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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逍遥庄周(4)

庄子又称道醉汉。他说,喝醉的人从车上摔下来,虽然也会受伤,但可以不死。醉汉的身体构造与人相同,而伤害却比人轻,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神全”,即精神完备。他们不知道自己在车上,也不知道自己摔下来,不考虑生死,也不存在害怕。

美好社会不需要是非

开始本节的内容之前,画面切回希腊雅典,我们一起来试想一下苏格拉底面对死会作何反应?

雅典,苏格拉底被控不信神,于是被审判,最终,被判处死刑。

按说,他是有三次不死的机会的。

能否胜诉,取决于陪审团的投票结果。我们知道,跟没什么文化的普罗大众打交道,煽情的效果远好于说理。中国的小说中,被好汉打倒的流氓匪类,都会哀告个“上有八十老母,下有三岁孩儿”,这就是很聪明的办法。雅典的法庭,陪审团素来大而无当;苏格拉底这事,不算大案子,但陪审人数也高达501人。对这么庞大的群体,起作用的就更加是感情而非理智。事实上,雅典法庭上也流行被告让妻儿到场,哭哭啼啼感动听众。但是苏格拉底老师拒绝这样做,因为他觉得“这种景象会使得被告者和整个城邦都同样地显得可笑”。这是一,不煽情。

被告被判有罪后,他可以提出一种惩罚。然后由法官在死刑和这种惩罚之间选择一种。如果他提出的惩罚足够重,也可以令民众消气,至少是可以免于一死的。但苏格拉底显然认为这样等于承认自己有罪,所以他起先要求法庭奖励自己,随后又纡尊降贵提出一个低得过分的罚金数额。结果是民众更加愤怒,原来不过280票对221票要判他死刑,这下就变成了361:140。这是二,不认错。

死罪已定,苏格拉底的学生为他策划了一个越狱逃亡方案,但苏格拉底当然不同意。苏格拉底老师眼里,即使判决是荒谬的,法律本身却是神圣的,“在各个国家中,那些最好的统治者总是把对法律的服从看作公民的最大义务,难道这一点你都不懂吗?一个国家的公民遵守法律,它在和平时期就幸福,在战争时期就坚定。”(色诺芬《回忆苏格拉底》)所以苏格拉底老师觉得自己留下来受死,是扞卫雅典的法律权威。这是三,不跑路。

面对指控,苏格拉底老师一不煽情,二不认错,三不跑路,可以称之为“作死精神”。碰到同样的情况,我估计孔老师会跑路,因为“危邦不入,乱邦不居”;孟老师会煽情,玩大逆转,把群众煽乎起来,将原告拍得立毙当场也是可能的;庄老师呢?按“齐物论”的精神,他会认错,同时心里面说,对就是错错就是对,雅典人真弱智。

止庵先生有个很好的概括,《庄子》这书,当然不是一个人的作品,而且不是“一派人”的作品,而是“一脉人”的作品。①

一派人,是大家有相似的立场和观点;一脉人,是大家从同一个原点出发,走着走着,各上各的路,分歧甚至敌对,也是在所难免的。

比如说,生与死的问题,是贯穿《庄子》全书的主题,但各篇表达出来的倾向,可能天差地远。

很多篇章的观点,是活着最好。一切物质的、精神的追求都可以不要,要的就是活着。浑浑噩噩但生存能力更强,那我就要浑浑噩噩。真别说,中华民族有强大的生存能力,被反复蹂躏,但垮而不死,真和这种态度有关。

但《庄子》偶尔也会主张人生如白驹过隙,固然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活得多赖,也就是那么几十年而已。所以,最重要的是活着的时候爽过。这见于《盗跖篇》。这种观点,特别切合人的动物本能,对好汉型的人物,格外有感召力。

又有时候,强调活着诚然最重要,但不能是赖活,要有一种奇特的精神追求,可以称为“养神”。养神的最终结果似乎是长生不老,所以其影响可知。后来忽悠秦始皇的那些方士们,描述海外拥有长生不死药的仙人有多神奇,就几乎照搬了庄子对“藐姑射之山”神人的形容。

但当面对妻子和自己的死亡时,庄子又显得极豁达。老妻去世,庄子用极其深情的语调,讲述了生死无别,不值得为之动情的道理。

不然。是其始死也,我独何能无概然!然察其始而本无生;非徒无生也,而本无形;非徒无形也,而本无气。杂乎芒芴之间,变而有气,气变而有形,形变而有生,今又变而之死。是相与为春秋冬夏四时行也。人且偃然寝于巨室,而我噭噭然随而哭之,自以为不通乎命,故止也。(《至乐》)

自己将死,庄子说,抛尸荒野,才是最好的安葬。

吾以天地为棺椁,以日月为连璧,星辰为珠玑,万物为赍送。吾葬具岂不备邪?何以加此!(《列御寇》)

