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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向袁可嘉致敬

袁可嘉是位翻译家,除此之外,我对他一无所知:既不清楚他住北京还是居上海,也不知道他具体年龄或供职单位,更未尝闻说他慈眉善目还是不苟言笑甚或怒气冲冲。为写这篇文章,为了使用这个题目,我曾想跟搞翻译的朋友打听一下。但我又放弃了这个想法。或许有必要做出声明的只是一句话,如果袁先生认为一个素昧平生的晚生后辈忽然多礼有些唐突,还请原谅。

截止一九八四年春天,把我读过的文学书鱼龙混杂地点数一番,没七八百本也有五六百本,其中外国文学那块,不会少于二分之一。翻译家的名字,像傅雷汝龙草婴朱生豪,包括鲁迅巴金这样的“票友”,我也记住几个,但我从没认为,除了作品本身,对那些译者及至译文的出版者,还有什么需要分心想想的。可事情在一九八四年春天发生了变化。

一九八四年春天,我大学毕业半年多了,已有了收入可以自己买书,同时,也开始适应我的新闻工作了,其标志是,我学会了以领导的意志为我的意志,瞪着眼睛说假话已不再脸红。有一天,我当时供职的单位资料室处理旧书,我买到了上海文艺出版社一九八○年十月版的《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一册(含上下两本),从这两本书中,我第一次读到了一些与我过去读过的诗歌小说剧本完全不同的东西,也第一次记住了里尔克、庞德、斯特林堡、阿波利奈尔等人的名字,还第一次对一本书的编选者发生了兴趣:袁可嘉、董衡巽、郑克鲁。我觉得,他们能编出这样一本神奇的书,肯定本人也神乎其神,而为这套书撰写那个长长前言的袁可嘉,定然就是众神之首。说实在话,那两本书中的绝大部分作品我读不懂,甚至读不进去,也就是说,没有多少阅读快感;可奇怪的是,面对它们,我产生的“感觉快感”却异常强烈,只要一想到它们的莫明其妙,荒诞不经,装疯卖傻,阴阳怪气,别别扭扭,磕磕绊绊,我就会激动得浑身颤抖,血脉贲张,如同与女友在公园角落偷欢窃乐。这是我以前的阅读经历中没有过的——手抄本的禁书刺激或探案集的惊险刺激与此时文字的结构的思想的刺激是两码事。这时的我已有性经验了——在我这里,艺术与性的连体关系,即从这时建立了起来。后来我想,那两本书之所以能让我身心俱醒,能让我产生那么美妙的“感觉快感”,除了作品本身带给我的新鲜体验,肯定与袁可嘉的“前言”及文中每个译者为自己所译对象写下的评介文字有关。

一种全新的阅读感受出现了,一个全新的精神世界降临了。

在那之前,我已接触到迄今仍让我喜爱备致的卡夫卡了,对个别其他现代主义作家也略知一二,不过他们给我的震动,远没有《约翰·克利斯朵夫》或《静静的顿河》那类东西来得强烈。比如,我手头那本《城堡》购于一九八○年,可好多年里,我像K一样,只能徘徊在“城堡”之外。是的,一九八四年春天,我被袁可嘉和他所代表的东西迷住了,但那种迷,只是对一个梦中情人的暗中依恋,梦醒时分,我还得坐怀不乱地当“正人君子”。那情形可以称之为阴奉阳违。究其原因,一方面,我的自我早被我的教育背景做了阉割手术,除了“批判现实主义”,我不知道我还可以与其他“资本主义的产物”眉目传情,对自己私下里那种“不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学趣味更是缺少信心;另一方面,更主要的,也是作为一个中国式的功利主义者,我尚不敢为我的个人爱好去冒风险。那时我的理想早已是写作,是发表作品,可我视野里的客观现实是,按自己内心的指引去写,多半不会求得“正果”。马原徐星刘索拉,只是远处的风景,我需要的,是身边的作协领导夸我文字优美主题积极思想进步。“袁可嘉”只能作为我偷食的夜草,而不能名正言顺地化作乳汁被我挤出,甚至一九八六年和一九八七年,它分三次继续飨我以不散之筵,我挤出来的文学奶水,也还是瞒与骗这个大乳品厂批量生产的赝品水货。这怪不得别人,是我自身的问题。那时候,马原徐星刘索拉已经后继有人了,可我的脚步仍然踉踉跄跄。

