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9—831)
元稹,字徽之。时称“元拾遗”、“元才子”,河洛(今河南洛阳)人。唐代著名诗人。九岁能属文,十四岁明经及第,二十四岁授秘书省校书郎。曾历任监察御史、通州(今四川达县)司马、工部侍郎同平章事等职。并于长庆三年至大和三年(823—829)任浙东观察使和越州刺史。在州八年,动员山阴(今绍兴一部分)、上虞二县群众修筑海堤,改良土壤,兴建夏盖湖,实行均田赋,人民乐业,社会安定。视事之余,且常放意游乐,吟咏山水。并将当时文士辟为幕僚,与他们一起游赏胜地,写诗作赋,其数量之多,动盈卷帙。时人也因他们之间的唱和称为“兰亭绝唱”。与当时任杭州刺史的自居易情同骨肉,唱和更多,以交流工作,表达友谊,抒发彼此留恋越杭之心情。
元稹在越州期间留下的诗篇有《以州宅夸于乐天》、《田家词》、《赠乐天》、《寄乐天》等。
江南人士,互相传诵,以至京城之内,大街小巷,无不如此,纸价因而上涨。
“兰亭绝唱”元稹任越州刺使,浙东观察使时,所辟幕僚,皆为当时文士。他们经常一起游赏当地的名山胜水,写诗作赋,数量之多,动盈奏帙。
副使窦巩,全国有诗名,与元稹唱和最多。当地有一名亭日兰亭,因此他们之间的唱和称为“兰亭绝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