漓鸳很想沉痛的点头,但是看着痛不欲生的朝云,她忽然觉得头很有点沉重。嫁人是很恐怖的一件事情,离开父母兄弟姐妹远嫁他乡恐怖程度就更浓厚一些,然最为恐怖的是离开父母兄弟姐妹远嫁他乡最后嫁了个恐怖的人。不知道能够让一向活泼开朗的朝云感到生不如死,患上严重婚前恐怖综合症的那一个是怎样的人物,是身份不体面还是自身有缺陷呢?
朝云见漓鸳默然不语以为她是默认了,惨白着一张脸,哑声道:“师傅,你是我最后的希望了。你怎么也像那些人一样这么狠心的将我往外推呢?”她顿了顿,狠狠抹了一把泪水,道:“你可知道我要嫁的是什么人吗?”
她很想紧跟着再问一句的,对于此事的好奇之心无法遏止。但是一想到如此一来势必会有皇帝不急太监急的嫌疑,于是便沉默无言的低下头去,面上做出一副事已至此何必多言的情状,实则暗中摒弃一切私心杂念,竖起耳朵凝神静听。但是又怕朝云会真的不说,复又抬起头来,沉痛的道:“公主,别说了。”如果朝云真要沉默又怎会过来找她,现如今这情况,越是不让说事情便越是会往相反的方向发展。
果不其然,漓鸳这一句话无异于无异于火上浇油,朝云当场便叫嚣起来:“是熊寿呀,太子熊悍之子熊寿呀!”
她稍微松了口气,朝云为王女,嫁给太子之子好像也没怎样失了身份,于体面一道没有遗憾。那么,既然嫁了个体面人,剩下来的便是夫婿自身是否有缺陷的问题了。看朝云这么哀痛,莫非那熊寿相貌奇丑无比,或者身有残疾,又或者生性风流。
不容她多想,朝云上前一步狠狠抓住她的双臂,带着哭腔道:“听说他今年才,才十三岁,我嫁鸡嫁鸭嫁大雁也不能够嫁孩子呀!想我朝云正当如花妙龄,身材相貌皆可称之为天下无敌,不管嫁到哪里去都是一道靓丽的风景线。你说我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漓鸳闻言沉吟半晌,幽幽问道:“那个熊寿相貌如何?”
“这个么。”朝云皱着眉头,“我看过他的画像,相貌还算周正。”
漓鸳松了口气,接着小心翼翼的问道:“那他四肢情况与运动能力呢?”
朝云眉头皱的更紧了,似是沉思一般道:“有手有脚且没患过小儿麻痹症,应该是能走能跳能跑。”她忽然眼中灵光一闪,道:“对了,听说此人短跑、长袍、跨栏跑样样擅长,是楚国王室中少有的运动天才。”
漓鸳又松了口气,不过光四肢发达是不够的,于是她又问道:“那智力呢?”
“智力?”朝云终于不耐烦了,“师傅,你老问这些不相干的做什么?注意,请您牢牢抓住本质问题!”
漓鸳大大松了口气,如释重负般答道:“我晓得。”
她终于是弄明白了,知道朝云到底是为了何事而烦心。远嫁已经是悲哀,远嫁给一个孩子算得上是悲哀中的悲哀。想这熊寿还正在豆蔻年华,又是娇生惯养,必然一团孩子气,朝云过去除了做媳妇恐怕还要做兼职保姆。女人没有性福也许是不要紧的,但是没了性福的同时还要替不相干的人带孩子就很难过了。不过,她能够这么说吗?她不能!遇到这事就只能够想法子劝解,好在于这一场联姻的悲剧里让女主纠结的只是男主的年龄问题。依据年轻时代的阅读经验,她知晓于爱情一道,年龄不是问题。
朝云撇了撇嘴,不满道:“你晓得有什么用!十三岁呀,想想我十三岁那一年。”她忽然闭了口,似乎是想到了什么不堪回首的往事。
漓鸳观察着她的面色,仔细想了想,斟酌着道:“其实,我觉得十三岁好呀,你王兄十三岁的时候都做王了。”
朝云狠狠白了她一眼,不屑的道:“他哪能与王兄比?生在王室之家我岂能够不知!这熊寿自从一生下来就是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自小便是有爹疼有娘爱,那还不是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摔了,到如今这个年龄指不定被溺爱成什么样的小混蛋了!”
小混蛋!她被这个词噎了一下,脑海里瞬间便现出嬴政十三岁那一年的样貌来,接着又浮现出成蟜当年的样貌来。这两位,一个老严肃,一个粉可爱,行事风格虽然不乏幼稚之处,但是貌似没一个当得起这三个字。由此可见,朝云有点太过夸大其词,生在王室之家的孩子也未必就都是纨绔习性,他们之中还是能够选出来一些国之栋梁的。楚国的那位王孙她不了解,不好以秦国这边的风景去形容那边,不过她认为娇惯些也没什么大不了,只要本质不坏,性格未扭曲,行为不变态,大脑不愚笨,再有幸得遇一位良师,在其师正确的引导教育下,假以时日还是可以成才的。
漓鸳思虑至此,转向朝云,安慰道:“公主,你先不要急,待我去向君上打听一番,看看那熊寿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
朝云不满的嘟囔道:“不管他是什么样的,我也不能嫁!再说,没有见过人,说什么也都只是传闻而已,不足为信!”
