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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1)

如歌的行板

黄昏时躲开命运的纷扰嘶鸣,轻理迷乱的情绪,陷入恬静的沉思。在弦乐流畅的拨奏中,柔和的双簧管传出抒情的歌谣。岁月迢遥,华年伤逝,一连串的回忆浮现心头。青春曾热血沸腾,不一样的痛苦和欢乐,不一样的悲哀和甜蜜。抱憾所有的缺失,但往事不能重来。音乐随即趋向热切开朗,如敞开心胸的情感表白,直抒对幸福和光明的向往。小提琴娓娓动人地复述诗一般的意境,紧接着在大管声中渐行渐远,归于静寂……

——柴可夫斯基《f小调第四交响曲》

在陆滨最疯狂的梦想中,他在苏菲的生活中取代了道格拉斯的位置,梦想的野马没有一次不被理智缰绳收拢,但这并不意味着野马会放弃奔跑。

苏菲打电话给陆滨,说她有两张柴可夫斯基交响乐会的票,一年前预订的,原本计划和道格拉斯一起去看,但道格拉斯锒铛入狱,问他想不想去。他答应了。

街上天寒地冻,人影寥寥,但在罗伊·唐穆森音乐厅中,却溢满春暖,座无虚席。这家音乐厅是加拿大最现代化的剧院之一,设计大气简洁。盾形的演奏厅,由精心挑选的枫木装饰。这些装饰表面平淡无奇,但当音乐响起,却产生迷人回响,拥有了跃动的灵魂,置观众于艺术的梦境。

大约三十位男女演奏者抱着不同的乐器,走上了台,剧场内立即安静了下来,观众们好奇地注视着他们的一举一动。演奏者年龄不一,年长的已逾六十,年轻的还不满二十岁。他们穿着各式的黑衣,脚步轻盈,姿态谦恭。随后出现的是身材矮小但神采奕奕的指挥。

他们开始演奏柴可夫斯基的第四交响曲《命运》,在奏鸣曲后,音乐转入抒情,如歌的小行板开始了。先是双簧管,旋律是孤寂的,凄惶的,在想象中一个涉过岁月之河的旅人,沿长路踯躅而行。随之副旋律拔地而起,如旅行中的奇遇、美景,让人怦然心动,活跃兴奋,而后黑夜一层层涌来,凄冷的主旋律反复,出现长路依然寂寞……突然间,天空骤然清明,晴空下阡陌纵横,农民们在阳光下舞蹈,优美的曲调如一连串的回忆,悠缓、恬静,富于诗意,让人暂时忘记了在现实沙漠中挣扎的苦痛,从回忆中汲取清冽的甘泉……

苏菲坐在观众席中,身体是静止的,思绪却随着音乐滑翔,飘回到了童年……

苏菲的母亲莉塔是嬉皮女,在上世纪70年代经常通宵开派对,裸着身子听摇滚乐。她的父亲安迪那时是新闻记者,常年在国外工作,其中包括当时还很封闭的中国。她在宽松的家庭环境中长大,养成随和的性格。她像北美绝大多数的女孩子一样,有辛德瑞拉情结或称灰姑娘情结。上小学的时候,有一天在课堂上,她的年轻男老师问:“今天我要讲灰姑娘辛德瑞拉的故事,你们预习了吗?”她在自己的座位上笑了一声:“你开玩笑吧?这还要预习吗?我出生当天就知道灰姑娘!”她当然有些夸张。

灰姑娘辛德瑞拉是格林童话中的人物。她的母亲死后,父亲娶了一个后母。后母有三个女儿。恶毒的母女嫉妒辛德瑞拉的美貌,每天指使她做各种粗活,害得她整天满身尘土,成了“灰姑娘”。有一次,王子举行舞会,后母的三个女儿打扮得花枝招展,指望拼得王子的青睐。灰姑娘在仙女的帮助下也出席了舞会,没想到王子对她一见钟情。根据仙女的指示,她必须在午夜12点前离开舞会,她在匆忙中丢了一只水晶鞋。王子通过水晶鞋找到了她,从此二人过上了永远幸福的生活。

