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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为什么那会是个问题?如果你打算重新制作那个玩意儿,你需要做的不就是把我的一枚指纹印在上面吗?我是说,那是关键,对吧?”

“当然,但是……也许那并不管用。”

“为什么?”

“因为……”马克斯沉默了好一会儿。

“因为什么?”邓菲追问。

俄罗斯人在椅子里换了个姿势。“我在想,为什么通行证上要有指纹?”

“为了身份确认,”邓菲答道,“很明显啊。”

马克斯不耐烦地点点头,好像邓菲没说到点子上。“当然,但是……那是怎么实现的?”

“他们对比通行证上的指纹和……”

“什么?”

邓菲皱着眉头。“我的指纹,”他说着,食指和拇指相互摩擦着,“他们大概把扫描仪安在门上——你进入的地方。所以如果通行证上的指纹与拇指的指纹相符,一切就OK了。”

“对,”马克斯回答说,“好。我希望如此。”

有一会儿,两个人都陷入了各自的思绪中。最终,邓菲问道:“希望如此是什么意思?”

俄罗斯人点点头“是的,因为……是可能的——也许这更复杂。”

“怎么就会更复杂呢?”

“也许他们存有指纹档案。”

“嗯哼?然后呢?”

“如果他们存有指纹档案,也许他们不是比较两枚指纹。也许比较的是三枚——一枚手指上的,一枚通行证上的,还有一枚是档案上的。”

邓菲考虑着。“那么,如果他们那样做的话,”他说,“那我只能自认倒霉。”

“是的,我完全同意。”

随之而来的是漫长的沉默。

最后,邓菲问道:“那么我们怎么办?”

俄罗斯人的肩膀耸起又放下,“或许,你得碰碰运气?”

邓菲摇摇头,“我不这么想。缺点太大。”

“好吧!那么我制作一张新通行证——和特殊的指纹。”

“你是什么意思?”

马克斯没理会这个问题。“你知道,指纹是个很有趣的东西。”

邓菲的眼睛眯了起来,但是马克斯没有注意到。

“就像轮胎胎面的花纹,这使得手指附带有摩擦力——所以不会打滑。”马克斯啜饮了口药草苦酒。“布宜诺斯艾利斯警方好像是第一家采用这个技术的。”他继续说,“那是在几百年前。而且没有出现过身份识别错误——从来没有!

这些指纹比DNA、虹膜——任何东西都更可靠!绝对是最佳的生物测量方式。”

“嗯,不错,”邓菲说,“但是这和我以及通行证上的家伙有什么关系?”

马克斯瞟了一眼通行证,说:“我可以把布罗丁先生的指纹复制到新身份证明上。这样我们就可以得到与档案相符的指纹。然后,我就制出一个小手套——”

“小手套?”邓菲说。

“小手套。只给拇指戴的小手套。我可以数字化那个人的指纹,再用激光把它刻印到……什么上呢,胶乳……羔羊皮——”

“我没打算买避孕套,马克斯。”

“或者软塑料——就像造隐形眼镜用的那种。我们可以把它粘在你的拇指上!你猜怎么着?”俄罗斯人眉开眼笑,“这样可能会管用!”

“可能?”

“绝对!这样绝对可能管用。”

邓菲考虑了一下。最后说:“这些可是不讲情面的家伙,马克斯。你不要给我一个保证什么的吗?”

马克斯笑了起来。“当然!什么样的保证你想要!就像是洗衣机那样的吗?”

“我是认真的。”

“我也是,”他说着,突然就严肃了起来。“但是,这很复杂。这就像印钞票——而且还不仅是美国钞票。我的意思是那些难复制的。法郎、马克、盾……”他拿起那张通行证,凑近眼前。“看——是细线!那儿!”

“那又怎样?”

“那样……就可能有缺陷。或者,也许,是安全线。我需要用显微镜仔细瞧瞧。如果是安全线,上面肯定印有微型字迹。一些话,一遍遍地重复。”

“会是什么?”

马克斯低声笑起来,“‘击毙这人。’”

“太可笑了。”邓菲说,顿了顿。然后摇摇头,“看:那就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吧。

但是,看在上帝的分上,第一次弄就弄好,别出岔子。”

“那是自然。但……我们得谈谈钱的问题。否则……我不知道就此事还能说什么。”

“我想大概是这样。你需要多少钱?”

“相信我,这比为盲人造假钱要容易——”

“到底多少,马克斯?”

俄罗斯人张开嘴巴,吸了一大口气,耸耸肩。“两万五。”

邓菲盯着他看。

俄罗斯人清了清嗓子,“是有难度!”

