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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嫁田家牧牛子;丈夫不能为床头人吐气耶

湘裙这个女鬼,在聊斋里应该算是一个任性而为的烈女子。放到女人迂回曲折去钓金龟婿的今日,她见到所爱男人便主动示爱的果敢与大胆,也颇让人钦佩。而不惧阳间气盛,陪爱人相伴一程,哪怕被人怒骂也终无悔意的执著,亦是让人仰慕。

可惜她喜欢的这个男人晏仲,算不得上品。初始娶妻,不过是为了给死去的兄长生一孩子,算是续上本族香火,而且,还要所娶女子一定将前妻所生孩子视为己出。而后来将美艳湘裙娶为妻后,又动了色心,与另一女鬼纠缠不止,生生断了性命,还要连累湘裙被兄长唾骂。

不过湘裙对晏仲之爱,一心一意到完全忽略了他的缺陷,只当他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之男子,因而在阴间初次见到他时,便于门外偷听他与兄长对话。得知兄长提及要将她许配给东村田家时,她在窗下当即抗议说:我不嫁田家牧牛子。虽然只是小声自言自语,但是言语中可以想象出她脸上的坚决和少女的羞涩。这个“意致温婉”的女子,想来早已对误闯入坟墓来的晏仲动了真心,否则不会祛除小女儿的矜持和娇羞,伏在门外窥听。

对于男人,湘裙当是一个可心的女子,懂得男人的心思,知道初春的夜晚,天气寒冷,如有暖酒可筛,当是一件乐事,于是特派兄长的孩子将杯羹斗酒放到晏仲床头,还细心地将一盆火放置床下取暖。对于兄长的孩子,又能视为己出,诚心呵护。这样的女子,怎么能让一个孤独在外的单身男人安睡?辗转反侧,想的全是她的一颦一笑,那酒喝进了肚中,在冷斋中也能发了酵,酿出来的都是芬芳,因此明知是鬼,依然坚持娶湘裙为妻。这个大胆偷听的女子,再一次主动示爱,早在兄嫂测试其能否在阳间为人妻之前,便拿针刺了自己手腕。想象中,她在针刺手腕之时,定是心内惶恐不安,怕一旦不能出血,无法与晏仲阳间相爱,一见钟情,也不过是一见“终”情,无法再遇。

因此女子爱上一个人,可以不惧任何疼痛,甚至是男人情变,但却极怕外人的阻拦。这样的直白表露,遭来姐姐一场欲要私奔的羞辱,羞愧气愤之下,湘裙用最强烈的寻死的方式,表达了自己对于此种辱骂的反抗。而她所爱的男人是多么怯懦,只惭愧给兄嫂带来烦恼,全然没有考虑湘裙欲为其自杀的境地下,他本应出手相救,或者担起一个男人的责任,带她私奔。如果这样,湘裙之死,也算值得。但他在湘裙为之不吝生命的时候,却悄然选择了逃避,带了兄嫂的孩子,回到阳间,并答应为了不损孩子的阳寿,此后不再归来。女子湘裙为了爱情,可以不顾姐姐的拦阻,而男人晏仲,却在这一场飞蛾扑火的情爱中,借口抚养兄嫂之子,抽身而退,毫不迟疑。

如果不是兄嫂认定自家小叔一表人才,湘裙嫁之,已属高攀,怕湘裙再也无缘与晏仲相见。此时,湘裙为了爱情,将自己放至最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怯生生站在兄嫂身后,满心欢喜,却又不好表露,因此便快速卸妆下厨,用不绝于耳的刀落砧板声,来传达花朵一样饱满的欣喜。

想来男人对女色的贪恋,当是骨子里就带来的,所以两人不过是刚刚成为夫妻,晏仲便嘻笑问湘裙,阴间是否有貌美佳人。湘裙之所以思虑良久,应是心内忧伤。对于晏仲,她爱之深切,但又恨其如此爱慕美色。可终归是不想欺瞒所爱之人,所以原本可以以一句“没有”结束这场戏谈的她,还是引出了美艳邻女葳灵仙。不过在对葳灵仙的描述之中,湘裙作为女子,心内浓郁的嫉妒还是表露无疑。她认为葳灵仙的美,不过是擅于修饰打扮而已,而且天性轻浮放荡,容易给人招致麻烦。

这样的劝阻,在男人听来,不过是女子的一股醋意,他在枕旁听后,那劝阻即刻便化作一股轻烟散去。这男人几乎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葳灵仙的美貌,而且在他的想象里,这葳灵仙,一定是比湘裙的描述,还要艳上几分的,所以他才会“急欲一见”,并在湘裙拒绝之后,还“强之再四”。湘裙心内矛盾,此时根本入不了晏仲的眼,他心里有得一场艳遇般的隐秘喜乐,假若湘裙同意,答应将葳灵仙纳为小妾,那他应该不会说一个“不”字。

