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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章 黑匣子(1)

本来,这几个倒霉的家伙说不定就这么成为了大家一顿丰盛的午餐,不过因为神使当中的萨克和贾培恩也是如他们这般模样,所以几个不太聪明的蛮族勇士商量了之后,把他们带到了我的面前。

我开始想的是萨克他们搬来的救兵,但瞬间就反应过来不对,一个是时间上的原因。因为最近蛮族给我绘制地图,我已经大致了解了周边的情况,他们就算行程再快,要去到西斯卡梅也得花上好两天的时间,再加上一些要办的琐事,我虽然对萨克有信心,但是也知道不可能这么快,还有一个就是,他喵的这么废,来救我?我救他们还差不多。

被蛮族勇士们押到我面前的一共6个人,满身伤痕,盔甲上面可以看见斑斑的血渍,看来是经过了一番苦战的,其中一个断了手,还有个崴了腿,骨头断了,不是那种普通的断,是脚明显朝着普通人类不可能扭曲的程度断掉的,被我的勇士们拖上来,像一群待宰的羔羊一样丢在我的面前。

我作为神明,这里最大的BOSS,当然是坐在首座上面的,小家伙不肯离我太远,就站在我身边,好奇地看着底下的人。而原本的族长(母猩猩)和烦人的老太婆(巫师)坐下首处,然后勇士们分别握着武器站在两边虎视眈眈地看着那群冒险者。

他们就像是一群误入狼穴的小羊羔,那样无助悲凉的眼神,看的我都有点可怜他们了,当然,只有一点点。

“你们是什么人?”

如你所见,我说的一直是人类的语言,只是因为欺诈宝珠的力量能够让蛮族人听懂我的话而已,这一点,对这群人类也是一样的。

“你会说人类的语言?”

“如你所见。”

几个人类面面相觑。

其中一个眼神中闪着狡狯的小胡子匍匐在我的面前:“尊贵的大王,我们绝不是有意踏足您的领地,如果对您有所冒犯,我们示以最真诚的歉意。”

“你叫我大王,欸,他叫我大王。”

蛮族勇士们都哈哈哈大笑起来,当然也有极个别的,比如像老太婆这种人,就在尖着嗓子喊:“竟然对阿鲁比斯神不敬,处死他们,处死这些异乡人!”(蛮族)

“够了!”我伸手打住。

“刚才你说到歉意,不知道你打算怎么表达你的歉意。”

他抬起头,眼神里一瞬间似乎有了几分决绝。

“大王,我这里有一颗能够让您不老不死的仙药,如果您能够放了我和我的同伴,我决定将这至高无上的仙药献给您。”

你可以想象我当时脸上的表情,我差点笑抽了。

没想到我达鲁忽悠这群傻子的办法,有人竟然用到我头上了,当然,我很快的收敛了表情,并且配合着作出贪婪的眼神。

“哦,是什么,拿给我看看。”

小胡子竟然就当着我的面扭头对着自己的那群同伴打了个眼神,然后半躬这身体,毕恭毕敬的来到我的面前。

理所当然,他们佩戴的武器都已经被收缴了,但是谁也不能保证有没有私藏点什么,蛮族人虽然不聪明但是也没有傻到眼睁睁地看着你去刺杀他们的神明,所以小胡子在距离我还有两步的地方,就被奥巴马拦了下来。

他也不急躁,真的从衣服兜里摸出一颗药丸,交给了奥巴马,再由他转呈到我的面前。

小家伙只嗅了几嗅,就对我摇了摇头,他的鼻子相当的灵敏,第一丝在林子里碰面的时候我就发现了。

但是老实说吧,我也没期望对方拿出什么好东西来。

干贝,西杜,曼陀罗的茎制成的烈性毒药。

“这是什么?”我扬了扬眉毛问。

“是不老不死的神药。”

“很好,奥巴马,给我一杯晨露酒。”

我扭过头,看着奥巴马替我将杯子里的酒水注满,然后我在杯子里洒了点解毒粉,把那颗药丸往嘴里一塞,就着晨露酒咕咚咕咚地咽了下去。

那个小胡子容光焕发,差点就兴奋地喊起来了。

“味道不错。”喝完之后,我丢掉了酒杯。

“要多久能够起效呢。”

“您喝下去的时候就已经是不死之躯了,您能否愿意放过我们……”

“当然,我感觉全身真的充满了无穷的力量,这个黑色毒药发作的时间一般是10分钟,咱们可以慢慢等,不过,鉴于你这么诚恳的献上宝物,我这里自然也会有给你的赏赐。”

那个小胡子一听,面色铁青,正想着要逃跑,被左右的蛮族勇士直接敲断了膝盖骨,像拖一条死狗一样地扯到我的面前。

“我这颗的效果比你的更好,不仅加入了曼陀罗的汁,而且还有铃兰花和黑杏叶,药丸的名字叫做醉生梦死,很过瘾的哟。”