邓菲考虑了又考虑。一方面,确实要价太高。另一方面,那些钱不是他的。

“一定要完美无缺才行。”他警告说。

“当然!另外的通行证?这个,我按成本价给你!”

“那得多少钱?”

“五千。”

“那你倒是挺慷慨,马克斯。”

“谢谢。当然……”

邓菲眯起了眼睛,“什么?”

“信用卡里得有存款。你想要多少?五千?两千?”

“一万还不错,”邓菲告诉他,“那总共得多少?四万?”

马克斯扮了个鬼脸,解释道:“办事得花这么多。”

“噢,我意识到了,”邓菲说,“但另外还有一点儿事。”

马克斯扬了扬眉毛,算是询问。

“我需要你先垫上这笔钱,马克斯。而且,做完后我需要你把所有这些带到洛桑苏黎世酒店。我不能再来这儿了。”

马克斯皱起了眉。“拜托——克里,我不是泰利比萨(TelePizza淤)。”他说。

邓菲喝完第二杯药草苦酒,把玻璃杯放下,站起身来。“我会付给你五万美圆——比你的要价还要高一万,而且你的要价简直就是敲诈。不过必须干得漂亮。要快。你得先把成本垫了——而且,你得把那些东西带到洛桑。”

几乎可以听得见那个俄罗斯人脑袋瓜里车轮的转动声:咔擦!咔擦!咔擦!

“好吧,”他说“为了你——”

“过几天我会给你打电话。”

马克斯迟疑着“也许打电话不太好。大使馆的那个笨蛋——”

“打电话没问题。我会找一个女人——吉纳维芙。你说对方打错电话了接着就挂断,就像你被激怒了一样。然后你就搭飞机去洛桑——马上——怎么样?”

马克斯点点头。

“你知道那个苏黎世酒店吗?”邓菲问道。

“当然。在古镇——挨着河。”

“在那儿找间房,我回去和你碰头。”

马克斯起身,握手。接着又皱起了眉头。

“怎么了?”邓菲问道。

“我很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你。”

邓菲被感动了,“噢,马克斯,看在上帝的分上——”

“这是个大问题。全息图制作起来很贵。如果你被杀了,我怎么拿钱啊?”

“不知道,”邓菲说,“确实是个难题。但还是谢谢你的关心。”

雨丝如线。车轮尖叫。零星掌声。接着,飞机乘务员对他们说:“欢迎来到伦敦希思罗机场。”

一个小时过后,邓菲已经穿过伦敦西区走在了皮卡迪利大街上,此时正思忖着最近一次乘坐地铁的情景。从一方面说,一切几乎都没改变。那时他是为了避免谋杀而逃亡,现在仍然是为了避免谋杀而跑路。但并不是完全相同:四个月前,他是在摆脱别人的谋杀;而现在,当列车轰隆驶过同样波光粼粼的美景时,他是在摆脱针对自己的谋杀。而正是这点改变了一切。

或许这本来就应该有所不同。事实上,他已经很难集中注意力了。他的思绪一时涣散于各处。无论他想什么,或者努力想什么,全都是麦克林市那里谋杀的情景,像廉价快照般一一闪现在脑海中。

克莱姆。

罗斯科。

自己出现在她的门前时,她会在干什么?突然出现。没有宣告。

被扼杀而死。

邓菲希望她会欣喜若狂,但他猜一看见自己,她会先开心,继而转变为想要杀了邓菲的冲动。毕竟,是他对她不辞而别。或者至少看上去是这样。

就吊在那儿。

接着会出现这样的“状况”——邓菲和整个世界。邓菲和世界间的竞赛。就是这个事儿在他的心里像有秒表计时般不断赛跑,双方如此接近,让能记录百分之一秒差别的液晶屏模糊了。

他是用合法的护照旅游——这既好也不好。好是因为那些英国人对一个名叫邓菲的美国人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们关注(不可否认很强烈)的是一个叫克里·索恩利感觉上像是爱尔兰人的家伙——此人几个月前已经失踪。索恩利是个嫌疑人,这是正确的,但是此人与邓菲的关系,他们则一无所知。这些都是好的方面。

坏的方面是中央情报局不久就会发现他又以这个名字有了一个新的护照。

得知此事后,他们会开始在国外,尤其是英格兰搜寻他。这确实是糟糕的。列车在伦敦尔斯广场靠站,大群乘客涌出时,邓菲还沉思其中。用这个名字还有一点不好就是,克莱姆会想要一个解释。

