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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散文(9)

理解了“洋装虽然穿在身,我心依然是中国心”的情愫。

也由此理解了海外游子对故园至死不减的思念,血毕竟浓于水,人,不能忘了本。

尽管与周围的世界相比较,我们脚下的这片土地仍很落后,尽管我们对这落后也时有刻薄之言。但是我却不愿在外人,尤其是优于我们的外人面前编排它的不是。你可以说这是“护短”,是“狭隘”,但是人若一味糟蹋生养自己的土地,人也就失去了自己的尊严。

我热爱我的乡音,我热爱生我养我的每一寸土地。

自幼儿爱花,

偏处于无花的地方和年代。

少小家居山深处,左也是山,右也是山。

山是守财奴,把亿万斯年的大森林在身下坐了千年万载,终不肯为今天拿出一枝一叶来。山枯瘦了身躯,只把煤炭的黑与岩石的褐涂满山里人的眼睛。

幼小的心偏不信,偏不信黑与褐真个一统了山的颜色。

如同寻找一个丢失的梦,到陡峭的峰顶山尖找,到嶙峋的岩石缝里找,到山里的每一个褶皱里找……果然找到了,红、黄、蓝、白、粉,在煤与石主宰的世界,在黑与褐的大一统里竟然有着如此美丽的山野小花。

于是凭着十一岁女孩的全部想象,凭着六年级学生的全部词汇,把那粉色的如牵牛花一般的,叫作喇叭花;把白色的毛茸茸的叫雪花;把大红的只有四片花瓣对生的叫作红十字;而把那米粒般大小,却开得一片金黄的取名为“满天星”。还有蓝色的“仙女”,紫色的“绣球”,一束束,一枝枝,装进了手工课上纸折的小花篮里。

手提这花篮,只觉天也蓝蓝,风也软软,眼前不见了塞外的枯山,只觉一片春光灿烂。

到了不再折纸玩的年龄,穿了蓝工装,换了绿军装,依然在煤与石组成的大山里,也依然喜欢采来红黄蓝白的山野小花,一簇簇,养在床头的玻璃瓶里。

为此,便常有一个那么熟悉的词儿送进耳朵里——“小资情调”。

“小资情调?”

不明白。

本无须明白,也不想明白。

依然有清清的水,养着山野的花,伴我从春到夏。

终于走出了黑与褐主宰的世界。也终于有七色花朵摆满小城的柜台。牡丹、月季、金橘、圣诞红、紫罗兰,甚至还有庭院深深深几许的藤萝,还有二月春风妆新绿的杨柳。一束一束的一盆一盆的,被人们捧回去,装点了客厅,装点了居室,也给大小单位的会议室丰富了内容和色彩。

花,走进了人们的生活;美,走进了人们的生活。

爱花的我,却不曾捧回一束一盆来。

不是花不艳丽,非因树不碧绿。只因为那花那树,本是各色塑料,人工制成。虽然惟妙惟肖,巧色逼真,终没有鲜活的生命。

为此,一把渠畔采来的毛茸茸的芦苇花,在客厅里,点缀着冬春。配以绛紫色的均瓷花瓶,栗皮色的钢琴,倒于和谐中透出几分野趣。

虽如此,于色彩上终究是逊了几分。

在心里,便很羡慕北京广州那样的大都市。那里有花店,花店里,有色彩美丽而且鲜活的鲜花。如今报刊上,常介绍买花送花的学问,如看望老人最好是菊花;情人相会,拿一枝玫瑰最浪漫;而孝敬母亲呢,顶好便是康乃馨了。看这类文字,很有点画饼充饥的味道。

终于有一天,发现小城也有了花店,那条贯穿小城的东西大街旁,浓密的槐树荫下立着卖花人。

一桶清凌凌的水,养着大红的月季、金黄的秋菊、洁白的马蹄莲,还有茜红的唐菖蒲,还有散发着幽香的细小的夜来香,比起大都市的花店,品种不算多,然而在这塞上小城,这已使人欢喜。于是,月季、秋菊,唐菖蒲,每样选上几枝。拥着满怀的大红、茜红、金黄走过小城的街道,像拥着满怀春光,满怀美丽,满怀鲜活。只觉得人也长了精神,一路走来,便有亮闪闪的目光,雨点般砸了过来。