男人的情欲一起,真是要了命般。所以从始至终,晏仲对于湘裙,在爱上总是少了一分,他之所以对她生出依恋,所有缘起,都是为了能把兄嫂之子抚养成人。不过是一个妓女般放荡的女鬼,酒后略略撩拨,便让他完全弃掉湘裙昔日劝告,并当其面跟女鬼进入房间厮混。鬼迷心窍,说的便是晏仲这样的男人吧。但假若他的心窍里有另外一个女人,而且紧贴心房,连空隙也不留下,那么纵是女鬼再如何引诱,怕也是进不去的。恰恰他的心里,盛一个湘裙不够,还需要别的女子来坐,所以才让女鬼有机可乘,并差一点,就要了卿卿性命。

女子即便是在今日社会,也常常背上勾引之名。当下“小三”,动不动就被“正室”斥为“狐狸精”,但是细细思虑,哪是女子之错?男人们假若防线坚固,“小三”们怎会轻而易举就攻破了那道婚姻的马其诺防线?所以晏仲兄嫂在将其救下之后,初始责打葳灵仙,后又怒喝其母纵容,这样依然不能解恨,又怒骂湘裙,认定是其促死了晏仲。待转身看到自家小儿,在阳世已经康健成人,这才稍稍气消。如此怪罪,实在是男人狂傲至极,而女人本身,敢为爱情而死,却又在男人似是而非的理论面前,怯了下去。

湘裙一直陪伴晏仲,到80岁终老,为了其兄嫂之子,一生都未生养。她知道阳寿将尽,盛装上床,悄然离世。而那个一生为兄嫂之子而过的男人,却连悲哀也无。或许,他也知半年后将离尘世;或许,他对湘裙,原本,就没有对兄嫂之子一般,爱得深切。就连讲述这段故事的蒲松龄,在结尾,对于湘裙对晏仲的一生奉献,也只字未提。

在聊斋中,这不过是一个因为代为抚养兄嫂之子,而被记录下来的女子。她的爱恨,无足轻重。

凤仙虽是美狐,但却丝毫没有狐仙的自由天性和豁达心胸,倒是更像人间一个迷恋凡俗日子的小女子,所有的悲欢喜乐,都建立在丈夫的功成名就之上。夫贵妇荣,夫若不贵,当然为妻的凤仙,也不快乐。所以凤仙幸好遇到了一个热爱美人也热衷功名的男人。倘若是天生的浪漫诗人,对功名利禄鄙夷不屑,凤仙在功利又势利的父亲那里受的那些委屈,怕是永远没有翻案的机会。而她的虚荣,也无法在众姐妹面前,得以炫耀和满足。

平乐人刘赤水几乎是白白捡来了美人凤仙。未遇凤仙之前,刘生是天生颖秀却不思进取的男人,而且还喜好修饰,“衾榻皆精美”,类似于时下热爱面子工程的时髦小混混。这一喜好也为他招来了凤仙。若不是凤仙的姐姐八仙与胡郎眷恋刘生的精致床榻,卧眠于此并被刘生发现,匆忙中落下了让刘生爱悦的系有针囊的紫纨裤一件,八仙也不会将自己最美的三妹推销给刘生,以换取能遮衣蔽体的紫纨裤。不过,或许八仙也在用酒水和金钱皆换不来紫纨裤时刘生的坚决里,看中了他的品性,所以才为三妹凤仙做媒,将其在醉酒时抬到了刘生的床榻上。

不过两个人也算是一见钟情,身体上可以欢爱,精神上也能共通,否则,凤仙是不会一边在心里恨八仙用一条紫纨裤便“卖”掉了自己,一边却在感觉刘生的身体有凉意时,还用双关调笑他说:今夕何夕,见此凉人!刘生算是聪明,很快明白凤仙的文字游戏,巧妙回答她:子兮子兮,如此凉人何!一个体温上的“凉”,借用到人心上的“良”,从身体到精神,都能够彼此懂得,也算是息息相通的一对“良人”。

但姐姐八仙用一条裤子给凤仙的调侃,虽然让她得到了男人刘生,但却也自此记了仇,觉得玷污了自己的声名,也让自己的身价,等同于一条廉价的裤子。或者,换一种说法,是刘生也价格低廉,否则,不会如此轻易地就得到了凤仙。

女人间的这种小心眼,争斗起来比男人间的刀光剑影还要厉害,简直是刀刀见血。凤仙很快偷了八仙的一枚金钏,但并不过瘾,又藏了她一双“工巧殊绝”的绣鞋,而且,这次特意叮嘱刘生,要“暴扬之”。一个女子的闺中之物,而且是与身体密切接触的绣花鞋,在那时女人的心中,几乎等同于贞洁。所以这双被许多男人看过的鞋子,在凤仙的眼里,就差不多是八仙的身体被男人们一一检阅亵渎过一样了。

