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型政府治理模式”的构建,需要政府有一种宽容的态度和发展的眼光;需要提高民主法治的质量,促进民主宪政体制的健全完善;需要积极培育和发展中国的公民社会(公民社会是善治的现实基础),积聚公共治理的现实合作力量;需要建立公共问题及其治理的协商对话机制,营造合作治理的文化环境;需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稳步推进政府转型。合作型政府治理模式的要义是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主动权在政府手里。构建合作型政府治理模式的关键是建设一个合作型政府,即善于同社会合作的政府;构建合作型政府治理模式的目的是通过形成政府与公民社会的合作治理,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最终实现服务型政府的政治诉求。因此,合作型政府治理模式的构建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途径,二者在根本目标上是完全一致的。
三、管理创新的目标是提升政府能力
政府管理创新是政府改革的价值取向,而政府管理创新的根本目标是提升政府能力,最大化发挥政府效能。
提升政府能力是政府职能转变的题中应有之义。构建和谐社会这项前无古人的伟大社会工程,对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尤其是对各级政府及其公务人员的行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因此,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的过程中,必须以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四位一体的现代化目标为基本参照,特别注重对政府能力的提升。
首先,要注重提升各级政府的统筹能力。对于总揽全局的各级政府来说,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集中地反映在五种统筹能力上。这五种统筹能力包括了统筹兼顾、统筹协调、统筹管理和统筹解决问题的能力;既包括宏观统筹,也包括微观统筹;既有上下统筹,也有内外统筹。统筹能力是一种综合把握的能力、总体驾驭的能力和处置复杂事务的能力,因而是一种重要的领导能力。它同公务员个人的阅历、水平、素质、能力密不可分,也与组织的协作、配合、团队思想、创造精神密切相关。而后者正是政府管理创新需要关注的内容。
其次,要注重提升政府的法治能力。和谐的最高境界是合乎法治精神和宪政思想。依法治国、依法行政是对政府法制水平和法治能力的考验。譬如公民社会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不会作为的责问,对公权力侵害私权利的质疑,对有法不依、执法犯法的诉讼等等,都是对政府法治能力的挑战。公共治理的不和谐,莫过于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反法治现象的存在。政府作为正义的化身,严格守法、公正执法、以身护法,是保持其公共性的基本伦理准则。因此,政府法治能力的提升也是政府素质和政府境界的提升。
再次,要注重提升政府的服务能力。构建和谐社会,要求地方政府逐步成为公共服务型政府。而政府能否向公民社会提供充足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是对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检验。2005年5月8日,甘肃省兰州市委全委会通过《关于整治干部平庸行为的计划》,明确提出对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的平庸行为进行整治,建立干部优胜劣汰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氛围。
在“治庸”计划实施过程中,就有因“不作为”而被淘汰出局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这项计划的社会意义在于,公务人员的能力平庸也成为被整治的对象,无疑是对政府公务员公共服务能力的严峻挑战。
“官不好当”正是民众的福祉,因为它将促使政府公务员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提升服务能力,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
“建设服务型政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是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出发,向政府改革发出的强大动员令。建设服务型政府有许多问题需要重新思考,有许多矛盾需要统筹处理,其中最需要解决的是服务理念问题和体制机制问题。
一、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
必须明确,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新世纪、新阶段民众对政府的新诉求。我国正处在从生存型社会向发展型社会转变的关键时期,人的全面发展对基本公共需求呈快速增长趋势;政府提供有效公共服务正是新阶段解决社会矛盾的内在要求。
首先,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要把握服务型政府的特征:一要懂得服务型政府是以公民为中心的政府,即人民是权力的所有者,政府作为代理人是为人民服务的,是人民意志的执行者。建设服务型政府,就要在观念上变“官本位”为“民本位”。二要明白服务型政府是为全体民众服务的政府,即政府的服务对象是全体公民,公共服务就是要一视同仁地为所有纳税人提供服务。三要清楚服务型政府同时是法治政府、有限政府、责任政府和效能政府,即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是宪法规定的一项义务,是依法服务;公共服务并不能由政府包揽,但必须由政府承担道义上的责任;政府的公共服务要追求效率和质量,让民众满意。
