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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下雨了

这个夜晚谭凯歌过得很舒服,布置了同样的三道防线之后,他把狼皮褥子垫在白天已经熄灭的篝火堆上。木炭灰已经被他用树叶扫去了,经过火焰灼烤的地面很干燥,铺上狼皮之后,睡得很暖和。

感受着昔日伙伴的气息,座狼二狗子安静地俯卧在谭凯歌的身边。

因为今天白天没有什么很大的运动量,谭凯歌并不是很疲倦。他守着火堆一直到半夜。期间,二狗子在他的命令下进入了睡眠。因为只需要养活谭凯歌和自己,它的工作量也并不大。所以,它放心地睡去。

看着温暖的篝火,谭凯歌开始考虑起自己的未来。

不管自己是不是还在地球上,但是有一条却可以肯定,这里是人迹罕至的原始山林。要想生存下去,就要做好长期独自生活的打算。

现在,温饱问题解决了,下一个最迫切的问题就是找一个安全的藏身之处,总不能长期在旷野里睡觉吧,不谈随时可能会被猛兽袭击,如果下雨下雪怎么办?

还有一个就是蔬菜和食盐的问题。人长期不吃蔬菜,就会得败血症,长期不吃盐,就会肌肉慢慢萎缩,精神不振。

蔬菜的问题好解决,这么大的原始山林,想要找到可以食用的蔬菜水果并不是什么难事,盐的问题却一时难以解决。不过,车到山前必有路,这盐的问题以后总会解决的。

至于怎么走出山林,找到文明世界的事,这是以后的计划,现在最迫切的就是找一个安全的藏身之所,再就是蔬菜和食盐的问题,等这些问题解决了,再考虑其它。

后半夜的时候,二狗子醒来,它站起身,抖抖皮毛,精神抖擞地开始围绕着营地巡逻。

谭凯歌倒头就睡,把自己的后背交给战友,这是部队的训练之一,部队里是不需要独行侠的。莫名地,他忽然感觉这头大狗已经成为了自己的战友了。

不一会,鼾声大起,震耳欲聋。

第二天一早,谭凯歌就骑着座狼,开始寻找栖身之地,同时,也正式开始熟悉这片原始密林。座狼的机动能力,即使是在这地形复杂无比的密林之中,也要超过最快的战马。二狗子背着谭凯歌,半天之内,就探索了方圆五十多公里的地区。

这是一片真正的蛮荒之地,除了树木,岩石,悬崖,动物等等,就是没有一点人类活动痕迹。

随着他们的不断深入,各种奇怪的野兽一一展现在谭凯歌的面前。

站在一块巨岩上,谭凯歌正观赏着两头强悍的魔兽正在搏斗。一头直立时身高三米左右的巨熊,正在同一头身材小巧的花斑豹展开生死战斗。

巨熊足有普通的黑熊两只那么大,皮毛是灰白色的,仔细一看,竟然是覆盖着的一层石质铠甲。花斑豹几次进攻,利爪抓中巨熊,却只是抓下一些石屑。而这几次的冒险进攻,自己却差点被巨熊的巨掌拍中。

终于,花斑豹意识到这是一场不可能胜利的战斗。嗖地一声,它纵身跃起,窜上附近的一棵大树。

巨熊不会爬树,只有站在树下大声嘶吼。

花斑豹没有撤走,而是准备另外一种攻击手段。一团团电光在它美丽的皮毛上闪烁,这些噼啪作响的电光,就像皮毛之间的摩擦产生的静电一样。

电光迅速向它的颈部聚集,眨眼间,一道水桶粗的闪电,以Z字形的路线,无声无息地击中了树下的巨熊。“轰”,击中之后,才传来一声震耳的雷鸣。

谭凯歌的嘴里正在嚼着一条无毒的草根,见这一幕,不禁惊得张大了嘴巴,嚼了一半的草根从他的嘴里滑落。“奶奶的,老子这是到了哪里了,连小豹子也会放闪电。这一下,要击在我的身上,就算十个我也得挂掉。”

没人回答他的问题,他能感受到,身下的座狼,心中也有一丝的恐惧。这只豹子,大概也是它不敢招惹的对手。

闪电雷鸣过后,树下的**却安然无恙,不过,它身体上的岩石皮肤却消失了。刚才这一击,破去了它的防御手段。

随即,电光再次闪烁,电能又开始在花斑豹的身体表面聚集。

巨熊狂吼一声,一层石化皮肤又重新在它的身体表面刷了一层。

花斑豹的第二道闪电再次击中巨熊后,眨眼间,第二层石化皮肤又出现。巨熊的这种如岩石般的皮肤,不但可以抵抗物理攻击,还可以抵御闪电。

一连三击,都没有彻底击破巨熊的防御,花斑豹这才不甘心嘶吼一声,从树上离开了。

见花斑豹离开,巨熊这才放心的走到一只斑点鹿的尸体旁,开始享用美餐。原来,一熊一豹刚才是为了争夺猎物才起的冲突。这只鹿是花斑豹猎获的,它正想享用时,巨熊闯了出来,把花斑豹赶走。