拿出均瓷花瓶,灌满凉沁沁的清水,把大红的月季插上去,把金黄的秋菊插上去,把茜红的唐菖蒲插上去。再配以嫩绿的天冬草,修长的文竹枝,最后再是一片墨绿墨绿的手掌一般张开的棕榈叶。高低参差,疏密有致,无师自通地完成了一个扇面形的插花。

摆在茶几上,但觉光彩夺目,美色逼人。顿时间,灵气流转,满室生辉。客厅里,盛满了美丽和生气。

与花们相对而坐,看月季笑容微绽,娇羞妩媚;唐菖蒲,一朵高似一朵,洋溢着奋发向上的勃勃生机;而那金黄色的菊花呢,则简直就是一轮轮炫目的小太阳了。此时,真是赏心悦目,气定神闲。

儿子见我爱花,搂着我的脖子说道:“妈妈,等我长大了,让妈妈屋里天天不断花。”

好儿子,果若如此,夫复何求?

儿子若送我花,当是康乃馨。

小城今天没有康乃馨。

然而小城明天当然会有康乃馨。天下一切美丽的花,小城全会有的,我也全会有的。

儿子弹琴我唱歌

还在儿子三岁的时候,我便提议:“买架钢琴吧,让儿子去学。”

他却不以为然:“儿子还小,过几年再买不晚。”

那时候,星海琴一千五百元。

过了几年,儿子长到七岁了,钢琴也长到六千多元了。

终于买了一架。车尔尼,苏联进口的。

粟皮色的琴身,富有曲线美的琴腿。琴面上,装饰着俄罗斯风格的花纹。古色古香,异国情调。摆在客厅里,果然气度不凡。满屋子里也顿时添了几分艺术气息。

跑遍了小城的书店,却买不到指定教材。急忙将长途打到北京,托音乐出版社的朋友,买来《汤普森浅易钢琴教程》,一套五本。

从此,每周六下午,带儿子去学琴。

老师在歌舞团。是西北几省首屈一指的钢琴家。

陪坐在钢琴旁边,听老师讲:“前臂端平,手指自然下垂,想象有小小水珠从指尖上滴下去……”

感到老师简直是诗人。

看老师教五线谱。方才知晓了那一个一个小蝌蚪们的名称。

还有什么高音谱表,低音谱表,几分音符等等。

脑子里一下装进那么多新奇的东西,似乎那美好神秘的音乐王国在眼前闪开了一条缝儿。

回家来,便陪儿子练琴。

儿子坐在中间弹琴,我在旁边为他打拍子。儿子不会弹的地方,我便给他做一下示范动作,是从老师那里现炒现卖来的。

慢慢地,课程由浅入深,有了左右手同时弹奏,有了C大调、E小调之类。我的示范动作到此为止——心里明明知道该弹那个键,手指却跟不上了,不由叹息一声:“妈妈老了,脑子指挥不动手了。”

儿子却弹得越来越熟练了。我所能做的,是偶尔检查一下他节拍掌握得准确与否。

老师有着丰富的经验,且认真,且耐心。

第一册学完了,会弹《麦克唐纳》,会弹《伦敦桥塌了》,会弹《稻草中的火鸡》。

……

当然,也有卡壳的时候。

是在第二册的《和弦》那一课吧。

由于变调,由于左右手同时弹奏,由于同时要用几个手指,也许还由于另一些不知道的原因,儿子在弹这支曲子时,十分不顺,一遍又一遍,总是磕磕绊绊,支离破碎,不能连贯下来。

儿子性子急,已是满头大汗,眼泪汪汪,用请求的眼光看着我。我知道,他是想把这支曲子跳过去,不弹了。

我的心一下子软了,唉,何必为一支曲子让孩子为难,将来又不指望他当钢琴家。

转念再一想,儿子如今八岁,他要上完小学、中学、大学,他要走向社会、走向生活,在他的面前,是一条长长的人生之路。在这路上,谁敢保证他不会遇到难弹的曲子呢,难道都要跳过去?难道都能够跳过去么?要让孩子知道,在困难面前,应该是什么态度。

于是鼓励儿子:“妈妈相信你,一定能把这个曲子弹下来,一定能弹得很好!来,妈妈和你一起练。”