其次,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要检点、反思政府的行为方式:一是要革新政府的服务方式和工作作风,变以往的低效、官僚式服务为快捷、便民式服务;二是要转移政府职能重心,变以往的经济建设型政府为公共服务型政府;三是要重新定位政府属性,变以往依人行政的管制型政府为依法行政的服务型政府。
其三,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必须摒弃管制型、家长式的父母官情结,牢固树立公仆意识。居高临下的父母官情结只能导致管制型政府、“家长”式作风和施舍型服务,是一种应当摒弃的陋习。而公仆意识的确立才可能使政府认同“管家”角色,视服务为天职,不敢有任何马虎和怠慢,从而使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成为可能。
二、建立公共服务体制
社会公共需求的快速增长与政府公共服务的不到位之间的矛盾,使公共服务体制的建立成为十分迫切的现实任务。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城镇居民个人公共需求增长的幅度,超过了前5年的增长总幅,而政府在教育、医疗、住房和社会保障等最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投入远远不能适应这种社会需求。总体上看,我国还没有建立起一个覆盖城乡、惠及全体民众的公共服务体系。
公共服务体制是指以政府为主导,以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为主要任务,以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基本目标的一系列制度安排。我们要建立的公共服务体制,是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通过公共政策改进实现公共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克服市场缺陷、妥善协调各种利益关系、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的有中国特色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模式。我国的公共服务体系和模式建设应立足国情,渐进发展、稳步提高,不能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模式;应坚持“覆盖面广、水平适度、兼顾公平与效率”的原则,在保证最低生活保障、初级卫生保健、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以保护贫弱者和承受力差的阶层为重点,逐步扩大公共服务的覆盖面,最终实现全面覆盖、全民共享的公共服务目标。
提供基本而有保障的公共产品,是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基本任务。我国公共服务体制建设的初级任务是尽快解决好与城乡居民利益直接相关、广大群众要求强烈的基本公共产品供给。为此,要尽快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就业服务体系;重新设计使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享受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制度;通过公共财政保障实现城乡义务教育的全部免费;将所有的社会成员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好生产、医疗、食品卫生等公共安全方面的问题。
建立社会主义公共服务体制应以农村为突破口,把建立农村公共服务体制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要加大政府对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力求做到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建立公共服务体制的基础。完善公共财政体制,关键的问题是尽快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使各级政府的财权与公共服务职责相对称、财力与公共服务的支出相对称。政府公共服务可分为经济性公共服务和社会性公共服务两部分。经济性公共服务是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而直接进行各种投资;社会性公共服务是指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财政手段支持教育、科技、社会保障、公共医疗卫生、环境保护等社会发展项目。我国建立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调整政府公共服务结构,重点向增加社会性公共服务支出倾斜。同时,调整公共支出的范围,把生产投资型财政转变为公共服务型财政。
三、完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强化我国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必须按照创建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一要建立以公众为导向的服务提供机制。使服务者按照被服务者的意志提供服务;使服务理念从政府本位、官本位向社会本位、民本位转变;使所有公共服务项目都在公众参与决策并进行监督评价的基础上实施;通过对公众意见和社会评价的及时回应来调整服务项目,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从而增强公共服务的针对性和服务对象的满意度。
