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乃仁术——医者职业道德的特殊性
职业道德是指对不同行业范围内的人提出的特殊的具体道德要求,它是一般社会道德及阶级集团道德规范准则在行业中的具体表现。它不仅要求人们具备特定的知识和技能,而且必须在知识和技能的施行过程中,遵守一定的规定或誓约。医学是最早独立的职业之一。医学道德正是起源于医学这一职业的行为准则。
医学道德同其他职业道德一样,具有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所独具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可以归结为如下三个方面:其一是专业性。职业道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各个不同行业领域所特有的行为规范,这些规范由各种职业的具体利益、义务和行业的内容所决定。因而每一种职业道德只能约束从事该行业的人员,只能在特定的职业范围内起作用。对不属于该职业的人,或该职业人员在该职业之外的行为活动,它往往是起不到约束作用或调节作用的。因此,它的适用范围是特殊的和有限的。其二是稳定性。职业道德所反映的是社会总体的需要和各种职业利益及其特殊要求,因此,在内容和结构上具有相当的稳定性,形成比较稳定的以职业心理和行为习惯所铸成的职业道德。其三是多样性。职业道德是适应各种职业活动的内容与交往形式的要求而形成的,因此,反映形式和表现方式上往往比较具体、灵活、多样。同时,职业道德因行业不同,其规范也各不相同。
但是,医学道德又是一种非同一般的特殊职业道德。医学道德是调节医务人员与他人、与集体、社会之间关系的行为准则和规范的总和。医学道德,作为以治病救人为天职的医生的职业道德,虽然与其他职业道德一样受社会道德的制约,但是与其他职业道德有着明显的不同。第一,医学是一门以维护病人健康为根本目的的实践科学,医学实践活动始终围绕着人展开,直接涉及到人的生命、疾病和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悲欢离合。因此,医学道德始终和医学技术紧密联系在一起。医学道德伴随医学而产生,它既是医学实践的崇高目的,又是医学实践的一部分。高尚的医德始终要求医学发展和运用纳入伦理的轨道,要求医务人员对医学技术精益求精,对医学事业执著追求。第二,与其他服务相比,医学服务最根本的特点就在于它是一种社会公益性福利事业,它的目的是消除疾病,确保生命,增进人类健康,而不是或主要不是追求经济目标,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
在中国古代,医学被称为仁术。医家的根本品质、医学发展的原动力就是“仁爱”和“孝悌”。医乃生死所寄,治病救人者首先应该爱人,不仅爱护、救治病人,还必须通过治病,将仁爱之心播散到普天下的黎民百姓,使家庭亲睦,人伦有序,从而达到国家社会的长治久安。因此,医学必须是治病、救人和济世三位一体“,使百姓无病,上下和亲,德泽下流,子孙无忧,传于后世,无有忧时。”医生必须是“上医医国,中医医人,下医医病。”
医学作为仁术,一个突出的特点是重视施术者即医生的道德修养。在中医学里,医生的道德水平受到格外的重视,甚至被列为行医的首选条件。为医者,最重要的是应有仁爱之心,“医道,古称仙道,原为活人。”仁爱精神是医家必备的基本德性。“夫医者,非仁爱之士不可托也。”医生必须具备仁爱之心,才能博施济众,对所有患者都一视同仁,一心赴救。“无恒德者,不可以作医,人命死生之系。”“凡大医治病??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救含灵之苦,不得问其贵贱贫富,长幼妍媸,怨亲善友,华夷愚智,普同一等,皆如至亲之想。”“见彼苦恼,若己有之,深心凄怆,勿避艰险,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我国古代大量习医戒要、箴言、医话中,都将仁字当作首要的要求。
在西方,医学被看作是一门维护病人的尊严和权利的艺术。希波克拉底认为“,医术是一切技术中最美和最高尚的”,“它的目的是解除病人的痛苦,或者至少减轻病人的痛苦”。因此,医生应“尽我之所能与判断力为病人利益着想而救助人,永不存一切邪恶之念。”“医生也应具有优秀哲学家的一切品质:利他主义,热心、谦虚、高贵的外表,严肃、冷静的判断,沉着、果断、纯洁的生活,简朴的习惯,对生活有用而必要的知识,摈弃恶事,无猜忌心,对神的信仰。”18世纪德国柏林大学教授、医生胡佛兰德(C.W.Hufeland)在《医德十二箴》里也指出:“医生活着不是为的自己,而是为了别人,这是职业的性质所决定的。”“不要追求名誉和个人利益,而要用忘我的工作来救活别人,救死扶伤,治病救人,不应怀有别的个人目的。”
因此,以人为对象,以治病救人、提高人类健康水平为目的的医学,必须以“仁”为本,以人为本,以仁爱精神注重病人的利益,维护病人的尊严和权利。
2.医患关系