我的书,都标有该书购于何时何地的简单记录,所以,一九八六年九月,我为什么去了长春或在长春见了什么人早记不得了,但一本厚达一千多页的精装本《外国现代派作品选》第四册,却为我的这次长春之行留下了痕迹。“袁可嘉”再次让我激动不已,虽然在这册书的起首和末尾,他的“引言”与附文《我所认识的西方现代派文学》已不再洋洋洒洒,让我读去不够解渴。接下来,一九八七年的五月和九月,既无“前言”“引言”又无附文的第三册上下两本《外国现代派作品选》和第二册上下两本《外国现代派作品选》,我在沈阳又分别买到了。啊,历时三年半,我的“袁可嘉”终于须尾俱全了。这后三册“袁可嘉”,第四册是一九八五年的初印本,第三册是一九八四年出版的一九八七年第二次印刷本,第二册是一九八一年出版的一九八六年第三次印刷本。

我时常想,如果这四册七本书是一次性地来到我手的,我的欣喜度与满足感,是不是会打些折扣呢?我说不好,但事实是,它们的到来,就像它们的文本自身那么曲折迭宕,我收罗它们,如同在领受上天点化我的一个莫测隐喻。我对它们爱不释手,好多年里,我枕旁总有它们中的一本;而对我,它们更是雪中送炭,不仅帮我了解了文学,更帮我了解了世界、社会、人,了解了生死、爱恨、苦乐。尽管直到又过了两年,八十年代末了,我借助一些非文学事件,才真正懂得了文学懂得了自己,但我知道,在我“懂”的漫长过程中,不论怎样夸大“袁可嘉”的功绩都不过分。如今,多年过去了,“袁可嘉”所包含的大部分内容我不仅有了,还完整充实了,更有许多未曾镶嵌在它那有限空间里的落英遗珠,也陆续成了我的家私;可“袁可嘉”中,哪怕支离的,破碎的,误译误评的,语焉不详的,甚至个别让我反感的字词语句,我也依然视为宝贝,每每温习别有滋味。

其实,我的阅读从来都杂乱无章随心所欲,“袁可嘉”出现之前如此,“袁可嘉”出现之后的八十年代中后期直至整个九十年代以及现在,也都一样。我曾集中一两个月的时间,没日没夜地沉浸在金庸梁羽生的世界里大开杀戒;又曾坚持多年地每写完一篇小说,就立即跳进推理侦破的悬疑迷宫中左突右冲。在我的阅读书目中,没有“雅”“俗”之分,在我的阅读目的里,极少“有用”“无用”之别,什么东西好玩开心能刺激我,什么东西就是我的美味佳肴。但回头想想,“袁可嘉”之后,那些被名之为现代派后现代派的外国现代主义文学的中文译著,又的确一直是我超越阶段性和类型特点的固定阅读,因为唯有它,能始终如一地向我传递不安输送兴奋。“现代派”的概念算不算科学我说不清楚,借它定义我指称的东西,也不知道是否确切,而且,一般来讲,“现代派”这一收藏夹里的文件往往专属二十世纪,顶多前推至波德莱尔,可依我理解,像斯特恩《项迪传》这样十八世纪的小说,甚至十七世纪的《堂吉诃德》与十六世纪的《巨人传》,不赠它们一顶“现代派”的帽子简直都罪过。所以,我使用所谓现代主义暨现代派这样的名词,取的只是那么个意思。