《大宗师》一篇里还讲了很多用滑稽的态度面对痛苦和死亡的故事。个人感觉,这构成了《庄子》中最有魅力的部分之一。按照这个态度,第二、三节里那一堆“不重要”后面,还可以加一个“活着不重要”。若以逻辑一贯的要求来衡量,则这些内容对前面那种重视养生、养神的主张,打脸打得噼里啪啦。

更极端的时候,庄子则会赞美死亡。这样的例子虽然不多,却也很有名。《至乐篇》里,庄子和骷髅的大段对话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当然,骷髅只是说死了就没人烦你,所以很快乐。苏格拉底说,死后可以和古代伟大人物的灵魂对话,那种爱智的乐趣,《庄子》里是一点也没有的。

《庄子》本身就如此复杂,《庄子》的影响辐射开去,各色“庄粉”作何表现,自然另是一种光怪陆离的景象。

隐士与权力同行

庄子一时兴起,给蓬草间的一个骷髅起死。大概,也无非是想让他跟自己“谈谈闲天”罢。不料,这竟是商纣王时候的陈死人,被人一闷棍打死,不但抢走了财物,而且剥去了衣服。复活过来的,乃是赤条条一个大汉。凭庄子怎么解释,汉子拒不接受自己已经死了五百年的事实。他没有聊天的闲心,只关心自己的衣服和随身物品的去向,并进一步推论这些东西是庄子谋了去,抓住庄子不放。庄子宣讲等生死,齐贵贱。所以有衣服也就是没衣服,在这里就是无效的,这也就让庄子本人陷入了尴尬的境地。

这是鲁迅小说《起死》的前一半,故事从《庄子》外篇的《至乐》取材。原材料并不长,全文照录:

庄子之楚,见空髑髅,髐然有形,撽以马捶,因而问之,曰:“夫子贪生失理,而为此乎?将子有亡国之事,斧钺之诛,而为此乎?将子有不善之行,愧遗父母妻子之丑,而为此乎?将子有冻馁之患,而为此乎?将子之春秋故及此乎?”于是语卒,援髑髅,枕而卧。

夜半,髑髅见梦曰:“子之谈者似辩士。视子所言,皆生人之累也,死则无此矣。子欲闻死之说乎?”庄子曰:“然。”髑髅曰:“死,无君于上,无臣于下;亦无四时之事,从然以天地为春秋,虽南面王乐,不能过也。”庄子不信,曰:“吾使司命复生子形,为子骨肉肌肤,反子父母妻子闾里知识,子欲之乎?”髅深矉蹙頞曰:“吾安能弃南面王乐而复为人间之劳乎!”

对照小说,鲁迅的改造举其大者有三。

第一,把骷髅复活,在原文里仅只是一个设想,小说里却当真实行了。

第二,这段文字里,庄子有意降低了自己的水准,发出一通稷下学士式的夸夸其谈,然后才借骷髅之口说出了自己的真意。鲁迅不容他这么扮猪吃老虎,小说里的庄子虽然滑稽,嘴里的议论,却是《齐物论》里的精义。

第三,不论怎么说,原来骷髅和庄子之间的辩难,总还是两个知识分子之间的对话。小说里,死而复生的这位杨家庄的杨大,却并不是读书人。

把知识分子(尤其是哲学家)置诸日常生活的场景之中,超卓的思考水准和拙劣的处世能力之间存在的强烈反差,常能产生强烈的喜剧效果。此种桥段,往往既为阅读者所乐见,复为写作者所擅长。平庸如《封神演义》的作者,写起姜子牙受老婆的气来,也多了些风趣,何况鲁迅这样了不起的小说家?这自然是令人忍俊不禁的一段。

比照鲁迅的其他小说,且套那个被说滥了的“孤独者/庸众二元对立模式”罢,似乎也套得上。这复活的汉子,已经身在五百年后,却仍然“尸祝往时”,拒不承认早已改朝换代,可谓昧于天下大势,又“专管自己的衣服,真是一个彻底的利己主义者”,自然也是“庸众”或“看客”中的一员。庄子对这汉子摆事实讲道理,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又何尝不是一位“清醒的孤独者”?

