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7121000000044

第44章 琳琅满目

两人一头扎进了一家女装品牌店,东挑西选的同时路小顷还不忘八卦一下。“千离,你老实交代一下,到底你跟林青是什么关系,他好像知道你喜欢走那条路哦。”

“什么什么关系,不就是老师和学生吗!”凌千离看着琳琅满目的服饰,一时间有些眼花缭乱了。

难怪都说上流社会是奢靡的,就连这些高级连锁店里的衣服,都是暴露极了,而且区区一片布料,就令人咋舌。

“是吗?我看到不是像哦。既然能够摸清楚你回家的路,想必是观察了你很久吧。”说着,她拿了件衣服在身上比划了几下,然后摇了摇头,又放回了原地。

凌千离是在是有些消受不了好友的八卦,她狠狠地刮了一眼路小顷,愤恨的说道:“你这么八卦,怎么不去做狗仔队哦。你知道的,我是好好学生,学生和老师谈恋爱,后果多严重,你知道吗。我还指望着靠奖学金出国呢。”

她一副煞有其事的样子,收回了那些停留在漂亮衣服上的目光。反正她没钱,看了也是白看。更何况这些衣服,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

路小顷鄙视了一眼凌千离,羡慕的说道:“你呀,真的是脑子抽了。人家林青只是一个代课老师,真正的身份可是集团的小开,做她的女朋友,别说是区区十几万的奖学金了,几十万对他而言只不过是桑海一粟而已。这么好的一个高富帅在你面前,你可真的是要把我机会。”

她说的口沫横飞,凌千离却左耳朵进右耳多出。眼底的神色落寞了几分。如今的她,有什么资格来挑选。只能是等到陆谨西腻了她,愿意放手了,她或许还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

现在……一切都是梦幻。

“啊,哇塞,好漂亮。”

就在凌千离深思的时候,路小顷的惊讶声音,打破了服装店的安静。几处不满的眼神,纷纷朝她们两射过来。好在路小顷是这里的常客,所以她们才没有说什么,否则一定会被扫地出门。

“小顷,麻烦你有素质一点,行不行,这里可是品牌店,你说话的声音小一点好吗,我可并不像被人当做怪物一眼看着。”凌千离扫了一眼一旁的店员。她可不想有那种被人当做动物一样让人观赏了。

路小顷俏皮的吐了吐舌,不好意思的对着店员们点了点头,表示歉意。然后这才压低声音,说道:“哎哟,对不起嘛,我也不是故意的啦。我是真的很喜欢这件衣服吗?”

说着,她指了一下身边的衣服,黑色的低胸吊带长裙,款式大方典雅,黑色又显得更加神秘。

凌千离不得不点头,路小顷的眼光实在是太好了,加上她身材高挑,体态匀称,穿起来,一定更加漂亮了。

“那就去试试吧。”

“恩,我去了!”路小顷笑了笑,让店员去下衣服后,便一头扎进了更衣室里。

刚刚他走进去,后面就传来了一阵欢迎光临的声音,凌千离回头望去,只见一男一女的俊男美女组合走了进来。

女的很漂亮,长长的头发烫成大波浪卷发散落在肩上。男人带着金丝眼眶,书生味十分浓厚。

高挑的身材,加上俊朗的脸,还有绅士般的风度,十分的养眼,让一旁介绍的店员都忍不住脸红心跳。

好在一旁的女人对此似乎是司空见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她挑着她想要的衣服,也不管店员是否将她放在心上。

环绕了一圈,挑了几件衣服,她就扎进了更衣室。等到她进了更衣室,店员就更加的大胆起来,挺着饱满的胸脯直接就朝男人身上贴了过去。

男人只是低垂的睨视了一眼后,冷冷的说道了一句:“假的,没感觉!”

顿时,店内一阵闷笑声响起。那个店员更是羞愧难当的站在一旁,不可思议的看着说话狠毒的男人。最搞笑的,莫过于她脸上一阵惊愕后,闪过的羞涩,好像是让男人一语打破一样。

突然,路小顷打开门,穿着长裙走了出来。衣服很好看,在遇上了一个衣架子,更加就是完美了。

路小顷面对着镜子,朝着里头的凌千离微微挑了挑眉,说道:“怎么样,好看吧!”她眼底的得瑟呀,恨不得全世界的人看见了都夸她。

凌千离莞尔一笑,点着头说道:“恩,不错,很好看,很适合你。”虽然是夸赞,却也是有种的夸奖,因为路小顷的眼光,真的是没得话说。

“既然好看,那我们就买下来了。”

