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税收收入持续较快增长,税收结构有所优化。2010年上半年,全省税收收入完成617.03亿元,增长38.9%,完成年初预算的61.9%,超序时进度11.9个百分点,对一般预算收入的增收贡献率为90.6%。从税收结构来看,主体税种比重增加,其他税收比重下降。2010年上半年流转税、所得税和其他税收收入规模比重为54∶18∶28,增收贡献比为58∶16∶26,与2009年同期相比(规模比重52∶19∶29,增收贡献比56∶8∶36),流转税的规模占比和增收贡献比分别提高2个百分点,所得税的规模占比略有下降,但增收贡献比提高了8个百分点。而其他税收收入的规模占比和增收贡献比分别下降了1.10个百分点。增值税(25%部分)完成76.28亿元,完成预算的56.5%,增长21.7%。营业税完成255.54亿元,完成预算的64.4%,增长50.8%。企业所得税(40%部分)完成80.06亿元,完成预算的65.8%,增长34.2%。个人所得税(40%部分)完成32.76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增长31.9%。
(3)房地产行业相关税种表现突出2010年上半年,十个中小税种共计完成收入172.39亿元,增长35%。其中在房地产市场的带动下,各项房地产行业相关税收收入增长迅速,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共计完成113.12亿元,增长38.8%。
(4)非税收入增长乏力。2010年1至6月,全省非税收入完成168.96亿元,占年初预算的55%,增长11.8%,对财政收入的增收贡献率仅为9.4%。其中:专项收入下降8.3%,主要是由于2009年同期一次性收入较多;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7.9%。与此同时,全省各级财政继续加大、完善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挖掘收入增长潜力,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较多,全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加13.06亿元,增长61%。
(5)土地收入带动基金收入大幅增长。2010年上半年,全省基金收入完成726.69亿元,增长196.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农业土地开发基金收入3项基金收入共计完成645.2亿元,增长256.9%,其增收额贡献了整个的基金收入增量的96.5%。
(6)市州收入全面增长,重点区域带动有力。全省五大经济区均实现了较快增长。其中:成都经济区完成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24.64亿元,占全部市州收入的比重为57.3%;增长33.4%,较去年同期大幅提高24.2个百分点;增收81.32亿元,对全省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42.7%,对全省收入的支撑和拉动作用显着。重灾六市(州)抓灾后重建和组织收入两不误,特别是灾后重建的有力拉动,2010年上半年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34.1%,高于全省增幅2.1个百分点,都顺利实现了“双过半”。
支出预算执行的基本特点:
(1)全省一般预算支出小幅增长,支出进度偏慢。2010年上半年,全省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1417.68亿元,增长6.9%,占调整预算数的42.7%,略高于去年同期0.2个百分点,但低于序时进度7.8个百分点。从预算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城乡社区事务支出、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支出完成进度较好,高于序时进度;教育、医疗卫生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进度与平均进度持平;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灾后重建等项目支出进度落后序时进度较多。
(2)优化支出结构,确保重点项目支出。2010年上半年,各级财政按照省委省政府年初部署,搞好资金统筹,确保惠民政策落实,促进民生持续改善。全省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事务以及农林水事务支出分别完成196.9亿元、248.59亿元、67.4亿元、69.32亿元、125.56亿元,占全省一般预算支出总数的49.9%,较去年同期提高3.9个百分点。
(3)强化资金保障,着力推进灾后重建。2010年1至6月,全省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完成240.12亿元,下降7.4%。灾后恢复重建支出下降主要是由于2009年灾后重建重点是农房重建和社会公益设施的恢复重建,资金量大,2009年6月全省灾后恢复重建单月支出148.03亿元(其中民房恢复重建支出40.87亿元,公益服务设施恢复重建支出22.65亿元,工商企业恢复生产和重建36.97亿元),基数较高。
2010年上半年,全省灾区基础设施恢复重建支出增加49.77亿元,增长184.9%;农业林业恢复生产和重建增加24.3亿元,增长206.5%。
(4)部分支出项目因2009年同期基数较高出现下降。2010年上半年,部分支出项目因2009年同期中央扩大内需建设资金集中下达基数较高出现下降。农林水事务支出减少8.32亿元,下降6.2%;环境保护支出减少5.58亿元,下降21.6%;交通运输支出减少25.94亿元,下降42.3%。
第四节乡镇政府决算
政府决算是整个预算工作程序的总结和终结。
一、乡镇政府决算的概念
政府决算是经法定程序批准的各级政府年度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办理决算业务,标志着整个年度预算所有环节的终结。按照预算级次划分,财政决算分为中央财政决算和地方财政决算,分别按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编制,全面反映政府收支活动;按照决算报送单位划分,决算分为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财政总决算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的收支情况;部门决算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代列资金的收支情况。政府决算是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总结,是国家政治经济活动在财政上的集中反映,是政府预算管理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十分重要的最终环节。
乡镇政府决算是乡镇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会计报告,由决算报表和文字说明两部分构成。
二、乡镇政府决算的编制
(一)政府决算编制主体
政府决算草案由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后按国务院规定的时间编制,具体事项由财政部部署。
国务院财政部编制中央决算草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编制本级决算草案,乡、民族乡、镇政府编制本级决算草案。
(二)政府决算编制要求
编制决算草案,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做到收支数额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政府财政部门、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一预算年度终了时,应当清理核实全年预算收入、支出数字和往来款项,做好决算数字的对账工作。不得把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转为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不得把下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列为本年度的收入和支出;决算各项数字应当以经核实的基层单位汇总的会计数字为准,不得以估计数字替代,不得弄虚作假。