看着巨熊堪比一头大象的体型,还有他岩石一样的皮肤,再看看手中的弓箭和石斧,谭凯歌长叹一声。“这什么跟什么嘛,没有武器,老子连头狗熊也不如。还有那只会放闪电的豹子,最好也别招惹它。”

见此一幕之后,谭凯歌谨慎了很多,谁知道这座森林里还有些什么厉害东西。

夜幕降临时,天空开始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雨水虽然不大,却连绵不绝。过不多时,他和座狼二狗子就成了两支落汤鸡。这座森林,不是南方的那种阔叶林,大部分的树木,树叶都不是很茂密,即使躲在树下,过不了多久,也会被雨水湿透。

狼皮防水性能虽然还可以,但是,雨水太密了,很快,冰凉的雨水就渗进皮肤,寒冷刺骨。

因为下雨,他生一堆篝火取暖的想法也落空了。

“这样下去不行,老子很快就会冻僵的。”

情急生智,谭凯歌突然想起白天看到的一棵大树。这棵树大概有几百岁了。树干有十几个人合抱那么粗,枝叶虽然并不繁茂,但数根却很发达,有些树根露出了地面,这些露出地面的巨大树根下面,有不少可以躲进去两三个人空隙。因为有树根和土壤的遮挡,这些树根下面的小小洞穴,可以作为避雨之处。

跳上二狗子湿淋淋的后背,谭凯歌发疯般地想记忆中的那棵大树飞奔而去。因为今晚无月,森林里一片漆黑,黑暗和寒冷,包围着一人一狼。

这样的天气,几乎所有的动物都会呆在洞穴里,即使是二狗子这样的机警敏捷的狼族战士,也因为视线受阻,多次差点撞上大树。每次都是依靠着谭凯歌的铁臂挡格,才避免撞树而亡的命运。

终于,大树出现在面前,谭凯歌从二狗子的背上跳下来,一头钻进树根下面。可是,一连钻了几个树洞,都因为空间太小,加上排水不畅,而放弃了。

这些树洞,白天看到时,虽然看上去都很干燥,空间也足以躲进去一个人避雨,但是,雨水一多,这些树洞却都变成了沼泽,里面积满了水。虽然可与想办法把这些水给排成来,但是,也会因为地面太湿太泥泞而不适合居住。而且,他躲进树洞里,那外面的二狗子怎么办?难道让他就这么淋着?

答案是否定的。

谭凯歌忽然从背篓里拿出一把木锹,开始疯狂地挖掘起来。这把木锹,是利用火焰的灼烧,好不容易做成的,虽然并不规则,但好歹是一把锹的样子,可以用它挖土。

树根下的土质并不紧密,甚至有些酥松,这让他的挖掘工作进展颇快。

在往里开挖之前,他先用木锹把树洞内的水排出去,然后,在树洞的边缘,筑起一道一尺多高的堤坝。这道堤坝,可以阻挡外面的水再流进树洞。

两个多小时之后,一个可以容纳谭凯歌和二狗子的大树洞出现了,谭凯歌浑身蒸腾着汗汽,汗流浃背。狼皮袄和麻衣全部被他给脱掉,他光着膀子工作。强健的肌肉上,满是泥土,几乎成了一个泥人。

在他挖掘的过程中,二狗子一直就安静地站在雨中。通过生命契约,它能够感应到谭凯歌的心意,当然也知道他是在修筑他们避雨的地方。

从树洞里挖出的土,在洞口堆成了一堆。这些土,抬高了洞口,可以很好地阻挡雨水向树洞侵入。

谭凯歌又顶着冰冷的雨水,采了一些树枝树叶进洞,然后,他命令二狗子也进入了树洞。两个小时的工作,这个树洞被他扩展了很多,虽然不是很大,但至少,容纳他和座狼在里面蜷曲着休息是不成问题的。

现在,他们全身湿透,雨水加上汗水,冰冷刺骨。如果不能生起一堆篝火,那么,这个晚上将会很难熬。如果寒气入骨入腑的话,将会患上重感冒。在这缺医少药的荒野,感冒发烧就会把一个最强壮的战士击倒。

所以,这火是无论如何一定要生起来的。

新采摘进来的树叶和树枝,都是湿漉漉的,要想用这些材料生火,那是不可能的。幸运的是,在谭凯歌的背篓里,有一些用狼皮和大芭蕉叶包裹起来的干草和干枝。草是用篝火烘得很干的软草,树枝是一种桃树类的植物枝条。这种树树脂的含量很高,这些树枝很耐烧又易燃。一根这样的树枝,产生的火焰比得上普通的树枝五六根。

