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规模
(1)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中央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对地方的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集中的增量继续用于对地方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一般性转移支付;省级财政及有条件的市(州、地)财政新增财力中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加大财力性转移支付力度,继续向财政困难县乡倾斜。
(2)清理和规范专项转移支付。清理、整合专项转移支付,发挥财政资金的规模效益,专项转移支付要重点用于改善人民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审批程序,改进资金分配使用办法,逐步建立绩效评估制度,提高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配置效益,确保实现专项转移支付的政策目标。
3.建立缓解县乡财政困难激励约束机制。在继续增加财力性转移支付的同时,中央财政安排部分资金作为奖励和补助,与地方工作实绩挂钩,并加强监管,进一步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共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积极性。建立激励机制,实施“三奖一补”政策:
一奖:对财政困难县政府增加税收收入和省市级政府增加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给予奖励。对财政困难县政府通过发展经济等方式增加的税收收入以及省市级政府增加的对财政困难县财力性转移支付,中央财政按一定的系数,并考虑各地财政困难程度,给予适当奖励。
二奖:对县乡政府精简机构和人员给予奖励。对撤并乡(镇)取得进展的,中央财政根据减少乡(镇)的单位数,适当给予一次性奖励。对积极采取措施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的地区,中央财政根据减少人数给予一定的奖励。
三奖:对产粮大县给予奖励。为鼓励粮食生产,减轻产粮大县财政压力,中央财政对产粮大县考核粮食播种面积、粮食产量、粮食商品量等因素给予奖励,奖励政策对财政困难县适当倾斜。
一补:对以前缓解县乡财政困难工作做得好的地区给予补助。中央财政对奖励政策实施以前,省市级政府财力向下转移较多、机构精简进度较快、财政供养人员控制有力的地区,给予适当补助。
(2)建立约束机制,管好、用好奖励补助资金建立地方财政运行监控和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准确、全面地掌握财政运行情况,科学、客观地评价地方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能力、努力程度和工作实绩。
省、市和县级财政部门要在每年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中,分别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报告中央奖励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措施与成效。省级财政部门要将有关情况汇总后报送财政部。
中央财政对地方上报数据资料、奖补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出问题,中央财政要扣减奖励补助资金,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享受奖励补助政策的资格。
2006年,财政部进一步完善奖补办法,巩固激励约束机制,将市辖区纳入奖补范围,提高其他必要支出标准;将“村级支出”纳入困难县支出范围,完善对精简人员奖励办法,对撤销区公所给予奖励;将粮食主产区粮食产量增长较快、对地区粮食安全影响较大的个别县纳入产粮大县奖励范围,实施绩效考评奖励等。
中央自2005年起实施“三奖一补”激励约束政策,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缓解县乡财政困难,2005年中央财政安排150亿元,2006年235亿元,2007年335亿元,共安排720亿元的资金作为奖补资金。截至2006年,中央“三奖一补”政策带动地方安排资金808亿元,县乡政府增加的税收达到219亿元,700多个财政困难县两年共增加财力1298亿元,全国财政困难县由2005年的791个减少到27个,困扰多年的县乡财政困难基本解决。
“三奖一补”表面看是奖补,实际上是有条件的转移支付。这一政策把乡镇机构改革、对(粮食)产业的扶持结合在了一起,体现了中国特色;这项政策和地方政府联动,把激励机制和转移支付相联系,是制度的一大创举。目前需要把现行成功的对县乡的财政奖励补助政策规范化、制度化,形成稳定的增长机制。
4.创新省对县、县对乡财政管理方式
(1)推行省对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积极推行省对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减少中间再分配环节,对财政困难县要在体制补助、税收返还、转移支付、财政结算、专项补助、资金调度等方面直接核定并监管到县,加强对县乡财政在政策与业务方面的指导,提高财政管理水平。通过实行上述措施后,财力分布不断趋于合理,局部地区县乡财政困难问题得到了缓解。
(2)大力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根据逐步取消农业税等深化农村税费改革的新形势,大力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的乡镇,可以积极探索试行由县财政统一管理其财政收支的办法;对一般乡镇,在保持乡镇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原则上都要大力推行“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同时,县级财政要完善体制,加强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和帮助。
(二)四川省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的具体措施
为了使县乡“穷财政”早日走出困境,尽快实现公共财政的基本职能,四川省采取了四项措施,使县乡“穷财政”不仅明显缓解,全省县级人均财力水平还突破了2万元这一有史以来的最高纪录。
1.理顺财政体制
四川先界定了上下级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从1994年开始,四川省财政厅先后两次对省以下财政管理体制动手术,改“双轨运行”为分税制,既体现统一性,又在一定程度上对少数民族县、民族待遇县财力给予特殊照顾,实行“地方分享部分全部留归当地财政”的政策。在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方面不搞“一刀切”,条件较好的,搞分税制规范化财政管理;条件差的,推行“乡财县管”,将“一级财政”弱化为“半级财政”,财政资金要先“保吃饭、保运转”,然后才是“发展”。几年下来,乡镇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提高了,县乡经济也开始好转了。
2.完善转移支付制度
让转移支付的功效最大化是四川财政工作的一个重点。除了坚决贯彻执行中央的转移支付政策,省级财政又在工资转移支付补助方面对民族地区进行了全额保障,对内地财政困难县的补助比例也高达90%;对于民族地区和内地财政困难县农村税费改革形成的支出缺口,省、市财政配套4.5亿元给予了全额补助。既不“鞭打快牛”,也不“拔苗助长”,充分调动贫困和发达地区积极性。现在,四川省已经建立起一整套县级财力最低保障机制,逐步提高贫困县乡的财力水平,缩小公共服务差距。
3.构建激励约束机制
四川省一直坚持依据综合考核结果来调节对市州、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在财政部出台“三奖一补”政策后,省财政厅对原有的激励约束办法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突出了县级财政税收收入努力程度、全省市(州)本级与县级人均财力比值、市(州)本级对所属县财力性补助的增长水平、全省县级财力差异系数与该市州所属县级财力差异系数比较等考核指标,奖补结合。提倡“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充分发挥正向激励、逆向约束的机制作用。
4.强化目标管理
在构建公共财政框架过程中,强化监管是关键。目前,四川省21个市(州)和145个县都实行了部门预算改革,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等改革也在全面推进。同时,四川省财政厅对工作目标的考评考核管理工作也日趋完善,不仅将地方财政预决算、财政预算执行管理、预算信息管理系统建设、财政改革及其他预算管理工作等内容纳入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综合评比,还将结果纳入财政激励约束考核。
采取四项措施后,2004年四川省县级人均财力比2003年增长了17%,赤字县数量和赤字额也分别比前年减少了13个和1.4亿元,呈现出县级财政收入增长速度快;县级人均财力水平提高、各级财政自求平衡意识提高;县级财政供养人员增幅远低于全国县级平均水平的“两高一低”的喜人局面。
【问题思考】
1.什么是财政管理体制?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2.简述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具体内容。
3.简述政府间转移支付制度的概念及我国转移支付的主要方式。
4.什么是“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简述“省直管县”财政改革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