路小顷转身又进了更衣室,在她进去的同时,刚才进来的那个女人,也穿着一件粉色的裙子从更衣室里出来了,她不小心的瞥了一眼路小顷身上的裙子,顿时就喜欢上了,非要不可。

再度换好衣服出来,路小顷拿着衣服来到前台,正准备买单的,刚刚出来的那个女人,也来到了前台、指着那件衣服说道:“这件衣服还有吗,我也要一件,小码的。”

正准备接过路小顷递过来金卡的店员,顿时愣了一下,然后尴尬的笑了笑,说道:“立小姐,对不起,这件衣服是限量版的,我们这只有一件。”

“是吗?那我要了!”立小莹不分三七二十一,拿出金卡便塞在了电源的手里,说道:“多少钱,我给了。”

她这话一出,让一旁愣住的路小顷立刻缓过神来,这什么跟什么,她后来的,怎么可以抢人家喜欢的东西。

既然她要给钱那她没有办法,但是衣服还在她的手里,她不给,她也抢不到。“嘿,我说你这个大姐姐,明明就是我先看上的,你怎么好意思抢别人的东西。”

凌千离也没有见过这么不讲理的人,对于立小莹的行为,更是冷嘲热讽起来:“大婶,你都一把年纪了,还跟我们这些小妹妹抢什么心头好呢,这里适合你的衣服很多。”

才不过二十四岁的立小莹,从来没有被人喊过大婶,今天还是头一遭,她差点气得背过去。

“你们两个小丫头,说些什么呢,什么叫做大婶,我有那么老吗?”她大口的喘着气,眼神瞪得老大的看着他们两个,恨不得将她们吞下肚。

她可是医学界的创奇人物,连跳三级不说,大学只念了一年,就保送医科研究生,然后攻读硕士,才不过二十四岁,就是闻名国内外的知名医生。

这两个可恶的家伙,居然说她老了,气死她了。

凌千离和路小顷自然是不知道立小莹有这么多的经历,此刻,在她们面前的,是一个企图抢夺他们心爱之物的大婶,所以不能手软。

特别是凌千离,若是知道日后跟立小莹还有见面的机会,此刻恐怕不会用词态度对她了。

一旁,自始至终没有开口的男人,突然间开口了。他轻轻的将立小莹揽入怀里,柔声的安慰着,俊朗的脸,因为鼻梁上的金丝眼镜,更增添了一份成熟男人的味道。

“好了,只是一件衣服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何必跟两个年纪小的争论。君子不夺人所好,你就让给她吧。刚才你穿的那件粉色的裙子就很好看,我们买这件吧?”

男人的赞美,永远是让女人停止战斗的最好利器。当她身边的男人说完这些话的时候,凌千离明显就感觉到这位立小姐身上的怒意少了不少。

“好吧,看在你的份上,我就不跟她们挣了,就这件吧。”立小莹瞥了一眼路小顷手上的衣服,自我安慰的说道:“我是个医生,穿黑色的衣服,好像不太合适。”

一场充满硝烟的战争,就在男人的一句话中消失无存。凌千离目送她们离开,借着路小顷买单后,两人也相继离开。出了服装店的他们,吃过东西后,就各自分道扬镳道别回家。

招了一辆车,凌千离刚打开门准备做进去,顿时一阵狂风扫来,一个人影从面前略过。等她回过神的时候,计程车了,已经多了一个人。

此人,唇红齿白,俊朗非凡,脸上还透着一些尚未褪去的稚气。

凌千离深深地吸了口气,看着车上的男孩,冷声说道:“小弟弟,车是我叫的,你怎么可以抢先呢。知不知道这样很不礼貌的。”

车上,沈俊轩冷冷的瞥了一眼站在车门口的凌千离,有些生气道:“大姐姐,小弟我很赶时间,要么你就上车,要么你就放手,行吗?”