(三)政府决算编制程序
政府决算的编制根据财政管理体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汇总编制。在年终清理和结账的基础上,从执行预算的基层单位(单位决算)开始编制,逐级汇编。政府决算由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具体组织编制。
(四)编制政府决算的业务准备工作
政府决算在财政实务工作中具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最终反映。
(1)熟练掌握决算编制方针和政策。“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八字方针,是财政决算工作一直以来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要求,熟练掌握上级财政部门布置的年度决算政策,是做好决算工作的前提条件。
(2)做好年终财政收支清理工作。认真核实年度预算及其调整变动情况,全面清理本年度应收应支款项。各级财政部门之间、财政部门与各主管部门之间、主管部门与所属预算单位之间要及时核实结清拨借款项和各种往来账款。财政部门要会同国家金库、收入征收机关及有关单位将决算收支数字核对一致,保证决算数据真实可靠,为完整准确地编制决算打好基础。
(3)做好沟通协调工作。要及时与上下级财政、同级金库和预算单位以及财政内部各职能机构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年终预算变动、财政拨款、收支调整等相关信息传递及时,力求年终收支扎账有条不紊,为决算顺利展开创造条件。
(4)夯实预算决算对接基础工作。预算是决算的基础,决算是预算执行的最终结果,现阶段财政总决算报表体系中至少乡镇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乡镇区域内总收入决算表、乡镇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表、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乡镇政府性收支决算总表、乡镇财政资产负债表等与年初预算、调整预算和与上级结算事项紧密相关,在正式着手开展决算工作之前,需要对相关基础工作做好衔接。
(五)乡镇政府决算表格及编制方法
1.乡镇政府总决算表格及编制方法
乡镇政府总决算包括一般预算收支决算、基金收支决算和预算外收支决算三个部分,分别按收入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通过五大部分乡镇政府决算表格全面反映乡镇政府收支活动。
第一部分一般预算
(1)乡镇一般预算收支决算总表:反映一般预算收入、支出调整预算数和决算数以及平衡情况。
是指本年收入,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本年收入以金库年报数据为准,按照政府收入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目”与金库数一致。上级补助收入是当年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补助数额,该部分收入决算数以上级财政当年的结算表为准,结算表的数据要按照现行财政体制和相关政策与上级财政部门核对一致,按照结算项目对应填报。上年结余收入与上年决算批复后的数据一致。
一般预算年终结余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一般预算收支年终形成的结余。年终结余中需结转下年使用的,必须严格审核,据实填列,列入结转结余。结转下年使用数不能为负数,并应小于或等于预算结余。
(2)乡镇区域内总收入决算表:反映乡镇行政区域内财政总收入情况。本乡镇行政区划内产生的税收及非税收入均反映到本表中。
(3)乡镇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变动情况表:反映年初安排的一般预算支出预算在执行中的变动及结余、结转情况。预算调整是预算执行中的一项重要程序。支出调整预算数是在年初预算数的基础上,经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返还性补助、动支预备费、动用上年结余和上年结转安排等变动事项调整形成。
(4)乡镇一般预算支出决算分类明细表:反映一般预算支出的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明细决算情况。决算支出是指财政国库部门按照预算和上年结转项目拨付的支出款项。但按照现行财政决算口径,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单位决算支出总数以全年的预算总数来填报。据此口径,地方本级财政一般预算决算支出总数可以概括为由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预算数和财政国库部门直接拨付到直列支出单位的拨款数组成。
第二部分政府性基金
(1)乡镇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总表:反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调整预算数和决算数以及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支不在本表反映。
(2)乡镇财政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明细表:反映乡镇各项政府性基金收入决算的明细情况。
①基金决算总收入由本年基金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和调入资金组成。
其中:本年收入以金库年报数据为准,按照政府收入分类科目的“类、款、项、目”与金库数一致;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财政对下级财政的专项转移支付和结算补助数额,上年结余与决算批复后的数据一致。
②基金的调整预算数。基金按照对口安排使用的原则,调整预算数等于基金决算总收入减去上解支出和调出资金,调整预算数应大于或等于相应决算数。
③基金支出决算数。地方本级基金支出由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的预算数和财政国库部门直接拨付到直列支出单位的拨款数组成。
④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政府性基金年终结余指年度预算执行终了,政府性基金收支年终形成的结余。政府性基金收入需对口安排,相互不得调剂使用,年终结余数即为结转下年使用数。
第三部分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
(1)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决算总表:反映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支出决算数以及平衡情况。
(2)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决算明细表:反映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收入的明细决算情况。
(3)乡镇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决算功能分类明细表:反映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支出的功能分类明细情况。
按照《财政部关于将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通知》规定:为贯彻落实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决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全部纳入预算管理。2011年预算外财政专户资金决算表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