村里叔伯大娘们的救命之恩,如今我家破人亡,孤身一人,遭上天所弃,不想再留下来打扰你们,就此别过了。”

“唉,你这孩子,如此倔强,小小年纪,能去哪呢,当今天下不太平,哪里都有乱子,官府都不管百姓死活了,你流浪在外,如何能过日子?”陈老村长见叶放不愿留下来,有点急了,这小孩子一个,出去了怎么能照顾自己。

“谢过爷爷了,可是我已经决定要走,希望您答应我,已经给你们添了不少麻烦了。”叶放还是坚决要离开。

陈老村长见劝不住这孩子,最后也只得答应了,临行前,村子里的人都来送他,还给他准备了一些衣物和吃的,还有少些钱。众人不舍地站在村口,看着这个只有七岁的孩子倔强的身影渐行渐远。

叶放来到了最近的新野县城,他记得之前和家人曾经路过这里,还在城中留宿过一宿。因为是早晨开城门的时候随着郊外入城的一大群人,十分拥挤,一个不小心,叶放身上的包裹不知道被谁给划破了道口子,东西竟然全部被偷走了,等到进了城,叶放才发现包裹空了,想回头再找,哪还找的到什么。

没有了吃的穿的,连那一点钱也没了,叶放这下子不知道怎么是好了,果然外面很乱,才七岁的孩子,亲身感受到社会的无奈,如何应付的来?

倒霉的时候都会赶上肚子饿,小叶放听到自己肚子咕咕在叫了。见到路边有卖包子的小贩,叶放踌躇了良久,走上前去,怯声向那卖包子的人说道:“大叔,我一个人进城,被偷光了东西,现在身上什么都没有,可是我很饿,您能不能好心施舍个包子给我吃?“

卖包子的人看了一眼叶放,见他说的不像有假,也很同情,拿起两个包子塞给叶放,说道:“小子,看你应该是外地来的,怎么一个人流落至此,父母亲呢?”

叶放接过包子就蹲在地上大口吃起来,边吃边开口道谢,一听问起他父母,心里就一酸,眼泪在眼眶里打起转来,把包子狠狠地往嘴里塞,吃完一个包子,他开口道:“我父母都已经死了,只剩我一个人,我流浪到这里,刚才进城的时候,所有的东西都被人偷了,现在什么都没有。”

“唉…”卖包子的大叔叹了口气,“像你这样的孩子,其实城里还有一些,都是些无父无母的孤儿,都跟你这般年纪吧。”

“那他们都怎么过日子?”叶放好奇地问道。

“能这么过,小乞丐呗,就在城东那头,就见得着那些小子,话说他们还有个领头的,十多岁模样,其他的都喊他作大哥。”

“哦。”叶放心里有了计较了。

眼下最重要的是先能在这座城里过下去,不至于饿死,没有办法只能加入到那群乞丐娃儿中去,都是流浪的孤儿,就算靠乞讨为生,也要活下去。叶放决心已定,就去往城东,找那个带头大哥去了。

新野是个小县城,走到城东也用不了多少时间,叶放果然找到了那一群小乞丐,有十来个人,年纪看起来都七八九岁,只有一个人身材稍微高大,虽然穿的破烂,但一脸的凛然气息,跟其他人那些孩子一比就觉得不一般,应该就是那个带头的大哥。叶放有点紧张,停留了许久,鼓起勇气走上前去。

“大哥,我是刚流落到新野的,进城的时候还被偷光了东西,现在一无所有,听人说你是大哥,能不能…我能不能跟你们一起?”叶放试探着问那带头的少年。

那少年打量了叶放好久,问道:“你叫什么,怎么流落到的新野?”

“我叫叶放,和父母兄长前段日子去豫州的路上遇到强盗,他们都被杀了,就剩我一个逃走,成了孤儿。后来逃到一个村子,被村子里的人所救,如今是孤身一人来到新野,刚进城就遇到了盗贼,现在无所依附。”

那少年听完,咧开嘴笑了笑说道:“我叫周奉,是新野本地人氏,你知道我们是干什么的吗?”

“知道,要饭的。”叶放实话直说。

周奉又笑了,问道:“那你呢?”

叶放毫不犹豫地回答:“我也是要饭的。”

“哈哈,”周奉一把拉过叶放,搂住他肩膀道:“兄弟,以后我们就是自己人了,你放心,虽然咱是做乞丐的,但我们也会互相照料,这里都是一群孤儿,无父无母,大家都是好兄弟。”其他人这时也围上来,高兴地与叶放打招呼。

叶放心里有点感动,主动认了周奉作义兄,就跟着他们一起上街行乞,一天下来好歹还吃了个饱,跟大家也混的熟了。

傍晚,众人回到城东的一处破房子内,这里是他们暂时的栖身之所。叶放闲下来了,开始跟周奉攀谈了起来,问及为何他这个新野本地人会沦落到当小乞丐时,周奉的神情一下子黯淡了下来,原来,这其中还有一个故事。

一年以前,周奉还是新野城西一户寻常百姓家的孩子,城西有个姓杜的大财主,看中了周家的房子,想要花钱买下来,这周氏祖宅,周家当然不肯变卖了。不想,这杜老爷见明的不行便来暗的,买通了一伙强盗,在一天夜里冲入周家,杀害了周氏夫妇,当时十二岁的周奉也被强盗砍了一刀,却幸存了下来,但全家只剩他一人。此时,杜老爷勾结了官府,强占了周家的房子,周奉反而被迫流落到街头,从此过上了乞讨生活。城西有他的大仇人杜老爷,哪有他容身之所,只好跑到城东来混日子,结识了这一群同病相怜的孤儿,便结伴行乞,更成了他们的头子。

叶放听闻周奉父母也是被强盗所杀,内心引起强烈的共鸣,像是找到了另一个自己一般,替周奉感到愤恨不已。周奉却反过来笑着安慰叶放,说道:“兄弟替我难过,我很感激,我知道你的父母兄长也是被强盗所害,你一定能体会到那种感觉。我们周家这个仇,我是迟早要报的,罪首就是那恶毒的杜老爷,狗杂种,我一定会让他们十倍偿还。”周奉说至此眼中利芒闪烁,那是仇恨的火焰,叶放感同身受,在他心里也有这么一颗仇恨的种子。

叶放走到夜空之下,抬头望天,心中默念道:老天爷,你抛弃了我。我发誓,我会靠自己的本事来活在这个世上,一定会活下去给你看!想着,叶放竟然露出一个让人难以捉摸的笑容,一个七岁的孩子不应有的笑容。

周奉看着眼前那个比自己还小六岁的人,突然感觉到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一种说不出的气势,心想这小子日后长大定然不是寻常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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