于是,问题来了。

鲁迅写愚民,是要“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而写孤独者,又历来“笔锋常带感情”。何以这一回,《起死》里的汉子似乎只见其可怜可笑而未见其可恨,鲁迅并未给他“顺手一枪”;而对庄子的狼狈处境,鲁迅不说有几分幸灾乐祸,至少也绝不同情。

《起死》写于一九三五年十二月。这一年,鲁迅写了七篇《论“文人相轻”》,另外还有一系列的文章,极论为文做人,非有“是非”不可。如:

昔之名人说“恕”字诀——但他们说,对于不知恕道的人,是不恕的;——今之名人说“忍”字诀,春天的论客以“文人相轻”混淆黑白,秋天的论客以“凡骂人的与被骂的一股脑儿变为丑角”抹杀是非。冷冰冰阴森森的平安的古冢中,怎么会有生人气?①

不用说,鲁迅的论敌们,为了说明争论之无谓,是热爱引用庄子的“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的。或者,这便是鲁迅写《起死》的一个重要动因。一团和气则无生人气,那便从《庄子》里拿过一个死人来。看看用生死齐一的高论面对现实,是怎么一个结果。

不论是读鲁迅的作品还是传记,都很容易得出这样一个印象:在他身上极少有所谓的“文人气”。重实干而恶“高论”,大概也算少文人气的表现之一。《故事新编》中关涉先秦诸子的三篇。《起死》写庄子,固然多是挖苦,《出关》中对老子的态度也是戏谑为主。唯独《非攻》里的墨子,几乎可以说是鲁迅笔下最正面的形象。

大概,诸子中唯独老庄最多高论,而墨子却是实干家。鲁迅笔下的孤独者,如夏瑜,如吕纬甫,如魏连殳,结局或以死亡,或以消沉。然而,他们都曾经是行动者。即使后来外表上不得不泯然众人,内心仍有极强烈的痛苦。这痛苦,便是鲁迅与他们的同情所在。

至于像庄子这样从根本上就拒绝行动的孤独者,鲁迅就是另一种态度了。

说鲁迅不喜庄子,当然大谬不然。《汉文学史纲要》里的评价极高:

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

这自然是显证。另外,鲁迅推崇魏晋,对嵇康尤其还有些偏爱。而论魏晋时代,总不可能扣除掉庄子的影响。

问题恰恰在于,庄子的影响实在太复杂。《庄子》各篇,始终保持着一种对社会看似不认真的态度。不过是因为别有关注而不认真,还是其实很认真,因为激愤太深而显得不认真,或是觉得调戏一切正常的价值,更方便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则难说得很——后来者愿意选择怎么接受,就更难说。

前面说到,滑稽可以是真话的保护色,但不应该忽视了滑稽也可以是谎言的兴奋剂。如秦晖先生有一段着名的议论:

苟且而出于无奈,亦不足责。但庄周的苟且却不是自承无奈,而是把它奉为崇高境界。在这种境界中,真伪、有无、是非、善恶都可以不分,或者说都不可分……我国传统时代的一大弊病是言行不一,儒家的那一套仁义道德只说不做,法家那一套关于“法、术、势”的厚黑学只做不说,所谓“儒表法里”是也。而道家的上述诡辩论则为本来难以相容的“儒表”与“法里”提供了关键性的粘合剂,为逻辑上摩擦剧烈的王道之表与霸道之里加注了有效的润滑油。①

当然不能说《庄子》全书都是这个调子,但《庄子》中确实有这个调子,后世热爱庄子的人,也有不少正是持这个调子。

比如东汉的马融。《庄子》秦汉时很被冷落,是马融把《庄子》从断烂的竹简堆里翻出来,重新给炒热了。但现实生活中,马融是这样运用《庄子》的:

(马)融既饥困,乃悔而叹息,谓其友人曰:“古人有言:‘左手据天下之图,右手刎其喉,愚夫不为。’所以然者,生贵于天下也。今以曲俗咫尺之羞,灭无赀之躯,殆非老庄所谓也。”(《后汉书·马融传》)

这里的“老庄所谓”,不过是把贪生怕死理论化而已。

再如西晋的郭象。我们今天读的《庄子》,都是由郭象的注本派生出来的(更早的《庄子》是什么样,已经无从知道)。但这个郭象注,却始终被抄袭的公案纠缠着。当然,这是个争论极多的问题。不过,对郭象最善意的评价,也不过是说他对向秀的注有所发展,不能纯以抄袭视之。大概,他也是在实践“齐物论”,抄不抄都是一回事吧。

《起死》的后半部分大有深意。旁的孤独者面对庸众,往往是彻底的无奈和绝望。这位小说中的庄子,却只是一时的狼狈。很快,他便有了对策——“一面支撑着,一面赶紧从道袍的袖子里摸出警笛来,狂吹了三声。”

巡士闻声而来,和庄子套起了近乎,因为他们的“局长也是一位隐士,带便兼办一点差使,很爱读您老的文章”。听说庄子此行是要去见楚王的,那敬意就更了不得,于是汉子被吓得退走到乱蓬里,借助官府的权力,庄子轻轻松松地脱了身。

还是鲁迅的话:“登仕,是噉饭之道,归隐,也是噉饭之道。”①隐与官,原是一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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