苏菲童年时喜欢穿粉红纱裙,戴粉红蝴蝶结,把自己装扮成辛德瑞拉。她盼望长大,盼望王子的到来。她一天天成长,其实是在等待爱情。在爱情主角到来之前,生活只是一场漫长的铺垫。

她在大学里读的是英语专业。如果她站到马路上做一社会调查,百分之九十的人会告诉她英语根本无需一学。她承认自己总爱一些美丽无用的东西。毕业后她打算攻读英语文学研究生,但分数不理想,没有大学肯录取她。她在保险公司当了一段电话员,一直搞不清楚那些七七八八的保险产品,很快就被炒了鱿鱼。那时她已搬出父母家,租了公寓独居。搬回家里实在有失面子,只好硬着头皮到麋鹿酒吧去当侍应生,赚些钱支付房租。

王子当然会在灰姑娘落魄受难时出现。

麋鹿酒吧坐落在多伦多的金融区内,是已婚高级白领和钻石王老五们趋之若鹜的地方。那些西装革履的男人们下班后,把Armani或Zegna的领带摘下来塞进口袋,到那里喝一杯朗姆可乐或马提尼,谈谈股票、冰球、慈善、艺术品,或者女人。那些已婚的,会尽量赶在晚餐之前回家,尽为夫为父的职责。在网络约会盛行之前,酒吧是寻芳的典型场所。钻石王老五们,会替一个颇有姿色的女人买几杯酒,然后想方设法地把她带回家,享受一夜欢娱。

道格拉斯是麋鹿酒吧的常客。在他眼里,不会打冰球的男人不完整,而不善寻芳的男人也只能算半个男人。

他是一个被“上帝宠坏了的孩子”。他的父亲杰克是退役的冰球名将,在上个世纪70年代名盛一时。杰克曾代表加拿大国家冰球队,与前苏联国家冰球队比赛。加拿大冰球天下第一,前苏联冰球队名不见经传,没有哪个加拿大球迷会把它放在眼里。可是,在任何赛场都可能出现黑马。第一场在加拿大的比赛,前苏联以3比1胜,令加拿大的球迷们瞠目结舌,况且当时正值冷战时期,输给前苏联意味着正义向邪恶屈服。在体育中掺入政治,这场比赛非同小可。第二场加拿大对前苏联的比赛,举国关注。小道格拉斯就读的中学停了课,组织学生到体育馆去看比赛。几百名学生聚集在一起,目不转睛地盯着一台十四吋的电视。加拿大队全力以赴,最终赢了前苏联,让加拿大人扬眉吐气。

杰克成了同学们心目中的英雄,而道格拉斯是英雄的儿子,自然也赢得尊重。他承继父业,在1980年代加入城市枫叶冰球队,成为职业冰球明星。对比父亲,他的明星称号更具含金量。冰球是加拿大人的国宝,人们对冰球明星的崇拜胜过政治领袖。激烈的比赛、赛后的狂欢、巨额的报酬、媒体的奉承,当然还有女人的追捧……他过的是永远兴奋的生活。女人追捧得越狂热,他的成就感也就越强烈。他像酒鬼贪杯般贪恋女人,自然在一次次烂醉如泥后留下许多绯闻。他把这世界上的人似乎简单地分为两类:好人和坏人。好人在夜晚能睡得安稳,可坏人更能享受醒着时的生活。他更喜欢做不负责任的坏人。

他退役后开始经商,渐渐淡出媒体的视线,但仍是社交圈的宠儿。他没有料到,他和苏菲的半调情半认真的交往,竟演变成恋情,乃至婚姻。结婚后,他过了几年安分守己的日子。当然,每个男人对“安分守己”都有不同的诠释。对于有些男人,安分守己等于杜绝婚外情,而对于道格拉斯,则意味着偶尔失足。苏菲从她的“水晶鞋与玫瑰花”般的童话中醒来,发现睡在身边的王子,不过是一个会打冰球的男人,但比普通男人多出若干瑕点。她和他结婚五年,一直怀不上小孩。据医生诊断,她的身体中有对道格拉斯精液的抗体。道格拉斯对做丁克一族并无异议,可对于她,没有孩子的家庭不完整,何况天下有那么多渴望被照顾、被疼爱的孩子!世间的爱,需求永远大于供给。她说服他收养中国孤儿,并联系了W市慈爱孤儿院。起初慈爱孤儿院给他们安排领养的并不是琼,而是一个两岁左右的女孩。领养程序十分复杂,使他们几乎耗尽耐心。苏菲把女孩的照片端详过百遍,早已喜爱上她。她把小卧室改成儿童房,把它布置得舒适而又色彩缤纷。终于,经过一年的漫长等待后,她接到通知,可以去中国接女孩了。道格拉斯因为生意忙,脱不开身,只好让苏菲她单独上路。