二要营造政府与市场和社会互动的协作提供机制。为此,一方面要强化政府的责任意识,完善政府服务的责任机制;另一方面要制定科学的公共服务绩效评估标准,完善多主体参与的公共服务评估机制;同时逐步扩大竞争性服务的引入领域;使公共服务在实现目标责任化的同时,通过政府主导下的服务项目发包,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程度。
三要发展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以及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公共服务分工协作提供机制。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与公共管理职能一样,要提高服务的效率、效能和效果,必须分工明确、目标明确、责任明确,防止出现因分工不明、职责交叉而导致的服务重叠和服务缺位两种现象:即对一些容易显示政绩的服务项目大家争相提供,而对那些不易显示政绩的服务项目则无人提供的现象。有些需要齐抓共管的公共服务项目,如教育和基础研究、扶贫开发、防治疫情等,则必须完善协作机制,使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各负其责,协作提供。
四要建立健全以政务公开制度为基础的“阳光服务”机制。凡是与人民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政务活动和公共服务项目都要公开、透明,使群众了解政府的意图和运作机制;凡是需群众支付费用的服务项目,必须公开向群众说明收费依据和使用途径及其监控措施,从而防止因“暗箱操作”而引致的服务不公、服务错位以及损害公众利益的行为发生。
本章小结
在历史上,政府曾充当过“政治人”、“守夜人”、“道德人”、“经济人”、“中心人”和“社会人”等不同角色。当代中国政府应当按照改革者、执法者、协调者三位一体的思路进行自我角色定位。在社会转型期,政府要通过强化服务职能进行角色重塑,实现政府转型。
公共管理中的政府职能包括两大基本职能和八项具体职能。当代中国政府的职能框架可以用“一、二、三、四、五”来概括:即一项基本职能,两项市场监管职能,三项经济调节职能,四项社会管理职能,五项公共服务职能。中国政府还具有七项特殊职能和四项过渡型职能。
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攻坚阶段,需要特别强调政府管理创新和政府能力提升。为此要注重建立和谐的公共管理体制,构建合作型政府治理模式,提升政府的统筹能力、法治能力和服务能力。
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最需要解决的问题是要强化服务型政府理念,建立覆盖城乡、惠及全体民众的公共服务体制,完善以公众为导向的互动、协作、透明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
【案例】安全社区让公众远离伤害
在济南市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经七路第一小学,花坛拐角、洗手池边沿等有棱角的地方,都被改造成了圆角。“孩子容易跌倒,会被棱角伤着。把棱角改成圆角,发生伤害的可能性就变小了。”孟宪红副校长告诉记者。
3月1日上午,济南市槐荫区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被世界卫生组织正式命名为“安全社区”。这是全世界第97家、我国大陆第一家由世界卫生组织命名的“安全社区”。
除减少刑事犯罪外,“安全社区”更着力于控制交通事故、家庭暴力等意外伤害“‘安全社区,不同于一般的’平安社区‘,除了减少刑事犯罪外,它更着力于控制和减少交通事故、家庭暴力、自杀等意外伤害。”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工委书记董传师介绍。
据了解,这里所谓的伤害包括交通事故、自杀、烧烫伤、家庭暴力、溺水、中毒、跌倒等意外和非意外伤害。全国疾病监测报告数据估计,每年因伤害死亡人数约在80万人,占总死亡人数的11%。
派出所、社区妇联、驻社区单位等组成全民参与的网络,共筑“安全社区”“有一个负责安全促进的跨部门合作的组织机构”是世界卫生组织“安全社区”创建工作的基础。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构建了由派出所、社区妇联、驻社区单位等组成的跨部门合作、全民参与的工作网络,实现“安全介入全覆盖”。
2002年4月,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调查发现,伤害源主要集中在交通、人身伤害(包括打架斗殴、家庭暴力等)、火灾、用电等方面。针对这些伤害源,他们采用提高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方式控制伤害源。比如,为减少交通伤害危险源,就在公共聚集场所和车辆进出危险路段,设置了防滑、防车辆警示标志,降低了交通事故率。
4年投资120多万元,“安全社区”让青年公园街道获益良多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赵仲堂教授介绍,研究表明,3年左右的“安全社区”建设可使伤害事故发生率降低30%。安全社区伤害预防项目,用较少的经济投入可获得10倍以上效益。
青年公园街道办事处4年的安全社区建设,仅投资120多万元。
专家评估,与2002年相比,居民不懂或不遵守交通规则的比率由50.6%下降为21.1%,能正确认识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的比率由44.5%提高到了93.8%,居民懂得安全用电、用天然气的比率分别由48.3%、44.7%上升到95.7%、82.3%,对消防知识的知晓率由43.6%上升到86.7%。社区4年未发生重大交通意外人身伤害,杜绝了家庭恶性暴力事件,未发生因操作不当导致的恶性安全事故。
(原载《人民日报》2006年3月2日第五版,记者何勇报道)
【思考与讨论题】
1.政府角色定位与政府职能转变有何关系?
2.中国政府的具体职能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3.建设服务型政府应从哪些方面着手?
4.结合本章案例谈谈地方政府市场监管职能的有效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