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强大院的守护神
此俑头戴翻檐带护耳毡帽,身穿交领广袖短襦,系宽腰带,下着裤,穿高腰靴,面带微笑,眉目生动,右臂挟一鼓形物,用带斜挂于左肩,左手置于腹前,呈半握状,原似握有鼓槌,现已腐朽脱落。通观其形象,似为豪强庄园中集杂役、护院职责于一身的徒附,手里所握小鼓当用于值更时临危示警。
南北朝时期,世家大族经历几代演变,势力迅速膨胀,政治上取得门阀特权,经济上不断扩大土地占有,山林川泽,平地丘陵,无所不包,百姓有湖不能垂钓撒网,有山不能伐薪采樵,不投私门,别无他路,于是大批大批成为世族的徒附、荫户,并由此而得以免除国家赋役。《隋书·食货志》:“晋自中原丧乱,元帝寓居江左。……都下人多为诸王公贵人左右佃客,典计衣食客之类,皆无客役。”《宋书·刘穆之传》:“大姓无赋役之故,都下人多附之。”故许多土地不多的国家编户由于无法忍受国家重赋的盘剥,也自愿投身私门,这样就使国家的编户越来越少,私家徒附越来越多,形成许许多多封闭式的庄园。庄园经济成为南北朝经济的显著特点。
荫户徒附“皆注家籍”,随主人而迁,离开庄园须经庄主放行。尽管如此,他们的身份却远非奴隶,主人对佃客徒附不是完全占有。在一定程度上,他们的法律身份同国家编户一样。史载南朝“土断”,很多私属徒附,“自赎得免,或见放遣”,就又成为国家的编户。私属徒附不再担负国家赋役,和国家编户比较,生活相对稳定,地位又远远高于奴婢,因而他们劳动的积极性相对而言还是较高的。
历史证明,当大量土地掌握在国家手中,农民就会稳定地成为国家的编户;大量土地被世家大族控制了,那么农民的人身归属自然会因土地的转移而转移。南北朝时期,生产资料占有关系的变化,集中表现在宗法封建性大土地所有制的发展和封建国家土地所有制的削弱这两个方面的消长上,农民的人身依附也自然而然地从主要依附封建国家转为主要依附地主个人。挟物徒附俑正是庄园经济生活的生动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