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我看快五点了,这才坐起身子,平时她不在家里吃饭,我还可以偷会懒,今天可不行。
只是当我在厨房看到热着的饭菜的时候,我才猛然醒悟了过来,我妈之所以今天在家,是因为今天是世界末日,所以她早早的回来了,还准备了饭菜。
想到这里,我蹭到了沙发边,“妈!”
“讲!”
“我给那个谁打个电话呗……”
“哼……噗……”沙发后传来的声音是觉得我的话极是可笑的模样,可笑到她都忍不住开始冷得似冰箱里刚拿出来的死鱼般嘲讽道,“小美,你该不会以为我今天在家,是因为世界末日吧?”
我愣了愣,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她为什么难得这个时候就回了家,而且还准备了饭菜。
一声打火机轻响,她坐直了身子,只给我看到一个乱遭遭的后脑和袅袅升起的青烟,一个哈欠后,才伸手挠着后脑声音也有气无力地说,“不过倒也真是因为今天是世界末日,店里的人都要回家,我才没事儿可干……至于那个谁,我劝你还是忘了他吧,对了再给你卡,可一定要收着……”
尔后我就再连那个后脑也看不到了,她又倦到了沙发上,“我再睡会儿,你要饿了就自己先吃。”
如此这般么?鼻子有些酸,我赶紧走到了门口,“我出去逗狗。”
拿着用身上唯一的一块钱买的火腿肠,我却没有发现二哈去了哪里,按说本该如此,这个时间二哈该当是回家了,也只有早上它在会在路边拦着我。
叼着火腿肠,晃当到了江边。
我生活的这座城叫铭溪。
因为有一条叫铭江的河,小时候我一直以为是先有的这座叫铭溪的城,尔后才有的那条叫铭江的河,不过现在才明白,是先有了河,才依着它,生活着一群人,继而建了这座城。
人这种生物得依河而居,离不开水,这是缺点也是劣根性。
据现代科学称,生命的生源就是在水里,所以现在这颗星球上的生命形式几乎都离不开水。
我一直都不明白,为什么我称之为妈妈的女人不愿意离开这座城市,因为那个时候走在铭江边的我,是发了疯般的想逃离这座城市。
甚至于想着一旦初中毕了业,就报考一个离这里远得不能再远的技校什么的,理发,糕点再不计服务员什么的我也是愿意的。
我不喜欢这座叫铭溪城市,正因为它是我的故乡。
不到一年半,只要再坚持这不到一年半的时间,就算到时候妈妈再不同意,那怕是离家出走,我也要离开这里。
很显然,在回家的路上,我因为太过于专注于对一年半后的畅想,没有发现冲我飞驰而来的汽车。
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我是被撞飞起来的,因为那种在天空中的失重感我终生难望。
意识的最后一刻,我看到那辆尾号最后三位是“998”的车,渐渐驰远,我才明白过来,我是被车撞了,当时我并不在意这个,甚至于我并不觉得身上那里疼。
而脑子里胡乱的想的是为什么没有说好的走马灯,难道电视里是忽悠人的?
……
*孙小美的碎碎念*
如果你看到这里,还在坚持看下去的话,我相信你至少有一分相信我没有开玩笑了。
所以这个时候我得申明一点,不管你是不是我的同类,我也不会暴露我的身份与居住地的。
我单纯的只是想找到一个能解决我吃东西问题的解决办法,所以其他的事嘛,我的回答是,“不约,爱过,没听说过安利!”
我这么做的原因是为了安全,所以我在写我经历的事儿的时候,所有的人,物,地名,我都技术性的虚拟了一下,当然就算你真能在地图上找到有个叫铭溪的城市,这也不奇怪,世界那么大。
不过如果谁真有兴趣来找找我,我倒是建议,你先去找一找,有穿城而过的河的城市。
兴许在你有生之年,能走完这大大小小的城,但也许你还是不能碰到我。
我这么谨慎,当然是有道理的。因为毕竟我和你们不是一类生物,一切为了安全,作为潜伏在社会里的吸血鬼来说,我一无所长,弱势群体保护自己的办法就是大隐于世。
老子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