医患关系是医学实践中涉及人际关系的一个主要方面。著名的医学史家西格里斯(Sigerist)曾经精辟地论说道“:医学的目的是社会的,它的目的不仅仅是治疗疾病,使某个机体康复;它的目的是使人调整以适应他的环境,作为一个有用的社会成员。每一种医学行动始终涉及两类当事人:医生和患者,或者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和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群人之间多方面的关系。”
医患关系就是指一个个体(患者)与另一个体或群体(医生)在医疗实践过程中建立的相互联系。这种相互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医患关系是特指医生与病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医务人员(不仅包括医生,还包括护士、医技人员、医疗行政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等医疗群体)与病人(不仅包括患者本人,还包括与患者有关联的亲属、监护人、病人单位组织等群体)之间的关系。换言之,广义的医患关系是指以医生为主体的人群与以患者为中心的人群之间在医疗实践过程中所建立的相互关系。
(1)医患关系的历史演变
医患关系是医生与患者以保持健康、消除疾病为目的而建立起来的关系。这种关系不仅包括在诊疗措施的决定和执行中医生与患者的相互关系,即医患关系的技术方面,而且还包括医患交往中的社会、伦理和心理关系,即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方面,也就是通常所指的服务态度和医疗作风等。
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方面是医疗服务的基础,医患关系在医学尚未成为一门专门化的技艺,没有专职医生从事这项活动时,就有了雏形。当时所谓的“医治”只不过是精心护理加上意志、意念和信仰,完全依靠服务态度和医疗作风。患者的家属和巫师术士们在特定条件下临时承担了医疗救护的任务,这种原始的“医患关系”融入其他的人际关系之中,没有明确分化出来,医疗救护的技术性非常低。
经过漫长的实践,医疗救护工作的技术性提高了,出现了医生职业,有了稳定的医患关系。在医疗过程中,医生始终占主动地位,患者服从医生乃天经地义的事。这时期的医患关系仍主要靠道德信念来维持,靠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认真负责的敬业精神,因此,要求医生仁慈、正直、庄重、值得信任。如希波克拉底在其誓言中提到的那样,以“遵守为病家谋利益”为信条,以“纯洁与神圣之精神终身执行我职务”。“为病家谋幸福”为唯一目的。
随着科学的进步、生物科学的发展,一系列生物科学的重大成果应用于医学,给人类带来了福音,为人类健康作出了贡献。医学逐渐克服了细菌传染病,开始向恶性肿瘤、病毒性疾病和衰老等发起挑战,器官移植和人工器官的植入综合地反映了医学在战胜疾病、保护健康方面的新能力,医学研究逐渐从细胞水平向分子、基因水平迈进。但是,医学的进步也使人们对技术产生了崇拜心理,技术统治了医学。尽管在这一时期,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地位和自主权利有所提高,但是,医生仍处于主导地位,医学技术决定一切,主宰着医患双方的关系。
医学发展到今天,医患关系已经经历了由强调非技术方面即人性,转向只强调技术性方面而忽视医患关系的非技术性即人性这一过程。这一过程也就是从人文关怀向技术主义发展的过程,它既是医学进步和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医学科学技术巨大成果的一种展现。但在享有医学科学带来的健康和前所未有的希望的同时,也带来了医学和医患关系的人性和道德的丧失,引发出许多问题。
近年来在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的大环境下,我国的医患关系产生了新变化和新问题,医患之间的距离不断加大,甚至出现对立。①在医疗实践中,绝大多数医生尽心尽职,但由于个别医生缺乏应有的医德,一切向钱看,向患者勒拿卡要,收受红包,将患者的病痛与安危置之度外,损害了白衣天使的形象,败坏了医院的声誉,使患者对医生产生了惧怕、不信任的心理,对医生的劳动不理解、误解和不尊重,甚至出现侮辱和殴打医务人员、打砸医院设备物品等事件。②医院被推入市场经济,医院为了维持和发展,不能仅强调社会效益,还必须遵守市场经济规律,追求经济效益,因而导致各种医疗费用上涨。部分患者因经济困难不能或难以承担医疗费用的问题日渐明显。患者通过新闻媒介呼吁社会献爱心以解决医疗费的情形屡见不鲜,致使医患关系的情感距离加大。③随着患者自主意识的增强,患者越来越注重对自己权益的保护,对以技术为主的医患关系的冷漠倾向感到焦虑不安,不能正确地理解理想化期待与非理想化现实的差距,对医学过高的奢望换来的是更多更大的失望,致使医疗纠纷不断增多。