“袁可嘉”以降的阅读与欣赏,尤其对小说的阅读欣赏,其最大意义,是让我为自己喜欢的那类作品找到了一个共同的主角,一个比“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还典型的主人公:叙事。叙事是对序列事件的再现,作为一套语义系统,它以自身独有的逻辑指向真实。当我被普鲁斯特无事生非的絮絮叨叨搞得如临大敌时,当我踩着科塔萨尔的节拍前后飘忽地“跳房子”时,当我被品钦的“V”戏弄得找不着东南西北时,当我作为剧场里的“观众”被舞台上的汉德克“骂”得狗血喷头时,我忽然明白了,我何以会对“袁可嘉”情有独钟。原来,在我观察到的真实与想象中的真实之间,是存在着一道晦暗裂隙的,这道裂隙所分割开的,不仅仅是形式美学的技术指标,更是伪与真、表与里、公道与私见、言传与意会,这些艺术道义上的精神参数。前者用实在规定我的视域,只允许我按图索骥,后者则以虚有打通我直觉,帮助我天马行空。这是叙事向我泄露的天机。捧读一部文学作品,若能超越故事地感受和体验叙事,进而把玩和整合叙事,那才是最有趣、最刺激、最诱人、最奇妙、最最最的,身心享受呀,套用巴思一篇小说的题目就是,它能让人“迷失在开心馆中”——哦,我没说它是能让人“迷失”的唯一享受,我谈的也只是它对我的意义。

小说是门叙事的艺术,所有的小说都离不开叙事。从这个角度说,我大惊小怪地声称发现了叙事毫无价值,只相当于发现了人和大马哈鱼的既不同目也不同纲。那我换个角度。我读过的小说,非“袁可嘉”的肯定数倍于“袁可嘉”的,它们不可能没有叙事,可为什么对它们的叙事我视而不见呢?算我眼拙,这我同意。可为什么“袁可嘉”一出现,我又能一搭眼就像找到了组织那样与它不弃不离呢,难道我忽然火眼金睛了?我还是我,有了变化的,其实是叙事这个特殊角色。说到底,叙事的过程也是修辞的过程,既是对所叙之事的理解,又是理解的方法和方式,即使作者是《嫉妒》中那个零度情感的叙述人,其立场与态度,也会像“柱子的阴影”一样,不仅能“将露台的西南角分割成相等的两半”,也能如同万花筒般,在读者眼前洒下明暗莫辨的斑斑驳驳。当非“袁可嘉”以确定的、明晰的、单一的、可靠的、僵死的、教条的、非此即彼的甚至横蛮虚妄的叙事去理解所叙之事时,为其服务的方式方法必然百嗓一声,千人一面,万众一心,呆板单调枯燥乏味。这就好比,你是最优秀的美食家或时装设计师,可在邓小平时代以前的中国,十亿人的主食都是窝头,十亿人的时装都是军服,除了果腹与御寒,那简单到极点的吃与穿,又能给你什么灵感呢?“袁可嘉”则不是这样,它食分菜系口味,装讲一款一式,向一切可能存在的叙述途径伸出触角,以求把对所叙之事的理解,强调得比人和大马哈鱼的区别还淋漓尽致。如此一来,怎能不叫某些不甘心当填鸭的读者舒心爽神呢——比如我。

当然了,若你觉得腹果了寒御了就心满意足,就和谐小康了,我也没话可说。但我不是大马哈鱼我是人,我喜欢吃得花样翻新穿得五花八门,当我把读小说和写小说看得与吃穿同等重要时,我愿意让小说对所叙之事的理解也花样翻新五花八门,我尤其愿意,叙事能成为对所叙之事的参与和创造,甚至,叙事就是所叙之事。