让他深吸气,细呼气,待情绪稳定下来,再一小节一小节地弹,再一小节一小节地向一起连。

一遍。

两遍。

三遍。

……

终于,那个坎儿过去了,一支曲子完整地弹下来了。

“我会弹了!”儿子高兴得脸蛋通红,跳起来搂住我的脖子。

我分享着儿子的胜利。

我愿意他永远不要忘掉他的这次胜利。

儿子学琴,比起别的孩子,学得不算好。但我并不给他施加过多的压力。我知道,他不一定是当钢琴家的材料。学琴,是为他增加一份修养,使他未来的生活中多一份情趣。

也许正因为没有太大的压力,他对钢琴的兴趣才始终不曾减弱。做完功课以后,在我看电视的时候,在等待吃饭的几分钟里,总要叮叮咚咚地弹上一阵子,甚至,中午我休息的时候,他要也弹上一弹——当然,他把声音放得很低。他怕影响我午休。他哪里知道,我根本没睡着,只是为了感谢他的好意,而把眼睛紧紧闭着。

儿子的琴声从我耳边流过,轻轻地,像一股微风,像一线清流。这琴声很稚嫩,但在我的耳朵里,它却是无比美妙。

如今,儿子的兴趣越发浓厚了。在弹会了教程上的曲子之后,他又把音乐课本支在钢琴上,弹他在学校里学的歌。

星期天,阳光洒满房间。

儿子叮叮咚咚地弹琴,我倚在沙发上,为他织一件绿色的毛衣。

“妈妈,来,我弹琴,你唱歌。”儿子忽然回头请求道。

“好的。”

我欣然接受邀请。拿过他的歌本翻了翻,只有一首“嘀哩嘀哩”是我会唱的。

于是,儿子弹琴我唱歌。

春天在哪里呀?

春天在哪里?

春天在那绿绿的山林里。

那里有红花呀,

那里有绿草,还有那会唱歌的小黄鹂。

琴声,歌声,在四壁间回旋、飘飞。虽是严冬季节,我却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音乐家所描绘的那一片浓浓的春意。

真好啊,儿子弹琴我唱歌。

戒与开戒

曾经三十年不食猪肉。

需要说明的是,我既非回回民族,也不信奉伊斯兰教。小的时候,也和任何一个汉族孩子一样,把大块的红烧猪肉吃得满嘴流油。

不食猪肉,源于三十年前的一堂生物课。

在那堂课上,老师讲到了猪绦虫,那微小得肉眼看不着的小虫一旦进入人的体内,便会伴你终生,吸食人的营养,毁坏人的身体。更可怕的是虫卵还可随血液流动,如若流进大脑或眼睛,后果更是不堪设想。这堂课听得我额头冷汗涔涔,原来香喷喷的猪肉里竟然隐藏着这样巨大的危险!

课后,即与一位最要好的同学约定——从此不再食猪肉。

现在看来,这很有点因噎废食的味道。但是一个十多岁的中学生是不晓得并非所有猪肉都有猪绦虫的。对那时的我来讲,老师的话便是圣旨,课本上印了的,就是绝对真理。

从那天起,我便戒了猪肉。

那位同学终于经不住诱惑,不久就忘了猪绦虫的可怕,重又食用猪肉。我却坚持了下来,这一坚持便是三十年。

初时毕竟年幼,要抵御那香喷喷的诱惑,确实需要点自制力。后来便成自觉,以至于当我闻到猪肉味再不是香喷喷的,而是腥不可耐,闻肉的味道而心中发潮,喉头作痒。以至于家里每次做完猪肉以后,母亲都要用开水洗锅三遍,再给我单锅另炒菜。

“你简直比回民还回民,比清真还清真了。”母亲与周围的人们都这样说。

确实快变成回回了,走出家门后,便一直在清真食堂就餐。大学时我的同学老师便误以为我是回族,逢“五一”“国庆”有游园活动时,便也发给我一张只有少数民族同学才享有的游园票。我便心中窃喜着,与那些穿得像花蝴蝶一样美丽的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姑娘们一起,在汉族同学羡慕的眼光中走出校园,到彩旗飘扬的公园去热闹一天。

然而这等好事毕竟太少,大学几年只碰上两次,更多的则是饱尝了因不食猪肉而带来的种种不便。

大家一起外出,别人随便进个小食店便可坐下就餐,我却要走很多路,问很多人,去寻觅清真饭馆。哪怕它曲径通幽,哪怕它藏在深巷小弄,我也一定要找到它。没办法,民以食为天嘛。几年下来,上海那么大的城市,哪里有清真饭馆,多大规模,是主营米饭炒菜还是单卖面条水饺,我竟然摸了个八九不离十。可是有时候情况不允许你寻寻觅觅呢,那可就麻烦了。那年去福州、厦门,一行数人,容不得我单独行动,只好随大家一起就餐。满桌好菜好饭,我却只能向几个凉盘里下箸,肉自然不必说了,是多看一眼也不敢的,即便素菜吧,也是我所不敢问津的!因为那里面十有八九是用猪油烹炒的。因此在福建十天,一直处于半饥饿状态。