双眼,舌头,套在头上的塑料袋。

与他擦身而过的妇女脸上掠过一丝惊讶,邓菲才意识到自己刚才哼出声来了。可怜地笑笑,低声说,“牙齿。”那位妇女看起来才释然了。

也许他应该去加纳利群岛,直接去那儿。探望汤米·戴维斯,纵情酒池,一醉方休。过上一阵子,整件事情都会平息的。

不错,邓菲心想。就像……在他异常丰富的经历中,凡事几乎从来没有平息过。如果有来自哪个方向的打击,那一定要把东西打死(通常是人)。另外,不单单是逃亡,他还有使命:等我找到重击罗斯科的家伙,我一定会……什么?他会做什么?他真的会做什么?他会杀了那家伙?邓菲想了想,决定会这么做。一定会。残忍地动手?是的。他会这么做。他能这么做。但是,那不是关键。真的不是。这不是一个“家伙”的问题。杀死罗斯科的凶手是一名军人,在另一帮人手下做事,而且不是邓菲所想要的“另一帮人”。或者确切地说:他,一帮人,还有那个家伙。

我要是找到他,肯定会亲手杀了他。然后把他埋了。这是重要部分——葬礼。因为没有葬礼,他就不能在那人的墓地上撒尿。

二十分钟后,邓菲冒雨站在克莱姆的公寓外面,抬头望着二楼的窗户,想知道她是不是在看着他。接着他来到门前,敲门。很轻柔的几下。又重重地敲了几下。

“克莱姆?”他低声说,“克莱姆?”没有回应。

啊,好吧,他心想,她不在,转身离开,立马很失望但也如释重负。他盘算着明天再来,突然,听见碰锁转动,大门旋开。

“克里?”

他转向她,手里提着公事包,好像眼睛能把她吸进自己身体里一样——镜头直入大脑。她刚才一直在睡觉,这会儿周身包裹着柔和温馨的韵味。

“是杰克,”他缓慢地移动着脚步,回答说,“实际上,我叫杰克·邓菲。”他顿了顿,又补充道,“除此外,再没谎话了。”

他朝她走过去,像傻子似的咧着嘴笑着,伸手要揽她入怀——突然,她的巴掌呼啸而来,扇在他脸颊上,让他猝不及防。

“噢——天啊!”

“你这个讨厌鬼。”她说。

她再次冲上来,这次是举着右手。他及时抓住那只手并一把将她拽入怀中。“别那么做,”他说,“很疼。”他摆着头要摆脱痛感。她的狂怒像来无影去无踪,最终在他的怀里平息下来,双眼满是泪水。“我那么想你,”她说,“你让我多痛苦啊。”

他们一块走进屋里,穿过起居室径直走向床边。相互拥抱着,带着亡命之徒的迫切而急不可待地做爱,一次又一次飞向巅峰。之后,光线渐渐退去,他的体力也渐渐消逝——直到黑夜突然降临,把他摇醒。

他们去了夏洛特大街的一家希腊餐馆,里面满是木头燃烧的烟雾,以及点点烛光。在角落里的一张餐桌旁,邓菲以一种最为谨慎也最为含混的方式,努力想解释之前自己为什么不得不离开英格兰。“就是那些事儿……呃,你知道的,就是……呃,实话告诉你,那个时候,我别无选择。我的意思是……我为之工作的那些人——或者说,那时为他们工作——”

“准确点,他们是谁?你没有真正说清楚。”

“呃……他们是……事实上,他们是政府的一个部门。”

“也就是说你是个间谍?”

邓菲摇摇头,“不!以前是。现在,我是……”他不知道如何来结束这个话题。

“是什么?”

“呃,现在,我猜你不得不说我失业了。”

“那么,你是被解雇了?”

“对。准确讲,是那样。我被解雇了。我他妈的完全被解雇了。”

她侧着头看着他,“在间谍这个行当里……那到底是什么意思?”

“和其他行当中的意思非常相像。”突然,他带着隐秘的微笑凑近她。“那个侍者爱上你了。”他低声说。

她望了他一眼,“你在转移话题。”

“我控制不住。”他说。

“为什么?”

“有种东西叫做‘必须了解’。”

“所以?”

“你不具备。”

克莱姆皱着眉头说:“我们看看到底怎样。”

两人都开始默不作声。最后,而且好像突然间——好像毫无理由地——邓菲问道:“那么……还在国王学院上课吗?”

克莱姆点点头。“嗯。”她说。

“你知道,我在想有关那个教授的事儿。那个死了的——年迈的叫什么名字来着……希德洛夫。你觉得我能不能和他的哪个学生聊聊?”