文学是座大开心馆,不同的人能在其间找到不同的乐子,如果叙事这件大乐子没被“袁可嘉”演给我看,凭我自己的鼠目寸光,是否能够把它找到,或找到了,敢不敢让它与强大的狄更斯巴尔扎克的典型环境典型人物比肩而立,还真不敢想象。我记得,早夭的优秀编辑家闻树国说过:如果卡夫卡的小说最初送我审读,我很可能没勇气发它。我认为闻树国的自我判断除了普遍性,还有引申含义:若那样的小说已被人认可,他就敢发。他的意思是,没有鸟就没有飞机,而没有飞机火箭,神州五号就不存在。是的,这世间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只要承认这点,就能看清巴塞尔姆的《白雪公主》并非格林兄弟那个《白雪公主》的敌人,而是姐妹,甚至就是同一个人。但许多东西,理论上承认非常容易,去具体实践中分辨识别,就太难了。不可否认,最初左右我追捧“袁可嘉”的那股热情,主要成分是五分钟热血,我的兴趣所在,也多为形式技巧上的标新立异与猎怪逐奇。怎么说呢,就像一个不成熟的恋爱者,我看重的,只是恋爱对象的身高体重肤色长相。所幸的是,继我与“袁可嘉”“偶然”相遇后,新的“袁可嘉”后续的“袁可嘉”又翩翩而来了,它们犹如天女散花或星火燎原,以不同的方式从不同的角度浸润着我。通过对它们的多方考量反复省察,我终于获得了透过身高体重肤色长相去关注脾气禀性的能力,也终于明白,我与它们之所以能一拍即合一见钟情,更在于我的生存根脉与美学基点,我的整个世界观,都已“必然”地写在了与它们属于同一系谱的基因图上。也正因为这样,我一直回答不好,是我选择了“袁可嘉”呢,还是“袁可嘉”选择了我?这几乎成了个宗教问题。我只能说:偶然之途,达及必然,必然所成,均赖偶然。

在我与“袁可嘉”热恋的同时,有一套“二十世纪外国文学丛书”也正由外国文学出版社(人民文学出版社)和上海译文出版社分头推出,现在仍能见到上海译文在持续地出它。尽管那里边的有些东西与我口味不合,我买得不全,但它对“袁可嘉”起到了极好的推波助澜作用,把文学那种海纳百川的包容精神与生生不息的传承特点大气磅礴地展示了出来,就像一阵自由的风,平等地吹进每一扇心窗,不管你是托尔斯泰的传人,还是乔伊斯的拥趸。这之后,刘硕良时代的漓江出版社异军突起,“获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丛书”和设计别致的“法国廿世纪文学丛书”波涌浪迭,刘硕良柳鸣九让我看到,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一点不无奈,如果我们仍然徒唤无奈,那只能是自己的事。后来的漓江社有点让我失望,能开垦出那么一片肥沃的土地多不容易呀,为什么又撂荒了呢?我不懂出版,此为乱说。

我知道,“袁可嘉”属于小众趣味,即使在精英文化传统未曾受到毁灭性破坏的社会环境里,喁喁私语与踽踽独行也是它的命运常态。可私语与独行,标志的不正是精神自由意志独立吗?一个时代,如果一言堂和齐步走代替了私语与独行,失声和迷途便会野草般蔓延,那时候,千言万语汇成一句话和踏上千万只脚的悲剧,波及的就不仅仅是蕞尔小众了。这世界上,没有“袁可嘉”,人们照样吃喝拉撒;但我相信,有了“袁可嘉”,人们的吃喝拉撒定然可以更惬意些。人和大马哈鱼不一样嘛。所以,作为一个始终受惠于“袁可嘉”的文学读者和小说写作者,我愿意向云南人民、湖南文艺这类偶一为之地推出诸如“拉丁美洲文学丛书”或“午夜文丛”的出版单位脱帽敬礼,而对持之以恒地向我提供思想与艺术养分的上海译文、译林、三联、《世界文学》和《外国文艺》编辑部等出版单位,我觉得顶礼膜拜都不过分。我唯一的一点意见是,比如译林社,它电脑字库里不铺“林荫道”只砌“林阴道”,这让我看去很不舒服,尤其“阴道”被“林”甩到下一行时。我不认为我这种吹毛求疵的阅读反应源于我的猥琐心理与低级趣味,我也不是个像道德标兵仇视露脐装那样反对“阴道”的人,我小说里,阴道从来都与心脏眼球脊椎骨后槽牙一样清白体面。我抗议“林阴道”,只是觉得,“阴道”由人体移入大自然时,以仓颉的规律习惯,加上草字头才更妥当。后现代也得有个“后”的语境呀。我也听说,规定“林荫道”为“林阴道”的,是些文字权威;但出版过冯尼古特的人,怎么能把一些顶多厅局级的权威的歪理邪说奉为圭臬呢。想想冯尼古特在《顶呱呱的早餐》(《优胜者的早餐》)中干的事吧,美国国旗,美国国歌,那是何等“权威”的东西,可他挖苦它们,就像玩扑克时,朋友们挖苦我出了把臭牌。另外,买个博士文凭当权威的,因为是×××的小舅子当权威的,已越来越多,没必要对谁都唯命是从。