那时从多伦多到北京还没有直达航班。苏菲先坐飞机到温哥华,然后转机到北京,再改乘火车到W市。一路上,拥塞的人群、陌生的语言、时间的差别都让她疲惫不堪。她马不停蹄,抵达了孤儿院,见到了院长,一位五十几岁梳短发的女人。她迫不及待地要求立即见到女孩。院长却向她报告了一个意外消息:女孩的亲生母亲在遗弃她之后,后悔了,又把她认了回去,孤儿院没有权力阻止亲生母亲认领。

两年来母爱点点滴滴地积累,早已储满了感情的水罐,现在却无以倾注,苏菲万分失望,精神几乎崩溃。她流下了委屈的眼泪,像一个被遗弃的孩子。她喃喃地问:“怎么可以这样?”院长动了恻隐之心,安慰道:“不要太难过,你先住下来,我看看能不能帮你领养其他女孩。”

这时一位老妈妈抱着一个女婴走进来,说是在菜市场门外的大垃圾箱旁发现的。女婴被包裹在一床脏兮兮的小被子里,气息奄奄。她似乎意识到苏菲的注视,集中全身残余的力气,慢慢睁开眼。那目光几乎源于潜意识,传达出对生存的强烈企望,触动了苏菲心中最柔软的部分。“哦,我可怜的宝贝……”苏菲接过她,小心地把她抱在怀里,一时间百感交集。

女婴在医院里住了两个星期,苏菲在她的床头守候了14天。女婴出院时没有人会把她和垃圾箱旁的弃婴再联系起来。她眉清目秀,唇红齿白,像一朵花蕾。苏菲办好了收养她的手续,给她取名琼。

苏菲的曾祖父在W市附近的教会医院工作过,祖父罗杰在W市出生,并在那里前前后后生活过将近四十年。W市是祖父的故乡,而她又从这里领养了琼。历史的延续是奇妙的。她抱着琼回到了多伦多。她的朋友们,尤其陆滨,认定她是琼的大恩人,但她从不这样想。琼是她的天使,给她带来的欢乐无法用语言形容……

音乐似有一双神秘的手,撩开一层层现实的厚重帷幕,把陆滨也引入了记忆的角落。陆滨10岁那年,隔壁的老人,一位在“文革”中被赶下讲台的音乐学院教授,进入了生命弥留阶段。临终前,他把自己偷藏的一个留声机和三张交响乐唱片留给了陆俊才。在上世纪70年代初期,交响乐是“资本主义的靡靡之音”,是被政府禁止的东西。原本家庭历史不甚清白的陆俊才不敢再添污点,但又不忍辜负老人的一片诚挚心意。

老人骨瘦如柴,奄奄一息。他的家人远在内地,没有人来送他一程。他几乎拿出全身最后的力气,对陆家父子说:“人生就是一部交响乐,有奏鸣曲,就有终曲,最重要的是体验。体验,就无悔。”

陆滨有生以来第一次与一个濒死的人这么靠近,心里害怕,很想立即从老人的床边逃开,但看到父亲凝重的脸色,他不敢挪动脚步。

夜,漆黑如墨。陆俊才战战兢兢地抱着留声机,像抱着一盆随时可能烧身的炭火。陆滨跟在父亲背后,拿着那三张唱片,懵懵懂懂。他们迅速地溜进家门,插严门闩。在小屋里找到藏留声机和唱片的地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父亲最后决定把它们用塑料布裹好,放进米缸的底部。