最不堪的是那年夏季,我随华东师大地理系河口海岸研究所的几位老师去杭州湾金山码头。码头既小,又在创建初期,条件自然是简陋的。只在满山松林之间坐落着三两栋刚刚交工尚未住人的宿舍楼,和一个工棚一样的职工食堂。这样的食堂,伙食水平也就可想而知了,每顿饭无外乎茄子豆角,肉是隔天有一次,可惜非我所食。茄子豆角虽有,却又是用猪油炒的,也非我所食。幸好天不绝人,浙江一带多的是咸鸭蛋,一角钱一个,而咸鸭蛋是我素来喜食的。于是乎中午咸鸭蛋下午咸鸭蛋,今天咸鸭蛋明天咸鸭蛋,后天还是咸鸭蛋!咸鸭蛋下白米饭,吃了整整一个星期,一个星期单调的重复又重复,便是龙肝凤胆也要吃腻的,何况咸鸭蛋,于是我本来很喜爱的咸鸭蛋也变得难以下咽了。待一个星期后离开杭州湾时,人瘦了一圈。加之每天在船上海风吹、烈日晒,皮肤粗糙黝黑,以至回到学校后,同学们见状惊呼:“哪里来了个非洲难民!”

都说部队最能改变人,我们当兵那年月,可不像如今当兵的那么松散。那时候战士不许戴手表,不许穿尼龙袜,女兵甚至不许留刘海。我们当然只能一一照办,不许戴手表,就把手表送回家去;不让穿尼龙袜就把尼龙袜压在箱底;不让留刘海呢,好,一个个露着光光的大脑门。好在那时候脑门上还没有五线谱,露出来也不觉难看,种种规矩,种种制度,我全可遵守,只保留下一点小小的特殊——不食猪肉。部队食堂,大锅煮钣,大锅炒菜,每天五角钱的伙食费,只能以萝卜青菜为主,每星期改善一次伙食,改善时,便是大锅的猪肉块子。男兵女兵们一个个吃得红光满面,心满意足。每逢此时,我便只有一人向隅。独自享用萝卜青菜的份了。倘是回民,或许还可以沾点民族政策的光,开个小灶,可惜又不是,只是一种在别人看来是很怪的怪癖,那么只好对不起了。倒是炊事班长,虽长了一脸大麻子,心肠却是很善的,看我吃得可怜,便常常在炒完大锅红烧肉之后,再用小锅为我炒上一盘鸡蛋,或者用他从家乡海边带来的虾干和大白菜一起烧了端给我。这便是我的改善伙食了。说三月不知肉味,对那时的我绝不是夸张之词。

种种不便,种种艰苦,种种环境,全顶过来了。三十年,对于人一生也算是个挺漫长的时间了,三十年对猪肉可说是深恶痛绝,看来这辈子是再也不会开戒的了。

可世界上的事情真是没有绝对的,连我自己也想不到,三十后,竟又开了戒,重新食用猪肉。

原因比三十年前还简单,只是因为儿子的一句话。

我家厨房里,牛、羊、鸡、鱼主宰锅里乾坤。虽煎炸烹炒,花样翻新,只是万万容不得一个猪。因此儿子长到十三岁时,都不知猪肉何味,一日,儿子去同学家作客,回来后即对我说:“妈妈,阿姨做的红烧肉好吃极了!”说时满嘴流津,无限向往。

只此一句话,便让我三十年的禁戒顷刻土崩瓦解。

“好吧。明天妈妈就给你做红烧猪肉。”

谁知戒时不易,开戒竟也很难。

毕竟三十年不食不闻,毕竟三十年深恶痛绝。第一次摆弄此物,只觉一股腥气直冲脑门,催得我险些呕了起来,可还是要做,儿子想吃呢。于是戴上两层口罩,以阻其味,脸向旁边扭开,以避其腥。如此戒备森严,进行操作,恰逢一女友来访,见状先是一愣,随即便笑弯了腰:“你是炒菜呢,还是做外科手术呢?”

红烧肉烧好了,儿子吃得嘴角流油,大喊好香好香,我却避之唯恐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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