因此,随着医学模式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的转变,只强调技术性、忽视人性的医患关系已不适应医学发展。医学的发展不应是纯技术的发展,同时还应是医学人文价值的发展。医患关系必须向人性复归,医生不能仅从生物学的角度考虑疾病诊疗的需要,还必须考虑患者的社会与心理的特点,使患者得到应有的尊严。不能只重视疾病与诊疗的技术性,而应将技术性和人性相统一。
(2)医患关系的模式
对医患关系模式的划分,国内外学者均有不少的提法,主要有以下三种医患关系分类模式:
萨斯-荷伦德模式
1956年萨斯(Szasz)和荷伦德(Hollender)在《内科学成就》发表了《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文中依据医患互动、医生与患者的地位、主动性大小将医患关系归纳为三种基本模式,即主动-被动型模式,指导-合作型模式以及相互参与型模式。萨斯-荷伦德模式是当前广泛引用的模式。
主动-被动型医患关系。这是医患关系的传统模式,这种模式在现代医学实践中普遍存在。特点是医患双方不是双向作用,而是医生对患者单向发生作用。在医疗过程中,医生是完全主动的,决策权和决定权都在医生一方。医生以主导者的身份实施自己的意志,其权威性不容怀疑。而患者则被动地接受诊治。这种医患关系模式的要点和特征是:“为患者做什么”。优点在于能充分发挥医生的积极作用,缺陷在于完全排除了患者的主观能动性,影响了治疗效果。这种医患关系模式适用于急症抢救治疗情况,此时,患者病情严重,因受重伤或意识丧失而难于表述主观意识。这种关系犹如父母同婴儿的关系。指导-合作型医患关系。这是现代医学实践中医患关系的基础模式。在这种医患关系中医生也是主动的,患者有一定的主动性,但是患者的主动是有条件的,必须以执行医生的意志为前提,对指令性的治疗措施只能跟从与合作,医生仍然具有权威性,充当指导者。这种医患关系的要点和特征是:“告诉患者做什么”。这种模式比主动-被动型医患关系前进了一大步,它更能够充分发挥医患双方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建立融洽的医患关系,提高诊治效果和纠正医疗中的差错,但是在总体上医患权利仍然是不平等的。这种医患关系犹如生活中父母与青少年的关系,广泛适用于患者,特别是急性患者或虽然病情较重但头脑是清醒的、能够表述病情并与医生合作的患者。
相互参与型医患关系。这是医患关系的一种发展模式。比前两种模式有了很大进步,它改变了患者处于被动的局面。在这种模式中,医生与患者有近似于平等的权利和地位,双方相互配合、共同参与医疗的决定和实施。这种医患关系的要点和特征是“帮助患者自疗”,这种医患关系犹如成年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有利于增进医患双方的了解,消除医患隔阂,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提高诊治效果。这种模式适用于患慢性病、且具有一定的医学科学知识水平的患者。
维奇模式
美国学者罗伯特·维奇(RobertVeateh)提出三种医患关系模式:
纯技术模式。纯技术模式又称工程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生充当的是纯科学家的角色,只负责技术工作。医生将所有与疾病、健康有关的事实提供给患者,让患者接受这些事实,然后医生根据这些事实,解决相应的问题。这种医患关系是将患者当作生物体变量的生物医学阶段的医患关系。
权威模式。权威模式又称教士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生充当的是家长式的角色,具有很大的权威性,医生不仅具有为患者做出医学决定的权利,而且具有做出道德决定的权利,患者完全丧失自主权,不利于调动患者的主观能动性。
契约模式。在这种模式中医患双方是一种非法律性的关于医患双方责任与利益的约定关系。医患双方虽然并不感到彼此之间的完全平等,但却感到相互之间有一些共同的利益,并分享道德权利与道德责任,同时对作出的各种决定负责。契约模式是令人满意的模式,较前两个模式是一大进步。
布朗斯坦模式
布朗斯坦(Braunstein)在其编著的《行为科学在医学中的应用》一书中,提出了医患关系的“传统模式”和“人道模式”。传统模式是指医生拥有绝对权威,为患者作出决定,患者则听命服从,执行决定。人道模式则体现了对患者意志和权利的尊重,将患者看成是一个完整的人,重视患者的心理、社会方面的因素,对患者不仅要给予技术方面的帮助,而且医生要有同情心、关切和负责的态度。在人道的医患关系中,患者主动地参与医疗过程,在作出医疗处置决定中有发言权,并承担责任。医生在很大程度上是教育者、引导者和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