刚刚他才说完,司机也有些不耐烦的催促了:“你们要不要上车,不上车,就别在这浪费我的时间。”

凌千离左顾右盼了下,最后还是上了车。谁让现在天色已经不早了,而且这里打车又很不方便,无奈之下,她只好和这个恶人先告状的男孩子坐在同一辆车上。

好在他们的方向是一致的,否则的话,还很可能因为先走那边而争论起来。

车厢里,凌千离眼观鼻鼻观心,老神在在的。突然间,一份资料飘落下来,凌千离下意识的低头看去。竟然是一份求职申请,而且还是她口中的小弟弟。

“你原来已经二十四了,真的看不出来!还是一个珠宝设计师,真的是看不出来。”凌千离惊讶的指着身边的沈俊轩,没想到一张孩子脸的男孩子居然是个比自己还要大六岁的男人。

天呐,她简直不敢想象,若干年以后,他会不会还是这个样子。

沈俊轩用一种很白痴的眼神看了一眼凌千离,然后无情的讽刺道:“只有你这样的白目的女人,才会以外表看人,现在知道自己大错特错了吧。”

他狠狠刮了一眼她,然后才转头望着窗外。

同类推荐
  • 岁月如殇,刺青入骨

    岁月如殇,刺青入骨

    第一次见面,是她父母死的那天。第二次见面,她成了他儿子的未婚妻。在外人看来,阮筝和徐天颂是准儿媳妇和准公公的关系。但只有他们自己知道,十七年前的那桩血案,令他们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扑朔迷离。
  • 盛世暖婚之一生倾情

    盛世暖婚之一生倾情

    遇见便是一生,你不来,我便在寂寞中祈祷.这是一个爱与等待,爱与守候的故事。十五岁的那年夏天,洪灾,杨柳遇到解放军哥哥陆念军,从此心里种下了一棵叫情愫的种子。少女的心虽萌动但羞涩,她不知道他来自哪里,叫什么名字,只有一张英挺的脸一直印在心坎深处。高中,大学,工作,身边的同学恋爱,结婚,生子,她却一直形单影只。她发誓,如果等到三十岁,她还没有遇见那个人,再随遇而嫁。却不想佛祖肯定受了感化,让她来到了那个人的身边,这次幸运女神是否不让错过?
  • 我们一起磨砺过的时光

    我们一起磨砺过的时光

    其实婚姻才是最最纯真的感情,幸不幸福是一码事,至少里面可以没有参杂太多的欲望。也许正在热恋爱中的爱侣会为对方承诺了一段婚姻,在彼此换过几张双人床后,你不会再相信那个曾经你深爱的为你承诺婚姻的男人。因为时光让你知道,在充满欲望的爱情里,被伤感蒙蔽的眼睛永远不会看到地老天荒。当烧完所有青春时,你会找到一个也许只是想履行婚姻义务的男人,然后成为他的老伴,平平淡淡的过完这一生。在年华的尽头你才明了,如果当时的爱情不停站,那么现在的家庭和幸福,永远都只是一个泡沫而已。原来,不管事物怎么的变迁,时光依旧似水奔前。我也想坐在时光里,然后不小心让记忆轮回到以前。多么远久的回忆了呢。与现在的漠然相比,这一切都显得弥足的珍惜。我看到那些倒退的时光,是那么的美好。曾经的年少,曾经的张扬,曾经的梦想,如烟花般璀璨。这些年华都在流年中安然淌过。然而在青春的岁末,这一切已都消逝了。记忆与现在已在我光年之外,相距太遥远了。
  • 明星娇妻:老公别闹

    明星娇妻:老公别闹

    “他就是我19岁的梦吗?”踏进校门就引起轰动的美女大学生赵娅茹,与音乐系“红歌王子”李中兴一见倾心;不喜欢招摇过市的她,却在校园才艺秀上荣获“最美校花”称号。前有富家子弟的追求,后有情敌对所爱示好,屡遭骚扰竟又遭遇绑架……一段波折不断的爱情追求旅程从此展开!走上社会的她,又让男人眼馋、女人嫉妒,红颜真的“薄命”吗?种种困扰让她的婚恋感情再次遭遇挑战……
  • 大叔不可以

    大叔不可以

    这是一场势均力敌的爱情较量,奈何:大叔,您老了点。卜烨:昨晚你不满意?柏蓝沁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的心里住着另一个女人,却把她宠上天。卜烨说:过去已经微不足道,你只需要幸福。但为何前女友担心他,他对她更好?为何前女友不高兴了,他来求她去哄?为何前女友受伤了,他来带着她去当二十四孝保姆?柏蓝沁忍无可忍:你这是逼我爱上她吗?卜烨脸黑了:柏蓝沁,我把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宠你宠到狗的脾气都比我大,你还有哪里不舒服,我改!有种爱,叫宠你没道理。--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热门推荐
  • 自己拯救自己