“不要,不要,不要……”

我把药丸交给了奥巴马,对他指了一下那小胡子的嘴。

心领神会的神之勇士用足以捏断对方喉咙的大力撬开了对方的嘴,把药丸丢了进去,那小胡子被松开以后拼命的用手去抠喉咙,希望把药给吐出来,但是到了一半的时候,他就止住了动作,然后眼神迷离,变得飘飘欲仙起来,再接下来哈哈大笑,疯狂的撕扯着自己的喉咙,活生生的把自己的喉咙掐开,死于窒息。

“他的肉不能吃,有毒,找个地方埋了吧。”我对着那两个把他拖出去的蛮人勇士说道。

那群愚蠢的凡人在我的面前瑟瑟发抖。

“这就是阿鲁比斯大神的神力!”(蛮语)

闭嘴吧你!

“好了,还有谁想跟我耍小聪明的,不妨继续啊。”

这几个人类在我面前噤若寒蝉。

我故意停顿了一下,再确认没有人需要发言之后才继续说道:“那么,你们是什么人?我希望这句话不要再让我重复第三遍,我很负责任的说,如果我得不到满意的答案,接下来你们全都会死在这里。”

我冷冷地睨视着他们。

“我说,我说,我们是一支佣兵队伍。”

“佣兵?”

“就是人类里面的一种组织,有人付钱给我们,我们就替他干活。”

这家伙真当我是啥都不懂的菜鸟?不过结合我现在的形象,倒也不怪他会误解。

“那好,你告诉我是谁雇佣你们,来附近做什么的?”

“霍德!”

那个断腿的家伙低声咆哮了一声,盖过了那个想要泄密的小伙。

我伸手一指,用拇指在脖子上一划,那个声音立马就从我的耳边消失了。

剩下的还有4个人。

三个男人,一个女人。

“好了,鉴于刚才的不愉快,我又杀了一个人,现在,我不想重复刚才的提问,告诉我答案——你愿意合作的对吧,年轻的人类,你知道吗,如果你肯配合,或许我可以放了你和其他几个人,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那个小伙看了一眼身后软软倒下的同伴,咂巴了一下嘴唇之后,秘密就像是流水一样吐露了出来。

“我们是巴罗斯特的一群游散佣兵,一般只负责接一些比较私人的单子和一些……黑单。”

虽然接受雇佣完成任务的人都叫做佣兵,但佣兵其实也有很多种的,一般分成三类,一种,有纪律有组织,这种佣兵团就像商人一样,在各大主要的城市设有公会,这种很正规没什么好说的,你有麻烦了就去他们的公会登记,然后等着对方分配合适的佣兵上门。第二种,就是猎狗,这种佣兵他也有组织,但是干的都不是什么好事,最常见的就是在战争时期,作为某一方的佣兵登场,这种佣兵毫无原则,有钱就行,在没有任务的时候,偶尔也会客串一下强盗。最后一种,就是刚才这个小伙口中的游散佣兵,他们大多是独行侠,没有组织,两极分化严重,要么就是性格孤僻但实力变态到一个人对付一支军队也没问题的牛逼家伙,要么就是像眼前这样实力不济,大公会佣兵团不收,所以自己开锅炉的小团体。

“你们接了什么任务?”

“有人让我们护送一样东西来东部山原,说到了地方之后就会有人来接应的,但是可怕的是,我们竟然遇上兽人,喔,太可怕了,我从来没有想过会遇上那么多的兽人,他们铺天盖地,无处不在,我们逃跑,但他们穷追不舍——该死的,那群绿皮怪物不该一直都在西部荒原待着的吗?”

那小伙抱着头,一副神经质地颤抖了起来。

我等他稍稍平复心情。

“护送的是什么东西?”

小伙有些犹豫地向后和他的同伴用目光对视了一眼,我能够理解的,行有行规吗,不透露出雇主信息这一点虽然没有刺客那么严格,但是拥有良好的信誉也是佣兵拓展业务的一条事业线。

只是我不觉得,他们现在还有选择的余地。

“你……我是说你们应该不希望我从你们的尸体上把东西给搜出来吧,还有,别想用小把戏来糊弄我,也许你们心里想着,啊,这不过是一群肌肉发达头脑简单的蛮人——但是,前车之鉴已经摆在你们面前了。”

我保持非常诚恳的态度对他们施加压力。

小伙再一次回头,只不过他这一次回头的表情就要符合我期望的多。

真正持有东西的人是那个独臂的络腮胡,他抿了抿嘴像是咽下苦涩的无奈,然后伸手将藏在怀中的东西掏了出来。

东西不大,那是可以随身藏着的木匣,大概就巴掌大小,不,应该还小一些,用小家伙的手去度量应该差不多。

东西通过了奥巴马的手再一次摆在了我的面前,只是这一次,我从他们的眼中都读出了慑服。

可惜的是,我打不开那个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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