这倒是真的,譬如就说秦国的这一位,不论朝云是如何的顽劣不堪不受教化,其流传至楚国王族耳中的声名也必然是温柔贤惠的此女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见。只是不知道朝云那小混蛋夫婿在见到真人后将其行为与传说相对照后将会是怎样的暴跳如雷。可惜的是,那情那景她是无缘得见了。
她叹息又摇头,摇头又叹息,却在瞥见朝云探究的目光时,清了清嗓子恢复师表威严,朝向朝云和蔼的笑道:“公主,那你的意思是怎样的?到底是想要我去打听一下呢还是就这么两眼一抹黑的嫁过去?”
朝云直勾勾的盯着她,两只核桃眼鼓了又鼓,须臾之间便盈满晶莹的水光,可怜兮兮道:“你,你真的不帮我求情?”话未说完,水汽便弥漫到了最高处,颤巍巍的团着,眼看就要顺流而下。
这种满而不溢,溢而不流的憋泪法委实高超,平白给朝云那张本已凄然的容颜又增添了几许娇弱之态,活像一株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白莲,苦苦支撑在佛的桥头,先是经受了五百年风吹,又禁受了五百年日晒,再禁受了五百年雨打,最后又受了五百年雷劈,虽然遍体鳞伤,被整的七荤八素却依然素白齐整未见一丝零落飘散。
漓鸳瞅着朝云的惨状,一时动了恻隐之心,放软了口气答道:“我也没说不帮,只是想先看看情况再说。假如那熊寿是个一等一的人才,你嫁过去我也放心,假如他真是个混蛋,我必然竭尽全力保你周全。”
“那就太好了!”朝云感激的抓住她的手,“有你这句话我就放心了。”
见着朝云这般如见了再生父母一般的兴奋劲,她暗道:其实也没什么可放心的,她说的只是竭尽全力,何为竭尽全力,这个实在不好量化。
朝云却不知她内心的这一番想法,一拉她的手道:“走!咱们找王兄去!”
她没有办法了,话都已经说到这个份上了,若是不去显见的为人太不实诚了。只是,她实在不知道朝云高兴什么,就算真的去求了嬴政也未必会改变什么。让人谈虎色变的政治联姻不同于逛街看电影,去与不去,岂能够任君选择。真是不知道,朝云心中对于这件事情是怎么想的,她陷入沉思之中。不过这一心不能够二用,她这一沉思就忽略了脚下的路,等到走了好一段她才发现走的不是去书房的路,而是去偏殿的路。她心下疑惑,这个时候朝云带她走这条道是什么意思呢。这么一想便问了出来。只不过朝云却不答,只是心急火燎的如同赶着去投胎一般拽着她往前赶。待到偏殿近旁,远远的见到外面黑压压的站着一群持枪带剑的侍卫,气氛沉闷的比那乌云滚滚还要更胜一筹。此一刻,纵使朝云心情再急迫也被这股窒人心扉的气息迫的停住了脚。不过,朝云所系何人,生于斯长于斯呐,从小到大见过的宫中侍卫多了去了。虽然没见过这么多统统严肃的集合在一起形成超级严肃的阵容来,但是想要从中寻找出几分亲切的感觉来却不是难事。她很快便镇静下来,死拽活拖出躲在身后的漓鸳,小声说道:“师傅,不要害怕,一切由我!”
漓鸳哀哀的叹了口气,心道:正因为有你才万事悲哀呀。
她拼力抵制着朝云的拉力但是又怕与其纠缠的太过火被靠近的侍卫看出端倪,只好将抵抗力降低到了三分之二。是以,朝云拽着她虽然前进的甚为艰难,但是二人与书房之间的距离还是一点一点的在缩小。
漓鸳擦了擦满头满脸的汗,看着前方五十米处那一群如西天寒鸦般肃穆的侍卫,诚惶诚恐的道:“我家的好公主,你可千万不能够再往前了呀。这深更半夜的,门口守着这么多人,声势浩大的好像天狗吃月亮,想那门内绝对存在着大大的诡异呀。”
朝云停下脚步,犹豫了一番,想要开口说点什么却在未来得及说出之时注意力便被吸引了去。
那片整齐的卫队忽然呈现左右对称之势的闪开来一条道路,就像是一块漆黑的布被人从中间剪成了两半,整齐划一,秩序井然。于这虚无的剪缝之间走出来一个袅袅婷婷的人来。此人不是别人,正是桑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