    自己拯救自己

    《自己拯救自己》一书最初的创作只是为了配合斯迈尔斯的演讲。1856年前后,斯迈尔斯经常到利兹市去作演讲,对象是一群困苦无助的年轻人。讲座地点是个简陋、空旷的大房子,本来是用于治疗霍乱的临时病房。在演讲中,斯迈尔斯尽力让这群迷茫的年轻人明白:人生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靠的是自身的努力,比如勤奋、学习、自律和自制。但更重要的是,必须培养正直、诚实的品质,并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这些演讲的效果之好,远远超出了斯迈尔斯的预期。于是他开始将演讲内容整理城文字,按照斯迈尔斯自己的说法,“毕竟,书籍要比口头语言流传更广”。他把书名定为《自己拯救自己》,他觉得,“再也没有比这一名称更切合主题的了”。
  • 极道九重天

    极道九重天

    前世愿,今生缘。命多舛,问道难。不畏道途艰,不惧万劫险。拼尽一息命,极道九重天!……新书《极道九重天》上传,恳请诸君多多支持!收藏!推荐!
  • 翻天

    翻天

    初出尘世,入剑宗,刷地下赏金榜,捕深海美人鱼。开遗址古墓夺陨落神器。层出不穷的法宝,神奇瑰丽的道术,各色各样的美人。翻天覆地,唯我独尊!
  • 白孩子:如何塑造特立独行的艺术天才

    白孩子:如何塑造特立独行的艺术天才

    本书主要介绍了如何引爆白孩子的潜能,白孩子审美心理结构、白孩子艺术心理特征、白孩子的专业教育问题、以及未来音乐家、舞蹈家、演员等的训练技巧。
  • 傲世帝天

    傲世帝天

    “上古承传,玄天化九,流转天地,待而归一”“这个炉鼎我要了!”“玄剑,我林凡以魂血立誓,不灭你玄天宗,誓不为人!”“我愿永坠轮回,换你一世相陪!”……天意如刀,大道如锁,倘若人生真的如同棋子一般被时刻摆弄着!且看我如何逆天改命,傲凌苍穹!ps:各位书友,帝友,兄弟,亲,傲帝的道路需要你们,晖耀更需要你们,如果够爽,不要吝啬你们的推荐票砸来吧!ps:关于更新的问题大家尽请放心,一日至少两更(一更三千),谢谢支持!!
  • 誓不为臣

    誓不为臣

    这是主角的奋斗史,看看一个亡国皇子如何靠阴谋手段和军事手段来复国。PS;本文不是虐主文。
  • 武极破天

    武极破天

    武者的世界,便是追求力量的巅峰。然破碎之地,怎有规则?天无绝人之路,传闻有玉名玲珑,得此玉者为至尊。
  • 凤栖梧之石头森林

    凤栖梧之石头森林

    幸福是什么爱情是什么当我们以为自己在爱着的时候,是否真的就足够当我们以为自己拥有一切的时候,摊开掌心,却不过一片空白
  • 风云准噶尔1:西域桃源

    风云准噶尔1:西域桃源

    本书以新疆地方史为经线,以众多人物在重大历史事件中的活动情节为纬线,勾勒新疆历史演变及现状。小说着眼于晚清以来的风云故事,侧重于鸦片战争以后,同治之乱以前,其中北疆以平准噶尔贵族叛乱为典型;南疆以平和卓、张格尔之乱为样板;咸丰年以中国矿工反抗沙俄霸占我金矿为平台,充分展现民族团结和爱国主义英雄业绩的方方面面。本书通过对主人公延孝先、黄双杏的塑造,讴歌人世间难得的一对恩爱夫妻,作为效仿的楷模。跳出常见的经反复折腾甚至打打杀杀最终才恩爱的塑造形象之旧窠。并让他们担当故事发展衔接的线索人物。
  • 校草你好:请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校草你好:请给我一首歌的时间

    他是学院人人称赞的音乐才子,而她是令全系老师们头疼的的学渣分子,他最不喜欢的女生类型就是她这种不男不女的‘女汉子’,而她也不喜欢这种‘不man的男人’。当他发现自己喜欢上她的时候,知道她缺钱花,每天带着个钱包,可她就是不借!她喜欢喝酒,可一喝酒就很容易干傻事,在一次喝醉酒醒来时发现自己居然把校草给“吃了?”为了对某人负责,就把人负责到底了,何况人校草长得也不错呀。温馨有爱的爱情小说,值得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