“不知道!”克莱姆品着橄榄,回答说,“也许可以。你认识他们吗?”

“不认识。没线索,”邓菲说,“我怎么会认识他们?”

克莱姆耸耸肩。“你是冷酷的间谍,我又不是。我原以为中情局的人无所不知呢。”

“对,呃,也许,但是……目前,我没权去问中情局很多问题。而且……可能会有某种名单吧。我是说,学校必定对谁做了什么都有记录!”

“当然有啊。但是注册办公室我没有熟人,而且即使我有,有些也是隐私话题。他们绝不会透露给我的。”她顿了顿,“你为什么笑啊?”

“你说‘隐私’的时候,‘私’那个音很轻柔。”

“因为这个就很高兴?”

“是啊。”

克莱姆眼睛朝上翻了翻。“好吧!那么你真是个容易满足的约会对象,不是吗?”

侍者端来了成盘的莫萨卡淤、道尔马德斯于,还有鹰嘴豆泥盂,还给邓菲的玻璃杯里斟满了淡黄色的葡萄酒,这种酒喝起来口感非常像虫胶榆。他们俩都慵懒地沉默下来,尽情享受着对方陪在身边的感觉。克莱姆正埋头就餐,突然抬起头来,前倾上身,压低嗓子惊叫一声:“西蒙!”

“什么?”

“西蒙!”

邓菲环顾四周。“要我怎么做?闭上眼睛?转圈?什么意思?”

“西蒙上过心理学那门课程。那是个大系,但是……他也许上过希德洛夫的课。”

“你能给他打电话吗?”

她摇摇头。“我想他没有电话。而且我不知道他姓什么。”

邓菲的肩膀耷拉了下来。“那样的话就更难办了。”

“但是我们可以去找他。”

“去哪儿?”

“位于康登水闸的市场里。他父母开着一个小报亭样的门市。卖些固定管道设施的小东西啦、过时的制服啦。就是通常的大杂烩吧。”

“你帮我引荐引荐吧。”他请求道。

“如果你肯给我买一件佩珀军士的外套——我绝对会引荐。”

周日那天很冷,地铁外的大风凛冽刺骨又凶猛狂暴。邓菲和克莱姆相互依偎着,乘长长的自动扶梯向地面上移动。他们都裹紧大衣以抵制那如吸尘器般的大风。

“真见鬼,”克莱姆说,“我都快要冻僵了,就这还没到外面呢!”她两只手紧紧搂着他的右胳膊,好像他要挣扎逃跑似的,而双脚则不断地跳着“吉特巴舞蹈”以免脚趾冻僵。

她的美是天然的,不是修饰的,就像有时在纽约、巴黎、米兰各大机场来回穿梭的模特一样。其实她这身衣服是早晨第一眼看见后,随手拿出来套上的:

破旧的棉质针织衫(黑色)、牛仔裤(也是黑的,膝盖处有磨损)、软皮靴子,靴腰顶端朝下翻着,薄薄的皮夹克一点也不暖和。寒风吹得她的头发四处乱飞,脸庞一会儿被遮住一会儿又露出。她不想费事去化妆——而且,她也根本不必化妆。反正寒冷使得她原本干净苍白的肌肤泛着红润,像涂了胭脂一般。扶梯吱吱嘎嘎成四十五度角向地面移动,站在她身旁,邓菲能感觉到周围半打男人的注视。

踏出地铁时风已经停了,他们随即投入到康登大街喧嚣的人群中。人行道上挤满了穿着皮夹克吸毒后极度兴奋、狂躁不安的青少年、非洲来的小贩、瘾君子、重金属乐迷、雅皮士于、朋克摇滚乐迷、醉鬼、神经病、游客——还有一个哑剧艺术家。空气中弥漫着香甜与酸臭的混合气味,那是糖炒栗子、变味的啤酒、香肠、洋葱以及汗液的味道。所有这些气味被形形色色的音乐节奏搅动着,有雷鬼乐盂、说唱乐榆和走克乐虞,雷鬼乐队,比尔·哈利和珍珠果酱乐队的歌声。克莱姆红光满面,紧紧抓着他的手,随着人潮走过那些快要散架的堆满了毛线衣的货摊,成货架的衣服和成盘的盗版磁带。

“真像是浪漫夏季啊,”她说。“除了这寒冷冻人的天气。我觉得那些人看上去真是不一样。”

邓菲嘟哝着:“说得不错,但是,你对浪漫夏季又了解多少呢?你那时还在娘胎里呢!”

“我看过一个纪录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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