父亲在工厂里经常加班,陆滨担当起煮饭的重任。有一天,他打开米缸,因为米快吃光了,他看到了塑料布包裹。他被好奇心驱使着,拿出了包裹。没费多少周折,他把留声机插到电源上,把唱片装好,随后抑扬起伏的音乐就流淌了出来。那一晚,他听到了另一个世界的声音。那个世界神秘、陌生、遥远,却充满安慰和激励……在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他趁父亲不在家的时候,反复听那三张唱片。

当交响乐已经不再是禁品,父亲把留声机搬出来,摆到了书桌上。在陆滨读书的学校恢复了英语课。陆滨借助汉英词典,知道那三张唱片分别是贝多芬的第三交响曲《英雄》、柴可夫斯基的第四交响曲《命运》和莫扎特的第四十号交响曲。

陆滨虽然一直只是普通听众,但交响乐在他的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上大学时,他和卓悦同是交响乐沙龙的成员,每隔一段时间就会聚在一起欣赏交响乐,而柴可夫斯基的第四交响曲是他们的最爱。卓悦给陆滨讲过这部交响曲背后的故事,它是柴可夫斯基献给俄国富孀梅克夫人的作品。梅克夫人爱才,醉心于柴可夫斯基的音乐,每年赞助6000卢布给他,使他得以全心创作,但有一个条件,就是两人以书信方式交流,不准见面。天知道梅克夫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大概她早知道距离等于美。他们之间的友谊维持了长达13年,两人的来往书信多达1200封,字里行间流露的是爱恋。他们约定永不见面,但是有一次,两人乘坐马车同时出门。他们的马车沿着大街相向而行,渐渐靠近,就在擦肩而过的那一刻,柴可夫斯基抬起头来直视梅克夫人的眼睛,彼此凝视好几秒钟。那大概是柴可夫斯基一生中最短促也最漫长的几秒钟……他默默地欠了欠身子,梅克夫人轻轻点头致意,随后命令马车夫继续赶路了。讲到这里,卓悦的眼里浮现了泪光……那因不曾靠近而永恒的爱情,让年轻的她心有戚戚。陆滨被她眼中的泪光感动了,意识到她和他分享的是人间微妙的、美好的感情。

邱霜和卓悦住同一间宿舍,卓悦睡上铺,邱霜睡下铺,这像是奠定了卓悦在邱霜面前的优越地位。入住头一天,卓悦离开宿舍后发现忘带了食堂饭票,匆忙折回,踩着下铺的床沿,从自己的铺位上找到了饭票,却在邱霜雪白的床单上留下了半个脚印。

这半个污浊的脚印,就印在邱霜记忆的底版上。陆滨替卓悦辩护过,说她当时还不习惯于使用床头的小梯子。他的辩护让邱霜更愤慨,但为什么邱霜的愤慨会持续那么多年?

卓悦是年级里最美丽的女生,邱霜是最优秀的女生,两人像被关在一只鸡笼里的两只小母鸡,明里暗里地掐架,难分胜负。在邱霜眼里,来自南方小城的卓悦金玉其外,败絮其中;在卓悦眼里,在黄土地上长大的邱霜如晒干的馍,枯燥乏味。两个人几乎是天敌。陆滨从未对学习成绩优秀的邱霜格外关注。他想陷入情网,而不想挑选三好学生。即使理性经常固执地把他的目光引向邱霜,荷尔蒙又促使他把目光投射到卓悦身上。

大学四年级时,陆滨开始公然追求卓悦。邱霜和卓悦的明争暗斗出现转折,邱霜显然败下阵来,因为她暗恋了陆滨三年!她得了相思病,突然病倒了。她本来天天在全宿舍里第一个起床锻炼,竟开始卧床不起。她早晨看着卓悦从上铺滑下来,半裸的身体在晨光下闪着迷惑人的光泽,然后梳洗得焕然一新,花蝴蝶般地飘逸离去,体验人生中第一次的刻骨折磨。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其实在人生的关键时刻,一年就分界河东河西。毕业分配时,作为全国优秀大学生的邱霜,被国家新闻社的一位领导看中,召她去当秘书,并应允把她的男友也一起安排到北京工作。邱霜的男友是假想中的,但她临时忘记了新闻学尊重事实的基本原则,在向领导汇报时把假想描述成了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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