这样的行为,遭来的是八仙比之更甚的报复。作为长女的八仙,很快决定全家搬迁远走,断绝凤仙与刘生的情缘。这一招真是狠到极致。假若凤仙还了八仙的绣鞋,便会被八仙耻笑;而私自留下呢,又“恐长舌妇造黑白也”。况且,八仙的胡郎,是比刘生强大的好男人,凤仙一家老小,全仰仗了他才得以存活。所以有这样强势的“后台”,八仙在对凤仙的爱情上,也有着长辈般的蛮横与无理。

这一离去便是两年未见。好在两人缘分未了,刘生在途中偶遇去拜见岳父大人的胡郎,一同前往,终于再次见到了凤仙。只是这一次相见,因为有八仙的丈夫胡郎和二妹水仙的丈夫丁郎,而成了一场炫富斗才的比拼大会。凤仙借父亲和两个皆比刘生强势的姐夫的眼睛,窥到了刘生的落魄和卑微,也因此映出自己身份的低下。不过是一盘从柬埔寨运来的水果,却被嫌贫爱富的父亲拿来先敬献了富有的丁郎。这一偏心的举止,八仙没有吃醋,虚荣的凤仙却记在了心里,而且当场质问父亲:婿岂以贫富为爱憎耶?让父亲下不来台还不够,又“声泪俱下”地唱了一首元代王实甫的折子戏《破窑记》,将其中看中了贫寒书生的富家女刘月娥,比作自己。这出戏可谓唱得意味深长,既讽刺了父亲、丁郎和八仙等一干世俗人,还暗示警醒刘生,要像戏中的男人吕蒙正一样,为住在破窑里陪自己吃苦的女人发奋读书,取得功名,衣锦还乡。

到这里,凤仙便成了一本督促丈夫博取功名的励志书。所有的眼泪与欢笑,都是来自于丈夫。一句“君一丈夫,不能为床头人吐气耶?”包含了她所有的虚荣,几乎可以看得到她脸上的急切和抱怨。而所送的一面可以看得到她背影或者正面容颜的镜子,简直是诡异的魔镜,照见了男人刘生的光明大道,也照出了女人凤仙的复仇心切。

还好刘生与凤仙是同道中人。一个希冀夫贵妇荣,一个愿以己贵取悦佳人。所以两人一拍即合,凤仙愿像《破窑记》里的女子刘月娥,“伏处岩穴,聊与君分苦耳”;而刘生也愿意通过“谢客下帷”一心苦读,来换得镜子里凤仙的正面笑脸,而不是看他游玩废学而“惨然若涕”,或者“背立其中”。刘生苦读的结局当然是欢喜团圆,一举成名不只是天下知,还明媒正娶了凤仙。尽管这种明媒正娶,是凤仙又一个虚荣的小计谋,将自己假扮成郡主女儿,既不让人怀疑狐女的身份,又无形中提高了自己的地位。

在凤仙心里当然还有更重要的,不忘在刘生衣锦还乡后,以一场豪华的盛宴,挽回在父亲和两个姐姐面前丢失掉的颜面。想来凤仙为这一次姐妹相见,准备了很久,而且用心良苦。甚至这样一场“假贵家广宅”来办的“舆马缤纷,填溢阶巷”的宴席,不是为庆祝刘生的一举成名,而完全是为了拭去自己脸上被人指点过的尘埃。八仙的“掌柜男人”胡郎,水仙的富商男人丁郎,他们在刘生的显赫前程和官位面前,终于有了让凤仙不屑一顾的平庸与晦暗。

不过即便是心中已经看轻,嘴上依然有小女子不肯饶人的刻薄与尖酸。八仙讨要被凤仙偷拿去的金钏和绣鞋,调笑她说:婢子今贵,不怨冰人矣。钏履犹存否?若是换做一般女子,大约会在翻身做了主人后,对昔日的小气生出羞愧,但凤仙不,依旧讽刺八仙一句:履则犹是也,而被千人看破矣。这句话真是狠毒,大约会让八仙生出自己也如同那双绣鞋一般,被千人的视线践踏过的羞辱。但姐姐毕竟是姐姐,有比凤仙远为宽广的胸怀,不仅对这样孩子气的记仇一笑置之,而且还作诗祝贺她荣升“贵人”。

这一场姐妹间的争斗,以一条八仙遗落在刘生床榻上的纨裤始,又以一双被投到火中烧掉的八仙的绣鞋终。凤仙爱刘生一场,究竟有多大的比例是为了爱情呢?怕是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但好在她成了正室夫人,所以即便是刘生后来官至六部郎中,又纳妾生下二子,也夺不去她在整个家族及家庭中的虚荣高位。

因此凤仙虽胚子为狐,却有着一颗被俗世侵蚀损坏了的心。而且,无可救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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