这些干草和桃枝,是他的背篓中的常备物资,是为了随时生火而预备的。没想到才刚预备一天,就派上了大用场。

生火的工具是两块燧石,这是他在小溪旁找到的。白色的燧石,可以很轻松地打出火星。把干草揉得粉碎之后,用燧石敲出火星,火星迸溅在干草上面,没敲几下,干草就燃烧起来。

谭凯歌屏息静气,又加入了几把干草,等火焰大一些之后,再加入桃枝。加入充满油脂的桃枝之后,火焰猛地大了起来。于是,谭凯歌再试着加入了两根湿的树枝。

充满油脂的桃枝很耐烧,火焰大而稳定。在这火焰下,湿枝的里的水分渐渐蒸发,然后,慢慢地开始燃烧起来。

谭凯歌不急不躁,一根一根地逐渐地向里面加入湿枝,火焰越来越大、、、、当第二十根湿枝也开始燃烧的时候,终于,一堆温暖的篝火稳定地燃烧起来。

温顺地坐在火堆前的座狼二狗子,它的皮毛上蒸腾起水汽,随着水汽的不断蒸发,它的皮毛恢复了干燥。原本紧贴着皮肤的狼毛也开始变得蓬松起来。

谭凯歌用树枝搭了一个架子,然后脱下全身的衣裤,连同湿透的狼皮袄,狼皮被褥一起,挂在架子上烘烤。

洞外的雨夜,气温接近冰点,但树洞里因为有篝火,却温暖如春。

谭凯歌光着屁股,开始烧烤起背篓里留着的熏肉起来。这些肉是昨天的收获,因为有多,于是,谭凯歌就把多余没吃完的肉放在架子上用烟熏熟,这样的话,可以当做干粮保存很长时间。他背篓里的空间足够地大,可以放下很多东西。干粮,干草,干枝,还有狼牙箭、、、、、

熏肉烤熟了,谭凯歌分了一半给二狗子,自己吃下了另外一半。这些肉,谭凯歌勉强能吃个半饱,却只够二狗子塞牙缝,不过,这只是两人的夜宵而已。在下午下雨之前,谭凯歌用他的弓箭,射杀了七八只野鸡,一人一狼,基本上已经吃饱了。

过了一会,衣服上的水分蒸发得差不多了,谭凯歌又穿上了身,摆脱了光腚的烦恼。虽然树洞里只有一人一狼,但是,光着屁股总感觉不太自在。

半夜时分,谭凯歌又出洞了一次,在树洞的附近搞了不少树枝回来,把快要熄灭的篝火重新续上。

小雨淅淅沥沥地不断地下着,在天快亮的时候,终于停了下来。可能是经过了很长时间的干旱季节,土地已经很干渴了。昨晚的雨下了一夜,可是才停了没多久,地面就恢复了干燥。

“咦,这是啥东西?”洞口的土堆引起了他的注意。这个土堆是他昨晚挖掘树洞时从树根下面掏出来的新土。在土堆的表面,有一层白色的结晶体。

他凑过去仔细查看,结晶体洁白晶莹,有点像盐的样子。他试着用手指沾了一点放进口里,顿时,一股久违的咸咸的味道充斥着口腔。

“真的是盐。”谭凯歌大喜,原本极难解决的问题,想不到下了一场雨,却意外地轻松得到解决。原来,这片山林下面的土地,盐碱的含量很高。因为植被的覆盖,土地表面上是看不到盐的。但是,这些土正好是谭凯歌从地下掘起来的,又正好下了一场雨,雨水溶化了土中的盐,可是,因为土地干燥的原因,这些水分很快就有渗进了更深的地下。因为渗透的速度过快,水分中还没有完全溶解的盐分就留在了土堆的表面。

喜不自禁的谭凯歌,用一个鹿皮做的小袋子,小心地把这些盐分装了进去,收集完毕,竟然被他装了小半袋子,足有半斤多。这些盐,如果省着点吃,足够吃一个月的。

第二天的白天,虽然已经没有下雨了,但是,天空却充满阴暗,随时会有大雨倾盆而下的样子。于是,谭凯歌放下一切,开始寻找起坚固干燥的山洞安身。昨晚那个树洞,只能作为临时的避难所,不能用着长久的居住地。因为,洞顶的土层太薄了,如果雨势再大一点,非崩塌不可。

寻找了足足一个上午,终于,在一片荆棘的后面,他发现了一个岩洞。这个岩洞的入口不大,如果要进入的话,需要弯着身体。但是,这样的洞穴却正是他想要的,洞口太大的岩洞,并不利于防守。

好的栖身之所,一般都有主人。谭凯歌今天的任务,就是要干掉这个岩洞的原主人,把它抢过来,霸占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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