二十多年一闪而逝了,表面看去,“袁可嘉”在中国灰头土脸,即使不算全军覆没,在一片“回归”声中,它领地的大面积丢失也有目共睹。不说普通读者吧,单看从事文学写作的特殊读者,眼前也容易一片萧瑟。事情似乎是这样的,我的这部分同行,即“袁可嘉”的前目标读者,大概觉得径直扑向出版商的钱袋和作协领导的奖杯不大堂皇,又没什么晋见的贿礼,就总惦记着先把“袁可嘉”批倒斗臭再转过身去投怀送抱:他们说,玩了百年,那些东西在西方已黔驴技穷,明显的没有生命力了,我们干嘛还接着玩,赶紧悬崖勒马吧,也许还能减少些损失;他们又说,这路东西,有什么特别,不就是把我们所有小说的开头都归拢成了同一个开头吗,“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那么容易模仿的东西,必然是些雕虫小技;他们还说,二战以后,英美欧陆,没出一个公认的大师,要么是上了宗教领袖的通缉令的,要么是公开承认靠嫖妓满足性需要的,要么就把白花花的诺贝尔银子赏给抛家弃国的高行健或热衷于把玩性变态的耶利内克,这足以证明,垂死的艺术只能配伍堕落的人……可我倒以为,不论回头浪子和九斤老太们如何遥相呼应地诋毁“袁可嘉”,事情却并非那么糟糕——当然,我不会像有些“袁可嘉”的辩护律师那么“现实主义”,只拘泥于头疼医头脚疼医脚的枝节纠缠,以美国的监狱犯人喜欢《等待戈多》或哥伦比亚的确有人长出了猪尾巴作为地对空的拦截导弹,来说明贝克特其实并不“荒诞”,而马尔克斯的“魔幻”也有真实依托。我想说的是,就我目力所及的范围,我的所有同行,不论如何的九斤老太或怎样的回头浪子,都有过兴致勃勃地舞动着百年西方的刀叉勺子进食的经历,即使没把“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之类的句式用到小说开头,也在小说中间和小说结尾,留下了大肆化用套用它们的马迹蛛丝,而尤其说明问题的是,虽然他们已经自信得如同中国足球了,却仍然坚持谦虚谨慎,没好意思像有些吃新儒学饭的人那样,点着从美国的中国问题研究机构讨来的美元,拍着胸脯子鼓励同胞说:二十一世纪嘛……

二十一世纪刚刚开始,我不是诺查丹玛斯我不敢预测;但作为一个喜欢探头探脑的井底之蛙,我不会取消自己回望过去的权利。回望中国文学的包括我自己的这二十多年,我没法不承认,“袁可嘉”作为一种人文精神的流风余韵,作为一种艺术传统的源头活水,已“润物细无声”地渗入了中国文学的每一道思想缝隙,已“当春乃发生”地发酵和分蘖出了中国文学的真实叙事。我想,面对这样不容抹杀的实绩,感念“袁可嘉”,应该是每一个中国文学工作者应有的礼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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